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此热爱金瓶梅读书

我们如此热爱金瓶梅——九十二回评

2019-01-13  本文已影响9人  1eba588e1764

第九十二回 陈敬济被陷严州府,吴月娘大闹授官厅

(第九十二回 陈经济被陷严州府,吴月娘大闹授官厅)

一、陈敬济败家三部曲之一

在西门庆生前,陈敬济还算是老实孩子,无论是学做生意还是待人接物,都是值得信任的;虽然作风上有点问题——老想勾搭潘金莲,但毕竟贼心大贼胆小,不敢轻易胡作非为。可到西门庆死后,尤其是陈敬济回到自己的陈家,父亲死了,母亲又溺爱,就日益暴露出无法无天的本质来。文本九十一、九十二这两回,除了写孟玉楼的结局外,大部分的文字都在描述陈敬济的败家经过,我们可以详细看看他是怎样从一个虽然没落但还是颇有家产的官二代,直接堕落成路边的乞丐的。

本来,离开西门家的陈敬济对生活的构想是这样的:威胁吴月娘交还当年寄放的金银箱笼,偷偷地娶走潘金莲,财色双收。然则潘金莲死了,吴月娘又不肯交还箱笼,他又没有实际的讨要手段,怎么办呢?

这时候来旺和孙雪娥的案件给了他“启示”,原来强悍的吴月娘确实是“害怕”到官府抛头露脸的,于是他辗转薛嫂给吴月娘带话(九十一回的开头):

“要写状子,巡抚、巡按处告示,说老爹在日,收着他父亲寄放的许多金银箱笼细软之物。”

巡抚、巡按即省的主要领导,西门庆生前的确交情不浅,但西门庆死后,他们连个屁都没来放过,吴月娘还能有什么指望呢。所以当时就“唬的慌了手脚,连忙雇轿子,打发大姐家去。但是大姐床奁箱厨陪嫁之物,交玳安雇人,都抬送到陈敬济家。”

对此陈敬济很不满意,这送来的都是西门大姐以前的陪嫁箱笼——嫁妆啊,当年寄放的箱笼呢?吴月娘仍然矢口狡辩当年没有箱笼。

按理,陈敬济“宜将剩勇追穷寇”继续追讨箱笼啊,可他就这么算了,转而讨要元宵儿(元宵本属李娇儿的丫头,李娇儿走后,吴月娘就给了西门大姐,接着陈敬济就将她收用了)。

吴月娘想留着元宵照顾孝哥,只肯给中秋儿。大概中秋儿长得太不漂亮,陈敬济还是执意要元宵,甚至陈敬济母亲也为儿子“讨情”,吴月娘“无言以对”只好遂其所愿。

(元宵最终跟着陈敬济流落街头饥寒交迫而死,中秋儿则一直留在西门家无声无息。两个丫头看似简单一笔,但从名字上看应别有深意:作为节日,元宵和中秋都非常重要,并且元宵是李瓶儿的生日,中秋是吴月娘的生日。李瓶儿和吴月娘之间表面上没有竞争,其实在西门庆心里,一直存在谁才是西门家第一女主人的纠结,这一点在李瓶儿葬礼题名号时尤为明显。作者在陈敬济讨要丫头的细节里又暗暗比较,大抵上陈敬济要元宵不要中秋,约等于西门庆要李瓶儿不要吴月娘?)

虽然陈敬济没有完成寄存箱笼加潘金莲的财色兼收美梦,但现在起码达成了陪嫁箱笼加元宵儿的小愿望,于是就短暂地消停了。至本回开头,陈敬济开始败家生涯的第一步——模仿西门庆。

一、西门庆是生意起家的,所以陈敬济靠着积累的贩布经验,磨着母亲拿了三百两本钱开了一个布铺。官宦世家那能接受市井生意这种事,老母亲气得卧床不起。

二、西门庆当官前热结十兄弟,每个月会一次吃喝嫖赌,所以陈敬济也“逐日结交朋友陆三郎、杨大郎狐朋狗党”。西门庆看着糊涂其实比谁都清醒,绝不会让帮闲们坏他生意误他前程,可陈敬济“交朋友”天天在铺子里吃喝玩乐,还是拿着铺子的本钱吃喝玩乐。

三、西门庆发达前嫖妓将妓女娶回家,所以陈敬济也花了一百两银子娶了一个叫冯金宝的妓女回家。娶妓女没什么,西门庆家里还是讲点妻妾大小秩序的,可陈敬济是将全部心思放妓女身上,将西门大姐打入冷宫不说,还因为娶妓女气死了老母亲。

