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者
其实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昨天偶然看见一个关于找情人的扒皮,里面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思考:
“每个人都不应该太自私,谁都不是专属于谁的,如果我的老婆有个情人我就能接受,但前提是她不能因为有了情人而放弃现在的家。多一个男人爱她,呵护她,多好的事情啊。”
突然觉得自己的三观被震了一下。
我一直都明白第三者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会破坏别人的家庭。我从来没有往下深入地想过,所谓破坏家庭,究竟是什么。
最最原始简单粗暴的婚姻家庭关系,大概是双方互相的所谓保证,女方保证双方DNA传递,男方保证全家的温饱安全。后来当然慢慢有所发展,比如女性开始工作,同性恋家庭的出现,丁克家庭的出现等等,婚姻与家庭被赋予了更多意义,不再是传宗接代的代名词---或者说,生孩子不再是结婚后所必须的事情。也就是说,所谓结婚,不过是找到一个人,搭伙过日子罢了。过不下去了,就会出现“散伙”,即离婚。
那么,破坏家庭,究竟是指什么呢?那么先从破坏家庭的反面,也就是维护家庭说起吧。
所谓维护家庭,维护婚姻,不过是遵守契约而已---本质上来说,其实婚姻关系就是契约关系,只是被文学家披上了一层爱情的外衣---我不是说婚姻中无爱情,只是婚姻关系的确立就是一项搭伙过日子契约的确立。契约内容里,保证生活,互相关心扶持,其他的似乎也没有什么了。有人会说,还有婚姻的忠诚。什么是忠诚?从今往后只爱对方一人吗?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还会有离婚呢?而且,婚姻与爱情,只是有部分交集罢了,而非包含关系,因为婚姻里并不特别需要爱情。那么既然心理上无法管理的话,所谓忠诚,又是什么呢?管好下半身吗?那么婚后逛青楼又算什么呢?
于是,我第一次对于忠诚这个词,产生了巨大的,疑惑。
回到开头,那段话里说,不放弃家庭。
这么说吧,有两个人。
一个人尽到了对于家庭的责任:保证了家人的生活无忧,给予家人适当的关心陪伴,但是在外有一个情人。
另一个人没有情人,但是无法给家人生活上的保障,平日里对家人也冷漠,毫不关心,甚至有时会暴力相向。
那么,这两个人,谁更可恶?谁的家人更可怜?
我会觉得后者更可恶,家人更可怜。
而前一个人,所作所为许,好像也并没有破坏自己的家庭。
也就是说,不破坏家庭的那种,似乎找不到苛责的理由。只是现在找了情人的人大部分都破坏了自己的家庭,所以被谴责被唾弃,对,我也很讨厌这种人,但是如果没有破坏家庭呢?
我不知道这么想对不对,但我确实被困在想法里,出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