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靴腰子
徐珂《清稗类钞》:“有所谓割靴者,以甲眷某妓,而其友某乙于暗中复狎昵之也。二人共狎一妓,则称为靴兄靴弟,而伶界亦有此言。” “割靴”亦谓“割靴腰子”,指嫖客夺朋友所爱的ji女。李伯元《官场现形记》第十三回:“胡统领见他赖得净光,格外动了疑心,不但怪文老爷 不该割我上司的靴腰子,并怪龙珠不应该不念我往日之情,私底下同别人要好。”蘧园《负曝闲谈》第三四回:“一席话说得汪老二开口不得,心里暗想:‘这是刘理台割我的靴腰子,今天被我撞着,我倒要瞧瞧他俩的神情。’”
上述这些野狐禅甭问属于所谓的“糟粕”,不过,“糟粕”也是文化。清代袁枚有言:“不从糟粕,安得精英?”最起码,我们得搞清楚都是些啥名堂,否则,怎么扬弃?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怕是也谈不上。
在传统文化的语境里,或者说在男权文化的背景里,“鞋子”除了众所周知的意思指向外,还暗指人妇,成年女性,“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嘛,而鞋子亦衣,“足衣”(鞋子最原始的称谓)嘛。这也就是那种私生活不检点,行为放荡的女子被嗤之为“破鞋”的缘故。 而靴作为鞋子的种类之一,鞋子的另类文化自然也就附着其上。 在清代,靴在所有的鞋子样式里属于大哥级别,也叫官靴,又叫厚底皂靴。一般草民百姓是不能穿靴的,只有官吏或官家子弟方可穿着,很厚的白底,黑色的靴腰,系高贵身份的标志。质地呢内衬为麻布,靴面为青缎,不像今天的时尚男女靴主要以皮革为主,样式呢很像今天舞台戏曲里的行头之靴。官靴类似现在的警服之类,如果犯错误了,被削职了,甚至收监了,乌纱帽(清代为红缨帽)得夺去,官靴也一样,便不能再穿了。 如此一来,“割靴”“割靴腰子(靴筒)”便不言而喻: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主儿,晨起下床,要去显摆,忽然发现其靴被割坏,可以想见其气恼之态。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有身份的主儿,发觉自己的女人被人趁虚而入,其恼怒,其被羞辱的情态,与靴子被人动手脚,使坏,没什么区别。靴者,穴也。靴兄靴弟者,共一穴之兄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