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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

2025-11-03  本文已影响0人  风格变了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妈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悲剧,但是要以喜剧的方式来演。——《大风暴》

我的叔叔丁宇在1984年去到了四川,在一个叫红果的镇子里教了一段时间书。

在他漫长的回忆里,那是一段记忆犹新的时光,记忆犹新得近乎虚假。

他在那儿生活了三年,爱上了一个叫马小春的十六岁女孩,她是那所乡镇小学校长的女儿。

他占有了马小春,她那时候仍是个孩子,本来是要去县城读高中,但我叔叔的出现,却让一切发生了改变。

详细的情况是,他诱惑玷污了马小春,当他们躺在春夜后山的草丛中被联防队员抓住时,他们并没有显出过分的惊惧之色。

翌日,他们的事轰动了红果镇,人们议论纷纷,又怒不可遏,人们群情激愤地嚷嚷着要打死丁宇这个来自北京的畜生。

丁宇却坦然自若地坐在派出所审讯室,向两个土里土气的年轻警察说,“那是爱情,不是犯罪!我才二十四岁,没结婚,小春已长大,我们有权在一起。”

他翘着二郎腿,侃侃而谈,两个年轻警察有些不知所措,其中一个说,“可你对她做那事未免早了点。”

“不,她已经完全发育了,就是说,她实质上是个成年人了。我不得不再重复一遍,我爱她,因为她也爱我,我们是自愿为爱而彼此交换身体。”

派出所所长却不吃他那一套,亲自审讯,丁宇仍是刚才那番说辞,话未讲完,便遭到一顿拳脚。

打过之后,所长说,“不管你跟她什么爱情,我告诉你,你奸污了幼女,够得上判刑了!”

他被当场打掉了一颗牙,站在旁边的两个年轻警察吃了一惊,想不到他们的老大居然下手这么狠。

丁宇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液,冲着所长叫道,“你这是刑讯,我要去告你!”

所长冷笑两声,又挥舞起拳脚,那天我叔叔被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像一条快死的狗,趴在地上抽搐,两个年轻警察把他拖出了审讯室。

*

马小春是中午被父亲从派出所领回家的。

春日明媚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却照不散他们各自的烦躁。

沿途的人都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这对父女,尤其马小春,人们在她单薄的背影后留下一阵阵唏嘘与讪笑。

回到家,父亲命令马小春跪下。

于是她怏怏地屈膝于客厅地板上。

“你打算怎么办?”父亲严厉问道。

“我喜欢那个人。”她坚定地说,“我要和他去北京!”

“他答应你了?”

“嗯。”

接着是一阵沉默,父亲将脸转向窗外,笑了。

*

第二天,马校长去找到所长,讲明情况。

所长听了直摇头,“老马,你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这个杂种了么?”

“他答应娶我女儿,带她去北京。”

“这,你信他的话?”

“他说的,如果不兑现,再收拾他不迟。”

所长圆胖的脸上浮起一抹苦笑,随即点点头,让老马把人带走。

马校长看着被揍得满脸伤痕的丁宇,冷冷地问,“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娶你女儿!”

不久,马小春就离开学校,和我叔叔生活在一起了;她未到法定年龄,不能领结婚证,照当地风俗先办了喜宴,结成夫妻。

婚后,过了一段甜蜜日子,之后,她不断催促他带她去北京,丁宇却总推脱,现在还不想回。

然后两人发生矛盾,她谴责他是个骗子。

他给她解释,起初她能听进去,但后来,她变得愈加烦躁,声称,若现在不带她去北京,她就要离开他。

他笑了,说:“你是嫁给我,不是嫁给北京。”

她说,“我是选择了能住在北京的你,你向我保证了带我去北京生活,我才答应爱你啊!”

“你这是什么话?简直莫名其妙。”

“你反悔了?”

“我反什么悔?我没说不去。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我还没想好。我想在这边多待一段时间。也许很快就回,也许,得等几年,总之,你要去北京,我们随时可以去。”

“我是要你带我去北京定居,我爸爸也是这个意思。”

“你不是爱我么?”

“我爱你没错,但前提是你带我去北京生活。”

“我如果没在北京,你会爱我么?”

