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

那时候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2016-10-05  本文已影响147人  墨书7987
图片来源于新浪微博@金浩森

文|墨书

图|来源于新浪微博@金浩森

曾用名|如果时光不说话,记忆也会开出花

如果你喜欢的人能给你带来前行的动力,那么就算没有在一起也是好的。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喜欢,其实喜欢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初恋这件小事》

A先生失恋了,喜欢了好久的女孩有了男朋友,女孩为了庆祝,特地和男友一起约他去常去的小店吃饭,点老板娘的拿手菜,一打啤酒,还有几碟下酒菜。吃饭的时候女孩仔细挑走男友不吃的青椒,A先生下意识的把盘里的胡萝卜放到自己碗里,直到男友问,你也喜欢吃胡萝卜,A先生才反应过来,含糊的应着。

那顿饭A先生吃得特别不自在,生怕不留意露出了破绽,而男友也像宣示主权那样一边聊他们如何相识相恋,一边又诚恳地举杯致谢,感谢A先生在他未到来前对女友的照顾。后来,A先生实在坐不住,找借口先走了。

A先生是个很好的男孩子,温和善良,笑起来特别好看,在我们相识的许多年里,A先生好像百毒不侵,没什么八卦能说,没什么故事可听,活脱脱一个单纯的男同学。

所以A先生喜欢女孩的事没几个人知道,起初连我也瞒着,最后还是靠着蛛丝马迹逼他说了实话。

是怎么和女孩相识的A先生说记不大清楚了,从前总是一遍遍回想初识时的样子,在心里反复勾勒、涂抹上色,次数多了倒慢慢记不清了,只是记着应了那句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A先生说越和女孩相熟,越觉得与她之间好似煮甜水般的契合,慢慢加热升温,慢慢糖水相融,听温水发出咕嘟咕嘟的气泡声,荡漾开满满热情。

女孩性子活泼,爱笑爱闹爱拉着A先生走街串巷寻些冷僻却美味的食物,浓浓的汤汁蹭了一手,黏黏的棉花糖沾了一脸,A先生看着她,帮她擦净吃花的脸,眼神温柔的要溢出水来。

女孩撕一块棉花糖,塞进A先生嘴里,问甜不甜,A先生愣愣地点头,未化的白砂糖贴着嘴角,甜腻腻的软。女孩又撕了一块糖,嬉笑着说是给A先生奔劳一天的劳务费。

那时候,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日子是慢的,他们是一起快乐的。

A先生是那种很安静的男孩子,看书听歌发呆一天就过去了,女孩正巧填补了他过于平静的生活,得空了他们就聚在一起,玩球跑步、去老院子听老戏骨开嗓……有好长一段时间,A先生同我说起他的生活,总是用“充满生机”这样的词语形容,他说他从没想过与安静对立的喧闹有一天是以这样美好的方式存在于他的世界,他也从未想到爱情来得那样快,快到措手不及。

他们一起去巷子深处的小店吃东西,老板娘是个丰腴的美人,说话风趣,小食也做得好吃,女孩几乎迷上这家小小店铺的所有吃食。老板娘也是个豪爽的人,一来二去混熟了,给他们的菜码总是格外大。女孩不喜欢胡萝卜,嘟着嘴像老板娘抱怨胡萝卜放得太多了,模样可爱极了。老板娘朝A先生眨眨眼睛,好似看透了他的小心思,A先生朝她笑笑,红了耳根,而后的许多日子,胡萝卜还是那样多,只是那些胡萝卜都进了A先生的盘子。

有一次A先生送完女孩回来,半路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最近爬了山、去河边摸了鱼、还看了一场恐怖片,血淋淋的场景女孩眼睛都没眨一下,对了,他们还有了第一张合照,采景的时候拍的,他还轻轻揽了女孩的肩。说话时A先生兴奋得像小孩子得了糖,他还说女孩喜欢戏曲和摄影,这些他都要好好学一学。

我在这边笑他,A先生有些害羞,但还是极认真的和我说,若是喜欢上一个人,那些诚惶诚恐、小心翼翼都随之而来,你会因为这个人变得不自信,也会因为这个人变得更加努力,而产生这些矛盾的原因,只是因为想成为与她更为匹配的人,唯恐现时的自己不足以让她喜欢。

挂了电话,细想刚才所说,觉得A先生说的简直就是至理名言,“我愿姗姗来迟,但足够与你相匹配”,可后来看过了那么多喜欢和不喜欢,遇见和错过,才真的明白,从不是“我愿姗姗来迟,你会等我与你足够相配”,而是“我愿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你,就算我们彼此不完美,我仍喜欢你”。

