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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视同缴费年限探讨(一):应不应该存在,公不公平?你怎么

2025-06-21  本文已影响0人  社保小龙虾

社保知识,小龙虾今日分享第1221期,欢迎关注!

许多人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存在有着许多的不满,今天和大家说说这个话题!

注意: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是视同缴费,也不是视同年限!

绝大部分群体都有着这个观点:认为视同公交费就是没缴费,在吃白食!

说明这个观点之前,先要了解一些常识:

劳保阶段:个人不缴费,单位提留一部分作为大家的退休金。

社保阶段:个人与单位都要缴费。

养老制度改革,必然有过渡期?

如果没有过渡期,就会出现以下情况:

你2014年9月30日退休,拿工作40年的退休金。

我2014年10月1日退休,比你晚退一天,我个人账户为0,实际缴纳年限为0,我的养老金为0。

这就公平了?

于是国家出台了【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劳保的参保年限视同社保的参保年限。

劳保期间,单位提留部分转到社保统筹账户。

劳保期间,个人未缴费部分,由国家承担!

那么个人是否算缴费呢?

有人说个人没有交钱!

先不说交没交钱,先说交钱的合理性。

回到之前的例子:

你2014年9月30日退休,拿工作40年的退休金。

我2014年10月1日退休,比你晚退一天,我要自己拿钱补缴40年的个人缴费!

公平嘛?合理嘛?可行嘛?

再说说个人交没交钱的事情。

我个人认为算是,虽然这个人的钱不是我自己出的,但从社保角度来说,社保收到了个人的钱、单位的钱!

举个例子:

你们单位给你发了一袋大米,你个人没有交钱,但是卖大米的收到钱了。你能说你自己就是吃白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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