“不会。”

“那你是爱我能带你去北京?你实际并不爱我。”

“我爱你,因为你能带我去北京生活,这是我的梦想。”

“当时你可没这么说。”

“当时你也没这么问我。”

“那就是你不爱我这个人了。”

“我爱你这个能带我去北京生活的人。你带我去北京吧!”

“明白了,小春,你觉得这样有意思么?”

“有。我要你兑现承诺,我有什么错?这也是我爸同意我跟你在一起的原因,不然,他怎么可能同意!”

两人因为这件事,反反复复争吵,且不断升级。终于有一天发生了肢体冲突,当然,他没动手,动手的是马小春,她化身一只发狂的小母兽扑向他,对他又撕又咬,他的脸被抓出血,头发也被拔下一小撮。

她最后干脆挂在了他身上,他推不开甩不掉,忍无可忍了,顺着她倒在地上,两人纠缠一起在客厅里滚来滚去。

他们的头碰在了玻璃茶几的脚上,她一口咬住他的下嘴皮,尖细锐利的牙齿一用力,血腥涌进了他口中。

他妥协了,答应年底带她回北京生活。

*

一个飘着毛毛雨的闷热夏日午后,丁宇和马小春到江边抓爬沙虫,这是本地一种特产美味,成人手指粗壮长短,剥皮后裹了淀粉下锅油炸,炸出金黄鲜香,放进嘴里咀嚼,口感堪称一绝。

她一早就提议,今天正是抓爬沙虫的好天气,虫子们并不耐热,会钻出沙土透凉,可以大量捕捉,晚上去父亲那儿做成下酒菜孝敬他老人家。

她接着讲起父亲,因为母亲过早病故,父亲没给她找后妈,一手将她拉扯大,这太不容易。本想好好读书报答父亲,没想又遇到了丁宇,所以他们应该一起报恩。

最近同她相处,丁宇觉得这个刚满十六岁的少女好像变了,俨然一个已婚老大妈,唠唠叨叨没完没了。他恐惧她会继续长大。

在回去的路上,他提着两只手袋,里面塞满了抓来的虫子,蠕动着绞缠在一起,如一团膨胀的灰色棉球。她则在前面蹦跳,像一只吵闹的小鸡。

她非要上去跑一圈木板铺成的钢索吊桥,体验一下飞驰的摇晃感。

他笑,让她小心一点,自己站在桥头望着她,他想,这才是她,一个使他着迷、钟爱的未成年女孩。

他看到小鸡又变作了蝴蝶,在桥面翩翩起舞,然而,她舞到桥中段时,两块连着的木板松动,当她双脚结结实实踩上去,木板脱落了,她陡然从漏空中坠落。

他听到拉长的尖叫,随之是落水声,他赶紧往桥下跑,跳进水中,游向江心,可他发现距离比估计的要远很多,这条江也超出他想象的深。

马小春不会游泳,她就这样消失了,之后一直未曾打捞到她的尸体。

老马悲痛欲绝,他甚至打算过要从那吊桥上跳下去,那样的话,或许就能找着她了。

但他很快清醒过来,他不能死,小春或许有一天会回来。

老马对丁宇充满怨恨,把一切责任全归咎到他身上,经常动手打他。丁宇只能躲,他也很痛苦,却无人倾诉。

夜里丁宇去到江边,站在吊桥上,踩住她落水的位置,那儿已经安上了两块崭新的木板,看着和周围的木板有明显的区别。

月光下,他感到一阵绝望的晕眩,他想起小春许多的可爱与好处,她还是个孩子,老天爷真是不长眼。

他跪在桥板上埋头痛哭。

*

这晚过后,我叔叔跑去后山,在与马小春幽会的紫花坡搭起一个窝棚,开始像野人一样生活了一年多。

他告诉我,那些日子,他一直在思念马小春,总是在夜里见到她的魂。

现在他已经老了,病病歪歪地躺在养老院的单人床上,向我断断续续讲述着那段往事。

“那是一个满月的秋晚凌晨,风吹着月光掀起周围树叶的沙沙声,我睡不着,坐在坡地啜饮一瓶小郎酒。她就从我背后绕过来,蹲在我旁边,用圆圆的双眼瞧着我。她问我为什么不回北京。我回答还不是时候。她讲起掉进江水里挣扎下沉的经过,之后顺流被冲到下游,一直汇入大海,如今她的尸身大约已成枯骨漂到了太平洋里。可是她的魂逃脱了,溯流返回红果镇,这毕竟是她家乡,她最熟悉的地方。我问她还想不想跟我去北京了。她点头又摇头,说想,但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去呢?她没埋怨我,这一点出乎我意料。我鼓励她,说可以想出办法,我们一起走。”

