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老妈遗留的银行卡

2018-11-28  本文已影响0人  钟情钟意

        前两天,笔者正在忙碌中,突然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是老同学王丹丹的打来的。原来,王丹丹的妈妈两周前去世,王丹丹和家里人处理完妈妈的丧事后,清理妈妈遗物,发现了妈妈生前的一张银行卡,他们去银行试了一串串密码也无法取出卡内存款。现在她问该怎么办?

        笔者听完同学的简单陈述,首先对老人家去世向同学表示了慰问,随后,针对如何才能取出老人家银行卡中的钱的问题,笔者明确告诉她,这事办起来可能有点麻烦,要所有继承人到场。那么,这件事到底有多麻烦呢?

        从法律上来说,老人死后,这张卡上的钱就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在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这卡上的钱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因此,为了保障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利,防止遗产被他人或部分继承人冒领,银行是不会让持卡人私自取走卡里的钱。银行会告知持卡人去公证机关开具继承遗产公证文书。当然,如果持卡人知晓密码,可直接在银行取款机上提取,这种情况,银行视为正常取款。下面着重说说不知密码的情况下该怎样从银行去取款的问题。

        一、取得公证文书去银行取款。

        这需要备齐公证所需要的全部文书,包括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存款单等,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机关对遗产继承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公证机关根据全部继承人的意见制作公证书。公证书确定的继承人持公证书就可以到银行取款了。

        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如果去世的老人留下的不是存款单,而是银行卡,持卡人不知道卡里有多少钱,这就需要申请公证机关出具文书,先去银行查询卡内的存款金额。

        当然,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按照规定比例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

        二、持判决书到银行提取。

    如果个别继承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公证机关办理,或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财产份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由继承人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被继承人(死者)存款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继承人持判决书和身份证等到银行办理。

        这中间比较麻烦的地方在于,由于现在人员流动大,很多情况下,死者的继承人常常相隔甚远,办理相关手续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成本。

        因此,如果公民身前对自己的财产有所规划,有所安排,那么他的至爱亲人在继承其财产的时候就没有这么繁琐,也可避免亲人之间因财产继承引发纠纷。

    附:《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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