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到国家机构被授予职权的过程
想要保证人的权利,不能没有一个强大的权力去制约每个人。在君主社会的时候,君王作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但是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皇帝的权力高于任何事物,只要皇帝的一句命令,所有人就不得不屈从。所以想要让一个昏君被推翻,就必须要等农民的起义推翻这个王朝,进入一个乱世,然后再来等待一个英雄来统一他,进入第二个循环。
所以现在中国的统治者是人民,也就是民主制。
那什么是政党呢政党其实是指一定的阶级领导,并且代表了这个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组织。这样的组织,他们需要自己有自己的合法权,并且要有自己的主张。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基本宗旨,而想让人民得到权利,就必须拥有更大的权力去束缚人民,同时也是保障人民。而人民本身也要拥有人权。由此国家产生了宪法,所以说宪法是党的主张以及人民意志的一个大统一。
那么是所有的人民都要参与国家大事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的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根本不可能做成任何的一个统一事件,那么既然不能一个人掌握权力,也不能所有人掌握权力,那么就让一部分来拥有权力。
这一部分人就是人民代表大会。
他们对人民负责,也受人民的监督。但是他们也不能够直接管理国家事务,还需要国家产生各种的职能机关。这些人同样对人民负责也受人民的监督。
这套制度虽然相对完善,但是毕竟还是要依靠于人的形式以及人们去遵守。但人是不可信的,所以将国家的一套基本建筑,狗建立于人上本身就是不稳定的。不管是像古代的封建社会那样建立于皇帝的身上,还是现在建立于一群人的身上都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是社会就是这样在不断出现的不确定性中,向上继续的改良,才能造就我们国家的成功。
但是我觉得,如果想让一个社会彻底摆脱人的因素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由人组建而成,我们只能够不断的趋近于让人对社会的影响变小,从而使得国家进步,但是如果社会制约,真正的离开了人民,可能是有诸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