“那是你的幻觉,叔叔,你太思念她了,所以才幻想看到了她。”我坐在他床边说,“她死了,你有强烈的负罪感,这很正常。”

“也许吧。但我自己感觉是真见到了她,因为她死了,我才知道她的珍贵。她不死,我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点,甚至会讨厌她像一个老大妈。”

*

我叔叔下定决心带着马小春的灵魂回北京。他为她准备了一条手绢,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她送他的礼物,棉质、银白底蓝条纹,四个角和中心处点缀着几朵粉红玫瑰花。

白天他将她的魂包裹在绢子里,晚上她才能成形出来,和他相依相偎。

在北京的日子,我叔叔换了很多工作,最后他去学了一门修电器的手艺。在住家附近开了一个小铺子,生意很不错,街坊邻居经常找他修理各种家电。

他肯钻研,手艺提高很快,让大家非常满意,他收费不贵,态度又好,街上的人提起他,大多竖起大拇指。

亲戚朋友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推脱,就算实在推不了,之后也不会再有下文了。

有一次喝酒,我爸借着酒劲问他是不是下面有毛病,暗示他去医院做个检查,于是他才说起马小春,叙述起他从未讲过的往事。

听到最后几段,我爸用力拍了拍他前额,原来不是身体的问题,是精神出了毛病。

家里人认定我叔叔是对马小春的感情产生了幻觉,他一直说手绢里就藏着她,她一直陪伴他,什么晚上就能相互见面,共度良宵,这些纯属胡言乱语。

起初,家人耐心劝他,久而久之也厌倦了,顺其自然随他去。

我妈说他是情痴病,倘若马小春没掉桥下,她仍活着,他不可能这样刻骨铭心地爱她,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

我认为我妈说得很有道理。

我去养老院看他,把我妈这话转给了他。他没反驳,沉默半晌,又讲起了关于马小春的往事。

他给我看了那条可以藏起马小春灵魂的手绢,它早已陈旧不堪,但并没半点破烂。

“她现在仍在里边么?”我见手绢叠成一团,认真地问。

“是的,从不曾离开。依旧是个少女!”

“那你们还真是幸福啊。”我口气里有一股莫名的挖苦,他没听出来,点头开心一笑。

今年初,他因病过世,清洁他遗体时,我们发现他下身有残缺,似乎他自己做了阉割,切除了睾丸。这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也是为了爱马小春的一种仪式么?

火化后,我将遗物中的那条手绢放进了他的骨灰盒里,然后才下葬。

年底,我去了四川,到了他所说的红果镇,找到那所乡镇中学。

我向一些退休老教师打听起他的事情,提到了马校长和其女马小春,希望他们能回忆起更多的细节内容。

令我吃惊的是,我在学校家属院遇见了一个自称马小春的中年女人。她完全推翻了我叔叔的故事。

“他对我是猥亵与非礼未遂,所以他才逃离镇子!”她满面绯红的脸仍余怒未消,大声说,“他还抢走了我的一条手绢!”

“他为什么这么做?”我难以理解地问。

“他亲口对我坦白,他有洛丽塔情结症。他就是个无耻下流的恋童癖!学校当时有好几个女生都被他骚扰过,她们都不敢吭声,而我反抗了,我父亲知道后报警,联系派出所要把他抓起来,当时,正逢严打,能判他死刑的,他得知消息就连夜跑了。”中年女人身材已经发胖臃肿,个子不高,面容依然姣好,少女时,应该是属于身材玲珑,相貌乖巧的类型,正是小萝莉的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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