那时,我们都不知道。

A先生真的去学了两门艺术,挤着为数不多的闲暇时间奔波于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拜访青衣水袖眉间粉墨的老戏骨、还细读了许多本类似于《摄影入门指南》的书,南方夏天临近四十度的高温里,A先生是那个最快乐的流汗人。

A先生在房间里做了一面墙,一张张照片无规律的摆放着,都是女孩的背影和侧脸,晨曦暮色拍了很多张,女孩总闹着说A先生将她拍的不好看,他只是笑,说再等等就可以把她拍得很好看很好看了。

和女生相处的那些时候,A先生笑得很好看很好看。

女孩虽爱热闹,也的确心思细腻,A先生做的这些她都知晓,时不时同A先生聊聊其中乐趣,听他气息不稳的唱着《牡丹亭》,夸张的说他天分极高。而A先生自能感受到女孩的欢喜,越发努力起来。

A先生忙的乱乱转,也不忘和女孩一起拍清晨第一抹光亮,看山上漫坡的青草,踩着落日余晖、带着一天的好心情归家。后来A先生说白天他家里随处都是曲笛三弦的声音,晚上就对着电脑修片调色,差不多都要忘了睡觉,那段日子瘦了二十斤,整个人都是飘的,可他甘之如饴。

等A先生各部分都有了质的飞跃,他和女孩已经认识差不多快两年了,六百多天的相处,足够将一个人看得清透,A先生的心思女孩大概也猜到几分,不点破不说明,事情隐隐约约在向好方向发展。

女孩生日是在十二月,他们约着去北方看雪,平安夜那天,雪下了一整晚,A先生在雪地里看女孩堆到一半的雪人,突然想起那句话,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他们回了旅店,拆蛋糕,插蜡烛,灯光暗下来,表情和人影隐藏在幽暗里看不清,只有不甚纯熟的戏腔,清唱一曲。

那天女孩拥抱了A先生,说认识他真好,A先生只是笑着,拥她入怀。

那天,A先生没说出那句喜欢,女孩也没等A先生说出那句话。

后来发生了什么A先生当时没说,只身一人来到北方,接站那天雪下得特别大,A先生冻得耳朵通红,眼神清亮。

吃饭的时候,A先生囫囵的讲了些之后的故事,大概是,他们从北方回去,女孩把照片发到网络上,有朋友转发评论,朋友的朋友觉得女孩不错,便借助朋友相识,然后彼此钟情,走到一起。

很多次同A先生讲话,总是通过语气来判断他的心情,等他坐在对面,一眼就知晓他的情感,多少有些难过。

A先生眼睛亮晶晶的,仔细挑着沙拉里胡萝卜丝,他说,他和女孩的男友吃过饭,终于明白他在一条叫爱情的河上拖拉了那么久,久到他还深陷其中,还在做一场不愿醒的梦。

那天,A先生执拗的要唱曲给我听,半阙《牡丹亭》,映着谁的幻影。

那天,我们堆了雪人,A先生捧着两杯奶茶站在旁边看我滚雪球,我招手叫他来帮忙,他踯躅一会才同我一起,他说,堆雪人那天他站在一边,满眼都是女孩,快门键按得飞快。

我抓了雪从高处扬下,迷了他的眼,他说,原来她想要的是一个不用刻意为她做什么就可以让她很快乐的人。

A先生揉了眼睛,小声抱怨,雪真是太凉了。

没多久,A先生要去别的城市了,孑然一身,只一个他,一台相机,送他时,我和他说,你一定会遇到同你走长长一生路的那个人,时间久一点也没关系,只要她是真的,只要你们是相爱的。

A先生笑着拍拍我的头,不说告别,不说来日方长。

之后的日子,总能收到A先生从各地寄来的明信片,蓝的天,白的云,不同的风景,同样相爱的人。

他睡得晚,凌晨发来消息,等我睡醒时回复,如此反复,有时也会通电话,说去了哪里,看了怎样的风景,认识了很多朋友,夜深时还会哼一哼老曲。

我同他聊学校的琐事,八卦抱怨和细碎心思,A先生不时插几句话,以过来人的身份指点迷津,我笑成一团,他无可奈何。

我说你要照顾好自己。

他说好。

然后结束对话,各忙各的。

我已很久没听到关于女孩的只言片语,或许他真的过得很好。

前几天,打电话给A先生,他正在江边,看见了萤火虫,明明灭灭。A先生说前段日子在苏州遇见一个女生,眉眼之间同女孩当年有些相似。

他说写故事的人总要给故事一个结尾,讲故事的人总要对自己有所交代。

那是时过很久后再听到他们的故事,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那时女孩交了男朋友,他们三个人一起吃了饭,A先生假装有事先走了,那天晚上他接到女孩的消息,女孩说A先生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她也真的喜欢过他,但是那种喜欢不是喷发出来的,如果没遇到那个人,她也许会选择A先生,可是,爱情没有也许,谁都不知道下一秒遇见的那个人是你的爱人,还是陌生人。

