滑板车 要罚款 50以下真难管
今早,boss大人一路小跑奔进公司,大喊道:
“哎呀妈呀,吓死我了!我好好开着车,眼瞅着一大哥踩着风火轮‘蹭’一下儿就从面前过去了,那叫一个快啊!要是撞上可咋整!”
安安弱弱地安慰boss道:“好歹您没撞着他,按照法律规定,您是带壳儿的,就算您没错,也得承担最低百分之十的责任。”
boss大人惊魂未定,对安安横眉冷对道:“你说谁是带壳儿的?拐着弯儿骂我是吧?G-U-N!”
安小编抱头遁走……
虽然被boss骂了,但安安胳膊肘从不往外拐,所以今天写文儿为boss出口气!
近日,北京市消协通报电动滑板车比较试验结果,经测试的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标准值,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骑行时风险较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滑板车上路将被罚款
电动平衡车也在查处之列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使用。北京交管部门8月初已开始集中整治平衡车,如违法将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警察叔叔所说的“路权”让人有点蒙,啥叫路权啊?安安给大家解释解释:
【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
简而言之,就是不能上路!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10元罚款。
对于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不能上路,还要罚款这事儿,网友们自行分成了两派。
一派大多是行人和机动车车主,满大街的“哪吒”让人胆战心惊,生怕一不小心被他们亲密接触。前两天有个新闻,上海一名老太太好好的遛着弯儿,被脚踏平衡车的潇洒骚年撞成骨折,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平衡车刹车不灵。
而另外一派刚买过电动滑板车的网友已经哭晕在厕所。我刚买的车,你就不让我上路。难道要我骑着它在小区里跟狗赛跑吗?有些人还美其名曰“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新事物的产生不能被一刀切,而是应该通过合理规范来进行疏导。
呵呵,撞了你赔吗?
负责罚款的交警们很无奈,罚款金额太低找零钱都是个事儿,更别提什么震慑作用了。
安安畅想了一下,被罚款的滑板少年们对交警叔叔双手一摊,身上没零钱你能拿我怎样。交警叔叔指着背心上的二维码说:“扫一扫交罚款”!
安安笑了五分钟,才坚强地爬回到键盘前
处罚的目的是禁止,但是您用如此低廉的罚款金额配上萌萌哒的罚款方式,何来震慑?何来教育?
有一国家的法律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好,甚至面对外界的反对浪潮,依然顾我。
(鞭刑是新加坡具有显著代表性的肉体刑罚)
新加坡官方对自己国家的鞭刑这样解释道:“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而且新加坡民众多数支持鞭刑。……鞭刑的结果是在他们的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这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永远提醒他们再也不能犯罪。”
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自不必说,像交通肇事这种轻罪如果连犯三次也有可能会受到鞭刑。
安安邪恶地笑了:纵使你再帅、再高、再欧巴,屁股上有道印儿,哪个姑娘也不要你~
安安提到鞭刑并不是为了倡导要在我国法律中加入鞭刑,只是对比来看,我国的处罚实在太过温柔。
在滑板车和平衡车这种“新事物”的行业标准尚未出台之际,出于安全考虑,禁止上路也是应有之义。
只是这种罚款未免苦了执法的交警们!
(图片来源于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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