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教育文化观》笔记11:对于叙事法的主张
什么样的思维和情感模式能有益于儿童之创立一个对于世界之版本,在其中(心理上)他们能为自己构思一个位置—也就是创立一个属于个人的世界。我相信,说故事,亦即叙事的能力,正是在此之所需。
对于一位学习者,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让他获得一种感觉,知道学问训练的创生性结构何在,应该为他安排螺旋型发展的课程,学习一门科目应鼓励他的自我创生性的发现,等等。再提议题是直接关于成长中的儿童如何从学校经验中创造出意义,使之和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发生关联,话题转到:叙事作为一种思维模式以及作为一种意义生成的承载工具。学校是孩子们在家庭之外的落脚处,要帮助学生感觉到在世界就如同在家中,知道如何把自身放进自我描述的故事里。
创造出叙事的感性有两个共通的条件:第一就是:孩子们必须“知道”的、必须“有感觉”的乃是他们所属的文化(一个或几个文化)之中的神话、历史、民间传说、通俗故事等。这些东西综合起来可以框定以及供养人的认同感。
第二则是通过虚构故事的方式激励人的想象力。在世界中寻得一个位置,其直接义涵是指建立一套家庭、配偶、职业、朋友的圈子网络,而这就是想象力最终极的运用。
我们要把叙事变成心灵的意义生成工具,那么, 我们就需要为此而做些事—阅读它、创作它、分析它、讨论它、理解它的技艺、感觉它的用法等。一个教育系统必须使文化中的成长者在该文化中寻得一套认同。如果没有的话,那些成长者就会在追寻意义的途中绊跌。人类只能在叙事的模式中建构认同,并在文化中找到它的位置。学校必须栽植这种模式, 好好培育它。
本章总结:教育这档事不只是管理良好的信息处理技术,甚至也不只是把“学习理论”好好运用到教室里,或运用以科目为中心的“成就测验”结果。教育是一套复杂的寻索,它企图把一个文化让其中的成 员穿戴得合身,也让各成员和他们的想法能结合与文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