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视同缴费年限探讨(一):应不应该存在,公不公平?你怎么
2025-06-21 本文已影响0人
社保小龙虾
社保知识,小龙虾今日分享第1221期,欢迎关注!
许多人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存在有着许多的不满,今天和大家说说这个话题!
注意: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是视同缴费,也不是视同年限!
绝大部分群体都有着这个观点:认为视同公交费就是没缴费,在吃白食!
说明这个观点之前,先要了解一些常识:
劳保阶段:个人不缴费,单位提留一部分作为大家的退休金。
社保阶段:个人与单位都要缴费。
养老制度改革,必然有过渡期?
如果没有过渡期,就会出现以下情况:
你2014年9月30日退休,拿工作40年的退休金。
我2014年10月1日退休,比你晚退一天,我个人账户为0,实际缴纳年限为0,我的养老金为0。
这就公平了?
于是国家出台了【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劳保的参保年限视同社保的参保年限。
劳保期间,单位提留部分转到社保统筹账户。
劳保期间,个人未缴费部分,由国家承担!
那么个人是否算缴费呢?
有人说个人没有交钱!
先不说交没交钱,先说交钱的合理性。
回到之前的例子:
你2014年9月30日退休,拿工作40年的退休金。
我2014年10月1日退休,比你晚退一天,我要自己拿钱补缴40年的个人缴费!
公平嘛?合理嘛?可行嘛?
再说说个人交没交钱的事情。
我个人认为算是,虽然这个人的钱不是我自己出的,但从社保角度来说,社保收到了个人的钱、单位的钱!
举个例子:
你们单位给你发了一袋大米,你个人没有交钱,但是卖大米的收到钱了。你能说你自己就是吃白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