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道教哲思简书·道学

道教的基本教义

2017-05-22  本文已影响53人  三玄道士
道教的基本教义

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和修行的终极目标。围绕着这一核心,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教理教义。任何一种宗教都有信仰,对信仰的阐述即为教理。为方便宗教徒对教理的把握,在教理基础上,总结出简明扼要的几个字或几句话,便于教徒记诵,作为指导教徒的日常修持称为教义。这些教义能契合于所有教理,并不与教理有矛盾冲突(陈撄宁)。

道教以《道德经》的思想为主要教义,倡导尊道贵德、重生贵和、见素抱朴、抱元守一、清静无为和慈俭不争。道教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万物的本源,万物运行的规律以及人间伦理道德纲常。“德”是道的外化及功能。神仙是循德而上,在精神和肉体及伦理道德超越于世俗的精神实体。神仙既是道的化身,又是人类道德的楷模。故道教徒尊道贵德,期于与道合真,形神俱妙,成为神仙。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又一重要教义。原意是说人的生命长寿与否取决于自身,并非决定于天命。泛指命运并非掌握在别人手中,更不是掌握在某些无形的神秘力量里,而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即我命在我,富贵不在天。就健康生命而言,人通过服食药物,行气导引,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在没病之前进行调养,使之得到健康。古人说:救济受灾的人民,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不如防患于未然,将灾祸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这种“我命在我不在天”的积极思想,是道教修行、改变命运的根本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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