四、西门庆的发迹靠的是婚姻改变命运,收获美色的同时攒下职业生涯第一桶金;所以陈敬济也总将财色兼收当做自己的理想,但事实上每次都偷鸡不成蚀把米。

西门庆通过自己不断努力以及“得天独厚”的超级运气,慢慢成长为了清河县的霸王;而陈敬济画虎不成反类犬,没过多久就将陈家所剩无几的家业折腾得七零八落。然而愚蠢、盲目、自大的他还浑然不觉,继续做着“西门庆第二”的春秋大梦。

二、陈敬济败家三部曲之二

如果陈敬济就按着上述的方式简单地将家败了,那故事缺乏趣味性,也缺乏说服力,所以作者必须设计些新情节,让他经历些“风雨”,于是就有了这出“陈敬济被陷严州府”。然而从小说创作的角度,严格地说,这出故事是非常不符合叙事逻辑的,使得原有的人物形象大打折扣,下面我们简单观照故事是如何展开的。

偶然的一天,陈敬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孟玉楼的新公公,也就是李衙内的县令父亲任满升职,往浙江严州府任通判(通判这个职位属副市级,对于李知县来说当然是高升了,然则从山东要举家乔迁至浙江做官,这也挺难为家属的)。

对于陈敬济,这个消息有什么价值呢?他的“逻辑”是这样的:

他手头收着孟玉楼那根刻着“玉楼人醉杏花天”的簪子,就想以此为物证,证明他和孟玉楼旧有奸情,再以奸情和孟玉楼陪嫁之物(宣称夹带了陈敬济寄放箱笼的财物)相要挟,认为“李通判一个文官,多大汤水”,只能乖乖将孟玉楼“还”给他——“与冯金宝做一对儿,落得好受用”。这不又是一次“财色兼收”的小梦想么?

在这个天真的念头驱动下,陈敬济带着九百两银子前往浙江湖州采买丝绸。采买完了,就改道严州“探望”孟玉楼,半船货物就“托付”给了狐朋狗友杨大郎。

读者至此,是不是完全莫名其妙?

首先,陈敬济想要孟玉楼,不过渔色而已,可当年他在西门家多次见孟玉楼,也从来未过半点“感觉”,现在为什么会突然生出这样的想法呢(前文若有些许铺垫,此处还易解释)?更何况,孟玉楼可是整整比陈敬济大了十三、四岁啊!

其次,尽管我们深知簪子对于男女之间的意义,但陈敬济怎么会如此缺乏常识,认为手持对方一根簪子就能证明两人别有奸情?(我初读到此,甚至帮陈敬济想到一个更“妙”的理由:孟玉楼与她“前前夫”杨氏相始终的“床”,见今还在陈敬济的家里呢!一笑)

再次,陈敬济再不济也是官二代,怎么会认为一个市府的通判不过文官好欺负?西门庆可是武官,难道他不是被文官支使得团团转?更何况,就算李通判好说话,李衙内这个公子哥哪有那么容易就受你威胁束手就擒?

也就是说,对比之前的陈敬济形象,这段严州的故事无论从设定还是从逻辑上都是非常荒谬的。接下来我们再看看陈敬济、孟玉楼这对“前女婿丈母”,是如何在清河县千里之外的严州城相会的。

陈敬济拿着“眷生孟锐”的帖子,假装孟玉楼的二弟,进了严州府衙——市府大院。李衙内以为是二舅来了,急忙以礼相待。而后因有他客来访,李衙内就离席而去,由孟玉楼“整妆”接待——虽然不知他所来何事,但毕竟身在他乡,来的也是故人。

接着双方互相拉拉家常,聊聊西门家别后情景,甚至还聊二人共同的朋友——潘金莲。直到“酒过三巡,肴添五道”后,陈敬济“图穷匕见”——

“这敬济笑嘻嘻向袖中取出一包双人儿的香茶,递与妇人,说:‘姐姐,你若有情,可怜见兄弟,吃我这个香茶儿。’说着,就连忙跪下。”

面对这样赤裸裸的调戏,孟玉楼顿时翻脸。于是陈敬济就祭出准备好的簪子和“箱笼威胁”,此时孟玉楼受惊了,她想先稳住陈敬济,不让他嚷得天下皆知,于是:

“须臾变作笑吟吟脸儿,走将出来,一把手拉敬济,说道:‘好姐夫,奴斗你耍子,如何就恼起来。’因观看左右无人,悄悄说:‘你既有心,奴亦有意。’两个不由分说,搂着就亲嘴。这陈敬济把舌头似蛇吐信子一般,就舒到他口里交他咂……”

我的天哪!

