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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土地”这个基石

2018-12-06  本文已影响1人  dfdcb40f7aea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中央首次提出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为产权流动奠定了基础。目前农村宅基地有2亿亩左右,其中三分之一闲置,预计未来流转会加快,随着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的跟进,金融部门在农村的资金投放也有了抓手。接下来宅基地“三权分置”会有更细化的政策出台,这块想象空间巨大,机遇很多。

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定心丸”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推动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并表示将按时保质完成。另外,我国正在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5.12亿亩,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7%。对于农民来说,手里有了确权证,就有了定心丸,无论是流转还是自己耕种都好。同时,国家特别重视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用地支持。

二、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

     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

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四、盘活村集体资产

    农业农村部特别鼓励探索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中央明确支持的“生金”措施有:

1、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2、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五、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

汤俊,现任北京创行合一规划设计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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