A先生说看到那条消息他还是挺难过的,觉得因缘巧合、阴差阳错,可毕竟是喜欢的女孩子总舍不得她有一丁点内疚,于是说,我们都会遇见对的那个人,在此之前,爱过和被爱过都只是成长中留下的印记,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为了遇见彼此相爱的人。

再后来,他们继续做朋友,A先生游走于不同城市的不同街道,看不同的人形色匆匆,女孩回家那边工作,和男友分了手,又有了新男友。

日子还和往常一样过,天高海阔,没什么不同。

故事到这就告于段落了,我问A先生不难过吗,A先生说刚开始怎么会不难过呢,喜欢了很久的人突然和别人在一起了,她的喜怒哀乐你只能旁观,而以后至多以好友的身份参与,幻想过那么多关于未来的事情,结局却突然变了样。

你懂那种时候吧,再华丽的语言都过于贫瘠,连安慰都无从下口。我们突然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过了一会儿,A先生接着说,那个时候你就觉得读过的感情故事一点作用都没有,什么喜欢就告白我不缺朋友就缺你,真是鬼话,到了那个地步,生怕连朋友也没得做。不过等你过了那个阶段,可以安平气和的想问题了,慢慢就想通了,爱情嘛,能在一起最好,不能在一起也别憎恨,起码当初你是在享受那个人带给你的心动和快乐。

A先生又同我说,错的不是时间而是人,想明白这点就释然了。

我夸他机智,他笑得畅快。

那天夜里,风很大,雨也很大,在这样潮湿阴冷的雨夜,有多少人辗转反侧,想着那些年爱过的人、错过的时光,那些年你们为什们没能在一起,是不够勇敢不够爱,还是因为爱而不得。

有人说喜欢是天时、是地利、是人和,可那么多人占据了那么多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还是孤单了很久呢,有人说,是因为其中一个人不愿。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不是天时地利人和,而是意愿。

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世间忙碌,忙着爱与被爱,忙着伤害与被伤害,我们每天都要面对来自不同方向的不同恶意,要克服的事情也一直不断出现。我问你,愿意和我一起面对这美丽又颓败的世界吗,愿意让我牵你的手陪你走到未来吗。你摇头拒绝,说相遇的不是时候。

其实我们都知道,“错的时间”只是不伤人的借口,说到底,还是错的人。

爱情是两个人的共同意愿,你愿意,我说好,我们就在一起;你不愿,我不强迫,我一个人也能过得好。

看过那样一句话,“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可有时候你失去的一些东西,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你身边,就像那些年你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更加优秀,就算你们没能在一起,多年后提起那段往事,还是会被自己感动。

A先生现在过得挺好,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拍风景、拍闺蜜、拍恋人、还有很多值得热泪盈眶的事情,每提及此事,A先生的感慨总是特别多,有时还会同朋友聊起过去的事情,走过的路爱过的人,好像那些年伤过心在这些时候都转变成最温暖的事。

A先生房间里再没有当时那些稚嫩的人像,好风景都封存在时光中。

我们都知道每段真心付出的感情都值得被珍惜,不为感动别人,只为夜深时分,少时人仍是旧模样,梦中的我是真的快乐。

《初恋这件小事》里说,“其实喜欢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

其实喜欢是什么,真的,谁也说不清楚。

有人爱清水,有人喜甜汤,我的满腔孤勇,所有情话都想送给你,你不喜欢不接受也没关系,这是我的自由意愿,随我支配,而终有一日,我会找到自己的爱人,茫茫人海,千里奔赴,不言苦楚。

而现在,我们都静下心来,不说错付不说辜负,细想感情里最温暖的细节,那是我能送你的最好的礼物。

事到如今,我终于能接受,你不喜欢我这个事实。我不难过,只是有点遗憾,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继承那些你拥有的让我着迷的品质,带着一颗无所畏惧的心,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曾喜欢你,这是我曾做过的最好的事。

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你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就算你们彼此不完美,却依旧搀扶着去远方。

我也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就算你孤独一人,也不要担心,继续做喜欢的事过喜欢的生活,未来一定有一个人正穿越风雨,跨过人海,走向你。

如果时光不说话,记忆也会开出花。

相见时,你们会拥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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