孟玉楼身正不怕影子斜,纵使语言再难解释,也没必要如此不理智、如此冒险地付诸行动吧?试问此时若有任何人进来对质当场,尤其是李衙内会客后势必回房见“二舅”,那陈敬济原先的异想天开岂不成锦囊妙计了?

显然,这样的行为方式太不像前面九十回表现得有城府、有深度的孟玉楼了,而接下来竟又尽显“最毒妇人心”的一面:当时就定下栽赃嫁祸之计,并假惺惺约他晚上到府衙墙边等候——准备像来旺、孙雪娥一般拐财私奔。

孟玉楼不但栽赃,甚至还用“官库赃银”,这罪怕是跟抢银行差不多了,完全就是要置人死地啊——这哪里是我们常见的温润如玉的优雅美人呢?纵然她有很多难言之隐,但毕竟是清白的,一个有官方背景的清白之人竟然要通过如此凶狠而冒险的犯罪去保住自己的清白?

所以这段描写同样匪夷所思,完全不符小说的叙事逻辑,也是违背前面文本塑造的孟玉楼形象基调的。

现在问题来了,作者编织这么一段“失真”的故事,是否有价值呢?或者说是否会影响小说的艺术水准呢?

我认为还是应该一分为二地看。虽然这段故事整体过程设计得很糟糕,但故事最后的结果却很有意义:其中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实现了本身的主题(另一个结果后文详述),让陈敬济的败家进程更进一步——

虽然孟玉楼设计的不过是一出古人用得滥觞的雕虫小技,可色迷心窍的陈敬济还是毫无悬念地中招了,结果就被抓到府衙堂上公审。

审案的是府衙的正副长官——徐知府和李衙内的父亲李通判。按着李通判的意思,偷盗官库赃银这么重的罪责,几乎就要屈打成招了;幸好徐知府从陈敬济的喊冤叫苦中察觉不妙,继而别出心裁地安排下人到狱中打探“实情”;陈敬济糊涂一世,聪明一时,以骗自己的态度勇敢地骗别人,在狱中一口咬定与孟玉楼旧时有奸;对自己“明察秋毫”沾沾自喜的徐知府,也就听信了他的一面之词,认为李通判是在栽赃嫁祸公报私仇,于是就将陈敬济无罪释放了。

陈敬济命不该绝,逃出生天,终于记起码头还押着九百两的丝绸货物,于是直奔货船而去。没想到的是,连货带船都被杨大郎拐走了。陈敬济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身无分文,一路乞讨回家……

这九百两银子其实是陈敬济从过世的母亲箱底搜刮出来的,如此轻易地打了水漂;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纨绔子弟,离家破人亡也就差最后一根稻草了。

三、陈敬济败家三部曲之三

严州一役之后,陈敬济“衣衫褴褛,面貌黧黑”地回到家中,还未好好地休养生息,就见到家中的妓女冯金宝与西门大姐争吵不休,互相指责:

西门大姐投诉冯金宝,转了家里的银两回妓院,拿家里的钱招待妓院保儿,不顾家里人死活;

冯金宝则投诉西门大姐,“偷米换烧饼吃。又把煮的腌肉偷在房里,和丫头元宵儿同吃”。

这里有一个背景因素,即陈敬济出发浙江之前给冯金宝留了一百两银子养家生活。所以单凭这个条件就能推断出两个人的投诉都是真的,因为冯金宝把银子都拿去跟妓院娘家一起过日子,所以西门大姐和元宵儿自然可怜到四处“偷”食物填肚子。

然而陈敬济如何看待此事呢?

