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黄娜》
2004年新加坡发生了轰动一时的小学生黄娜失踪事件,国内外的媒体铺天盖地、接连报道了几周,我也每天都买一份《联合周报》关注孩子到底去了哪里?还在不在世!每一个普通人的心都被黄娜的命运牵动着,期待奇迹出现。
1996年出生,刚满八岁的小黄娜乖巧可爱、聪明伶俐。可是有一天她突然人间蒸发了,新加坡各大报纸头版头条发动全国人民一起寻找黄娜,黄娜也是由妈妈带到新加坡的小小留学生。
在她小的时候,母亲黄淑英就跟丈夫离婚了。后来黄淑英再嫁,2003年又生了一个宝宝。生产后不久,黄淑英带着女儿黄娜移居到了新加坡,让她在新加坡上学。黄淑英一边上班,一边陪读。因为两个孩子都还小,黄淑英要在新加坡和国内之间穿梭。2004年9月27日,黄娜八岁生日的前一天,黄淑英回国。10月10日下午,黄娜从电话亭给母亲打电话,两人讲了大约六分钟。2014年10月12日,黄淑英回到了新加坡,去警局报案称女儿2天前失踪了。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媒体也相继报道黄娜失踪的消息,各界人士也组成了志愿队,搜寻甚至延伸到了马来西亚和吉隆坡。7万多张传单,还有两个新加坡好心人一共开出,一万五千新元(约合人民币75000元)的悬赏金,寻找能提供线索的人。民间帮忙寻找的同时,警方也在进行调查,警方在调查时注意到了一个叫卓良豪的马来西亚人。1981年生,时年23岁,平时大家都叫他阿豪。阿豪曾与黄淑英母女合租在一套公寓,跟黄淑英一起在批发中心工作,平时会经常陪着黄娜做游戏,买零食给她。这次黄淑英回国就是把女儿委托给阿豪照顾。
2004年10月16日,也就是黄淑英报警四天后,警方把阿豪叫到了警局问话。当时他告诉警员说,自己知道黄娜失踪是朋友告诉他的。
10月19日,警方来到阿豪住处再次询问,阿豪表现的十分配合,并说示可以带警方去最后一次看到黄娜的位置,就在批发中心里。
当天,警方的刑事侦查局传唤阿豪协助调查,当时他表示自己不知道黄娜失踪后的下落。第二天,20号他又去警察局说黄娜是被歹徒抢走了。录完口供后,警方带着阿豪再次返回批发中心,路上阿豪说饿了,警察带着他去吃饭,吃到一半,阿豪借口上厕所然后溜走了。
当晚,10月21日的凌晨,阿豪成功越过新加坡的边境,返回了马来西亚的老家。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中间只隔着一个大约两公里宽的海峡,经常有人会游泳偷渡。所以他应该是以这种方式逃走的。
阿豪回家后跟家人说自己是无辜的,怕在新加坡被判死刑才跑回来的。当时阿豪的父母坚信儿子无罪,想着这么躲也不是事,便劝儿子自首。
10月30日,阿豪在马来西亚的槟城自首后被送回新加坡。次日,阿豪带领警方到直落布兰雅山公园指认抛尸地点。至此,众人21天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结果,但是那个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在一个杂草淤泥遍布的灌木丛中,有一个不大的纸箱,黄娜就蜷缩着躺在里面。找到黄娜尸体的第二天,11月2号,警方决定对阿豪提起公诉。由于阿豪多次更改口供,在庭审前警方对他做了5次精神检查。最后得出的结果,被告在作案时并没有精神异常的症状。
案情大致情况是:案发当天的下午1点,批发中心放假,有工人看到阿豪与黄娜在储藏室附近跟平常一样在玩耍,后来大家都走了。阿豪捆绑并杀死了黄娜,装进纸箱里。当天下午5:30,阿豪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等到晚上8点,他回到储藏室进行抛尸。晚上9点,他把摩托车还给了他的朋友。
对于警方的推测阿豪解释说,他们只是在玩一种捆绑游戏,为了提高游戏难度所以捆上了黄娜的脚,想挑战黄娜在黑暗中自己松绑,但是在关灯后不久,他突然听到巨响,打开灯时黄娜已经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全身抽搐。
阿豪还说自己没有动机伤害黄娜,但是他的同事就看到过他几次骂黄娜,并说伤害过她至少一次。另一位证人也证明,阿豪有过一次或两次用绳子绑住黄娜的手说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不要打扰我们”。
著名律师苏巴·阿南丹为阿豪辩护,他引用国防精神病学家纳古伦.兰博士的证词,说阿豪对于黄娜死亡的反应,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表现。但是法官没有接受他的证词,法官认为阿豪有计划的处置尸体,把衣服扔在一个不被监控拍到的垃圾桶,用夜幕掩盖尸体。谋杀“明显是在头脑清醒时犯下的”并且表示,不必追究谋杀动机。
最后判处阿豪谋杀罪成立,处以绞刑。之后阿豪提出上诉被驳回。阿豪的父亲坚信儿子是无辜的,在自己的家乡收集了3万5千个签名,向新加坡总统请求特赦,最后被驳回。
案发两年后,2006年11月3号,阿豪被执行死刑。
这个案件除了凶手之外,跟大人疏忽也有一定关系,监护人对于幼小的孩子安全问题真的要多注意,不要轻易相信旁人,更不能轻易交给别人照顾。我们在电视新闻里看见小黄娜乖巧的照片,真的盼望奇迹出现。走在树木茂密的地方都要多看看,怕是孩子被谁藏起来了或者是生病昏倒了喊不出声。当然,有时候疑神疑鬼的,街上看见人慌慌张张就觉得是坏人,跟着走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