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成熟时,竹马走他乡》咕鱼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啊哈”
“你还没睡”
看见她更新朋友圈我给她发了一条信息“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她说“啊哈”“你还没睡”
如果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离我有四百五十多公里,她在当年张爱玲的出生地,为了自由点,为了看到更大的世界,她只身前往上海。和大多年轻人一样,年轻的时候总想走的远一些,看看外面的世界。很难想象,一个肥嘟嘟的小胖妞,那么矮,那么短,像极了冬瓜一样的妹子。怎么在上海滩讨生活。但是看她朋友圈她应该过得不错,那个连爪子都很多肉,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还会露出几颗牙齿的姑娘!

认识她那年我应该是八岁。岁月辗过旧时光,到现在为止和她相识已经整整十二个年头。五年同窗,八年同校,记不清几年同桌,学生年代我发育晚长的矮,一直坐在第一排。我们应该算得上青梅竹马,天知道她对我下了什么蛊,那时候就是喜欢她,那种很单纯的喜欢。那种想和她过一生一世一房二人三餐四季那种喜欢,我觉得所有人都一样,最初产生的那种所谓喜欢的念头虽然不够成熟但是很纯。很干净,那种喜欢的感觉里没有任何杂念。不像成熟以后的那种喜欢,掺杂太多东西,背景、财富、肉体、家境、利益。所以那时候的喜欢最单纯,就是看见她就开心,就傻乐,如果玩耍的受了伤伤口在流血。看见她就不疼了那种感觉。
太久了,儿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使劲的回忆,脑海中只是浮现出她当年的样子,那些年做过什么已经想不起来,曾经把学堂的花花草草摘下来做成花束送过给她,记得有白色的栀子花,升旗台边上摘的,有狗尾巴草,墙角里扣的,还有几颗九层塔。当了厨师我才知道那东西叫九层塔是烧鱼去腥的,或许当年的喜欢里我早就加过香料。所以彼此这么多年都难以忘怀!还送过她本子,经常偷偷把花和纸条放在她书包和铅笔盒了,被班主任发现过,她说你那么喜欢她呀,那你别上学了,把她娶回家做老婆好了。我说好呀好呀,结果那个班主任的双眼隔着一层厚厚的眼镜片瞪着我,吓得我心里一颤!
再后来就是中学年代,分了班,我教室在一楼时她在二楼,我在二楼是她在三楼,等我到了四楼她搬到我对面去了。就像余光中老先生诗里所写的一样,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学校大了一点,圈子也大了一点,不能天天在见到,只是远远的看她一眼,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就偷偷的离开,那些年她头扎着小马尾辫,斜刘海衬托出她的苹果脸,那时候我还不近视,很远就能一眼认出她,熟悉的背影。初二那年圣诞节骨气勇气送给她一条黑色的围脖。托人塞进她抽屉里,附上一张小纸条,嗯那时候没手机,只有小纸条!书信很近,不用马车,要找个可靠的信使邮差,不然被人发现就会公之于众,相当尴尬。可惜的是一直到毕业都没见她戴过那条围脖。

三年的中学时光转瞬即逝,高中分道扬镳,我去了义乌,她留在老家的职业高中,那时候对她的喜欢慢慢淡去,因为年幼的我不够贞洁,经不住美色移情别恋,移到哪去了?主页最底下《懵懂的恋爱年华》有详细介绍!
一别生死两茫茫,啊,呸呸呸,都活着。还瘦的没胖,该肉嘟嘟的没减肥成功,再联系时是一五年初冬,我在杭州上塘路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冬天中暑,加上什么嘘嘘道感染,在宿舍里休假,无聊的翻着QQ,突然翻到她,发过去“叮咚”还好,没删掉,几句寒暄之后得知她依然在老家,学业没有完成,在老家的青瓷专业系。之后几个月天天在联系,道完晚安才入睡,说过早安才起床。伟大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人是猴变的,天生犯贱的’那一声“叮咚”过后,我对她好像万物复苏,学生时代的感觉又回来了。她也变得开朗了不少,转眼快到过年,我对她说“咱俩一起吧,再也不分开了”切,鬼知道她变的那么矫情,让我天天说十遍(我喜欢你)然后还得看她心情,才能让她同意和我一起。恋爱时期的人都智商底下,每天给她发十遍(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呀我……去你的)熬到过年。踏上返乡的汽车,五个半小时的颠簸,终于和她相逢,或者说重逢!那一次是深冬,我们在小学的篮球架下聊到黎明破晓,她的热水袋已经凉了。已经记不清那天晚上聊了什么,冷,还是不冷。
再后来的记忆又是模糊的,哦!第二天我借口车子没电,在她家吃的午饭,她妈妈炒的黄果,很多油,说不上来什么味道,很不一般,不过这辈子很难再尝到了。临走的时候瞥见那条黑色的围脖想她衣柜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再后来的记忆又是朦朦胧胧的!不过依稀记得我跟她告别那天是情人节,在一座老桥上。那天她放下了披肩发,穿一双小皮鞋,黑色的呢大衣,灰色的裤子,灰白色的围巾。站在桥中间看着我,互相拥抱,亲吻,双方闭着眼睛,手在颤抖。她问我能不能留下来,我说老家地方太小,没有发展空间,没有前途。那一次是我认识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看到她流眼泪,哽咽着小说“你说过永远不分开的,为什么你又要走?

”
只恨年少太轻狂,想独自闯荡。就算月有圆和缺,就算人有悲和欢。我没敢回头,我怕心软留下来,后来每次见她我都没敢回头。路过她家我都会停留一会儿,到她的窗户后看看,走的时候依旧不敢回头,后来我们没有走到一起,或许相遇太早,或许那时候的我们真的太年轻。她寄给我一条毛绒玩具狗狗,说以后她不在,就让狗狗陪着我,那条狗狗陪着我两年多,从滨江到拱墅,到西湖边,再到绍兴。我把它留在了绍兴,绍兴是个好地方,适合生活。当初不知道为什么把它留在那里,只觉得它应该留下,它属于那里!我们之间唯一留下的只有一条情侣项链,定制的有我们的合影。有些东西是不能丢的,他们证明我们年轻过。那应该是16年她生日我寄给她的,还附有两页书信。其内容已经无从考究。


在于她联系是三个小时以前,2019年1月16号零点52分,
我说“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她说“啊哈”“你还没睡”
此时的我已经为人夫为人父,她有好几次来抱过我儿子,我儿子很喜欢她,很用力的抓她头发,再见到的时候应该会叫阿姨了!
青梅成熟时,竹马远他乡。想遇已经是五百年修来的缘分,她还是没变,肉嘟嘟的,三个小时前他和我说已经有男朋友了,真好。我对她说别给我介绍,如果比我好,我会难过,如果比我差我会更难过。我想,你我之间的关系比陌生人多一点儿,比好朋友少一点儿,比擦肩而过复杂点儿,比萍水相逢简单点儿。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随缘即可,无须强求。 若有缘再聚,给个微笑就好。 若无缘重逢,别忘了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