他当然相信妓女了,因为他多年来在西门家受尽窝囊气,还一直遭受西门大姐的冷遇、白眼——在西门家“雌饭吃”么!于是他将连日来所有倒霉事一并迁怒给了这个“害馋痨谗痞”——比“雌饭吃”更甚几分——的西门家女儿,对着她又打又骂:

“采过大姐头发来,用拳撞脚踢、拐子打,打得大姐鼻口流血,半日苏醒过来。”

西门大姐人在屋檐下,举目无亲,伤心至极,到晚上不堪屈辱,悬床自尽。这一天是八月二十三日,曾记否,这正是西门家的长子——西门官哥的祭日……

西门大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悲惨死了。的确,她可能很不漂亮,很不可爱,很没有教养,然则谁又能期待作为父亲的西门庆能给她什么样的教育呢?整部《金瓶梅》下来,西门庆就没有和西门大姐说过话,对于西门家而言,这个女儿唯一的价值就是成就当年那桩政治婚姻。可怜的是,西门大姐终于还是成为了这场婚姻的牺牲品。

回想当年,陈敬济和宋蕙莲元宵夜胡闹之时,西门大姐曾说,“若让爹知道了,淫妇便没事,你死也没处死”,想不到的是,陈敬济便“没事”,她却最终和宋蕙莲一样的死法。宋蕙莲可鄙也可怜,西门大姐亦是可鄙也可怜。如果宋蕙莲没有那么漂亮,没有因此而来的轻薄,那么她也许就能在平凡的仆妇队伍里度过平凡的一生;如果西门大姐不是出生在西门家,没有因为家世带来的高傲,或许她也能和一个平凡的丈夫白头偕老。命运给了她们不平凡的拥有,也给了她们令人唏嘘的结局,人世的得与失,谁又说得清呢?

西门大姐死了,陈敬济是恐惧的,但我想吴月娘应是高兴的。大概没有读者能想到,《金瓶梅》的作者竟然如此地“狠”,如此地写吴月娘!

吴月娘上次“赶走”西门大姐时,不是说过“你活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料他挟你不到井里……恒是杀不了人……”么?这下好了,西门大姐还真死在他家里了。吴月娘这时候拿出娘家人的身份:

“率领家人小厮、丫鬟媳妇七八口,往他家来。见了大姐尸首吊的直挺挺的,哭喊起来,将敬济拿住,揪采乱打,浑身锥了眼儿也不计数。”

“锥了眼儿”大概是女人们拿簪子做武器,直接就往身上死命戳了。如此还不够,还要将妓女冯金宝“采出来,也打了个臭死”,还要将“门窗户壁都打得七零八落,房中床帐妆奁都还搬的去了”——西门大姐的陪嫁箱笼,此时还是搬回了西门家。

这已是大闹了陈家,如此还不够——不是还想讨寄放箱笼么?——吴月娘还要“大闹授官厅”!

第二天,吴月娘就“身穿缟素,腰系孝裙”,写了状子,亲自到县衙出庭告状(对于良家妇女甚至是贵族妇人,这当然是出丑丢脸之事,甚至知县还免她出庭,同意派家丁代理)。状子里这么写的:

“吴氏……状告为恶婿欺凌孤孀……熬打逼死女命……将女百般痛辱熬打……比及将死,于本年八月廿三日三更时分,方才将女上吊缢死……欺氏孤寡,声言还要持刀杀害等语……”

西门大姐是自杀还是被谋杀可是人命关天的差别,吴月娘这张状子摆明了就是要害死陈敬济啊!

幸好陈敬济命不该绝,清河县这位新上任的霍知县是个糊涂且腐败的贪官,于是陈敬济赶紧“把布铺中本钱,连大姐头面,共凑了一百两银子,暗暗送与知县。”这一百两银子实在来之不易,陈家到此已经没有任何其他值钱的东西了(一百两可以买潘金莲死,也可以买陈敬济不死。钱如果不是万能的,什么是万能的?)。

知县大人本着“教育为本”的精神,收了银子也就改判“准徒五年,运灰赎罪”——劳动改造。对此吴月娘怎么办,箱笼问题没解决啊!

吴月娘是立刻亲自“再三跪门哀告”——但求判其死刑,坐等人头落地!这真是一个令人恐怖的女人,“请陈姐夫来坐坐”言犹在耳,这些年她和陈敬济能又多大的仇恨?无非为了霸占那些床底下的箱笼罢了!

知县大人不同意,但他还是看出了吴月娘的“企图”,于是勒令陈敬济“务要改过自新,不许再去吴氏家缠扰”。

接着,为了应付“准徒五年”,陈敬济又卖了部分房子、家私,凑钱赎罪,妓女冯金宝也去了,单单自己“刮剌出个命儿来”……这是完全的家破人亡了!

