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往事不堪回首2

2018-03-30  本文已影响0人  欣橱恋歌

    那天,很多人在那片草丛周边找到凌晨3点,受害者不肯放弃,他们就一直找,到了3点半,受害者终于无奈接受了歹徒已经逃跑的事实。我看到不远处的她找到张所、办事处主任问他们:“报警的三个孩子和来救我的两个警察还在吗?”张所说三个孩子已经送回家了,让受害者先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明天睡醒了来所里做笔录。她答应了。

  回到所里,张所让我第二天休息一天。我同意了,我需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到底是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可同时我也错过了第二天发生的所有事情。等到我第三天上班的时候,张所让我跟着大家一起重点来查欣欣这个案子。据说金所已经暂停的职务,回家休息了。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市委已经下达了最后通碟,要求我们在一周以内必须破案,并且把凶手捉拿归案。张所带着一帮弟兄,从案发第二天早上8点开始到第三天一刻都没有休息。受害者欣欣也从第二天上午9点开始一直跟着我们。晚上9点半才回家休息,后一天早上8点又到了。张所跟她说,需要她的时候,会第一时间给她打电话,让她在家里休息,她不愿意。

  那个时候的欣欣,看不到任何人看到任何事,只要哪个地方一打电话过来说监控里面查到可疑人物,她会在第一时间奔上去。她告诉我们,她跟歹徒周旋了40多分钟,对于歹徒的面部特征以及体型非常的熟悉,一定能够在第一眼把他认出来。所以她在这儿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会少走很多弯路。所以她要在这儿陪着我们一起查。

  案发第三天,欣欣找到张所,说想找张所单独谈谈。所以的兄弟们都愣住了,我们知道,受害者总归会有找我们麻烦的一天来,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因为是单独谈的,我只听到欣欣很激动地大叫:“你们这是纵容犯罪,是包庇!”

  ……

  “那好,如果一周没破案,到时候我就连同你们派出所一起告!”

  ……

  谈完以后,张所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他说:“小马,我知道你是个新人,这事儿不能怪你,老金这不是第一次了,贪生怕死,偏偏每次总有上面的人要保他。这边让老金停职一周,另一边限令我们一周之内破案。什么停职,其实还不是为了避免让受害者看到他,找他麻烦。我已经对他不抱希望了。可是你不一样,你还是个新人,我希望这件事对你来说是个鞭策,让你在将来从警的这条路越走越远。”后来张所把这起案件的所有卷宗都给我看了。我之前去查过,保密卷宗不让看。说是涉及到受害人隐私,尽可能的缩小对案件细节知晓的人员范围。

  我这才知道,当天我们到案发地点的时候,受害者已经可以顺利逃脱,甚至她都设计好了接下来要怎么样将歹徒绳之以法,结果,我们去了却反而让歹徒跑掉了。我是一名警察,就算我不是一名合格的警察,我也是一个男人。受害者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用尽了自己的所有能量,只为了把歹徒抓住,可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却做了歹徒的帮凶。

  三天以后,我们确认了歹徒的身份,正在制定抓捕计划的时候,一直跟我们在一起的欣欣不见了。张所念叨了一声“糟了”,然后立马给她打电话,我不知道欣欣跟张所说了什么,张所在电话这头说:“姑娘,你不能冲动,你们私自处置犯人是违法的…好,就算你不在乎,你要为你叔叔的前途和你爸爸的健康着想吧?…再说了,再多的人,在抓人方面还是没有我们警察专业吧?到时候你们过去了,打草惊蛇了,犯人跑了,这个责任是你承担还是我承担?…你等12小时,如果12小时内我们没有抓到人,你想怎么做我不拦着你,行吗?”张所挂了电话松了口气,对我们说:“都听到了?12小时内,我们必须把人缉拿归案,否则别说受害者,就是我也不答应。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把人抓到了,大家才能回去睡个安稳觉。”

  我们运气不错,也许犯罪嫌疑人根本就没想到我们还会去抓他,直接在他家把人给逮了。后来嫌疑人的笔录过程我全程参与,起初那畜生觉得受害者应该不可能跟我们说太多,敷衍我们,我们根据受害人笔录,一条一条问下去,惊讶地发现,两个人的说法连细节都有很高的一致性。张所说,这是他从业16年以来碰到的在自己遇到危险时最理智、也最聪明的受害者。最终,我们以抢劫、强奸未遂等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案件移交检查院。

  按道理讲,事件到这儿就应该告一段落了。可是,受害者真正完全失控来所里追责却是一周以后,也就是案发后第十天。那天一则标题为“3天奇破重大强奸案,**派出所全体警员集体出动,立下奇功”的本地新闻在本地各大主流媒体、网络、自媒体上迅速传播。新闻中虽然隐藏了受害人姓名及其他具体信息,却写明了案发时间、地点;而当时,现场出动来搜捕嫌犯的社会人士多达100多人,大家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她。

  所以,当她手里拿着报纸摔在金所脸上,破口大骂时,没有一个人出面去协调。没错,这个新闻也是金所在市委当官的亲戚的杰作。说是为了抵消我们出警不抓人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可就算全所的人都可以不站出来,我也不能继续当缩头乌龟。于是,我走进了办公室。受害者好像对我没什么印象。当我主动说起我是当天出警的另一个警察的时候,她随手就将手里的杯子朝我砸了过来。

  她说:“你们是嫌毁我毁得不够彻底,所以要加一把火是吗?”

  她说:“你们好意思吗?你们放走的人,我日日夜夜想方设法的配合破案,倒成了你们邀功的工具了?”

  她说:“你们要邀功也好,颠倒黑白也好,我都管不着,这新闻什么意思?你们恨不能全世界都知道我被强奸了吧?”

  她说:“无耻自私,贪生怕死,贪慕虚荣,现在的警察都你们这样啊?”

  她说:“你不用跟我道歉,因为你道歉也没用,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们,你们不值得被原谅!”

  她说:“你们记着,你们毁了一个23岁的女孩子的一生!这将是你们这一辈子的污点。无论你们怎么洗都洗不掉!”

  说完,她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出现过。

  后来案子开庭之前,张所给她打过电话,想将具体情况告诉她,发现联系不上了,她所有留在派出所的联系方式全部换掉了;后来听说他们全家搬走了,没有跟任何人联系,谁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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