一回里两场官司,陈敬济终于将当年显赫的陈家彻底败光。虽然我们对西门庆巧取豪夺的大富大贵感到愤恨,但看到此时此刻的陈敬济,又为他没能继承西门庆的“衣钵”颇觉遗憾。他们都是我们太熟悉的朋友,对于这样的朋友,当他气势喧天时,我们多少有点不屑;但他落难不堪时,又多少有点同情了。我想这或许就是《金瓶梅》最令人着迷的地方,每一个角色都有他深度的人性空间,并且都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尽的。

四、研究篇:孟玉楼的“玉簪记”

本回陈敬济充满荒诞意味的严州之行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结果,那就是写完孟玉楼的结局。

如前所述,孟玉楼在严州的举动是非常突兀和冒险的,然而为了故事能有一个好结局,作者也只好安排她“以毒攻毒”。“可惜”的是,孟玉楼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却总没遇到几个好人;好不容易做了一件坏事,却倒霉地遇到了一个好官。释放了陈敬济,李通判就被他“明察秋毫”的上司徐知府呛了一脸口水,羞惭急怒之下回家拿儿子撒气,对着李衙内一顿毒打,要求其将“妇人打发出门,令他任意改嫁”,这时候属于孟玉楼的高潮来了:

“孟玉楼立在后厅角门首,掩泪潜听。当下打了三十大板……那李衙内心中怎生舍得离异,只顾在父母跟前啼哭哀告:‘宁把儿子打死爹爹跟前,并舍不的妇人。’”

这是全书孟玉楼难得的流泪。既是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视自己如珍宝的郎君;更是为丈夫,一个为自己流泪、一个宁死也不离不弃的丈夫。或许,这份眼泪带来的哀痛与感动,就足以维持他们下半生全部的幸福吧。

李通判打完儿子还嫌不解恨,还要“用铁索墩锁在后堂,不放出去,只要囚禁死他”,这时候李衙内的母亲登场了:

哭着说道:“相公,你做官一场,年纪五十余岁,也只落得这点骨血。不争为这妇人,你囚死他,往后你年老休官,倚靠何人?”

(精细的读者都会发现,这句话和《红楼梦》第三十三回贾宝玉挨打时王夫人的话极为相似,只是到了王夫人那里,这个“你……五十余岁”变成了“我五十岁”。李衙内母亲表达了对儿子、对丈夫的满满的爱,而王夫人则相比于爱儿子,显得更加爱自己。)

这真是一把辛酸一把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通判当然也不会真想打死儿子,于是作者为他们安排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放了衙内,限三日就起身,打点车辆,同妇人归枣强县里攻书去了”。

这就是孟玉楼最后的结局了。

当年,孟玉楼带着一根簪子嫁入西门家,因为簪子上刻着“玉楼人醉杏花天”,所以从此号“孟玉楼”;

上一回末,李衙内的小妾玉簪儿因为不满服侍新嫁来的正房孟玉楼,于是隔三差五地闹了许多矛盾,最终在孟玉楼的隐忍和调和下,玉簪儿主动选择了卖离家门——这或许象征着簪子的“离开”;

而这一回,陈敬济拿着镶名的玉簪妄图逼迫孟玉楼,最后阴错阳差地帮助孟玉楼走向了最后的结局——这或许象征着簪子的“结束”,“玉楼”的结束。

第九十回初:“李衙内……穿着一弄儿轻罗软滑衣裳,头戴金顶缠棕小帽……于杏花村大酒楼下,看教师李贵走马卖解……那李贵……在街心扳鞍上马,往来卖弄手段。这李衙内……忽抬头看见一簇妇人在高阜处饮酒,内中一个长挑身材妇人,不觉心摇目荡,观之不足,看之有余”。

金顶、杏花、马、高楼、一见钟情……这才是“金勒马嘶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的真正内涵。孟玉楼的命运一早就在簪子上写定了。

带簪而来,又携簪而去,她的故事即是一部由簪子串联的“玉簪记”。“孟玉楼”这个名号因西门家而生,随着岁月的消逝成为过眼云烟;孟玉楼那份花园美人的风流妖娆和内敛圆融也因西门家而生,也随着岁月的变迁从此平淡如水。和要强的潘金莲、深情的李瓶儿相比,孟玉楼的人生没有那么轰轰烈烈,但也没有那么多荆棘坎坷,她用一种平静的方式为自己谢幕,从此只有李衙内的孟夫人,再也没有“孟玉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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