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缘而作」<女版>|妳在他乡还好吗?
文:天涯草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我以为我早已经忘了妳,直到遇见窗外的雪加雨!
妳的故事起源于二十多年前的一次小意外。中学时代的我们正值青春期,对异性的好感度往往会因为对方不经意的一颦一笑,一句关心的话语,甚至模考时的“拔刀相助”……
听说我“恋爱”了,打死都不敢相信。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会连当事人都一无所知?然而,那些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人们,愣是莫名其妙地给出很多理由——
其实从小学六年级那会儿起,方同学(也就是现在都纳闷的我)就在一次不公开场合坦言,他喜欢班里的周同学;
我在六一班的时候明明看见方同学送给周同学的崭新的作业本和钢笔;
对对对,还有,每次期终考试都是他两一起拿的“三好学生”,有时候方同学竟然故意输给周同学,经常全班第三名……
我是正在私底下调查被“恋爱”的缘由时听到妳的发生意外的事情的。据说那天早上的浓雾里,妳不小心被车辆剐到了自行车,摔痛了腿。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在那个冬日的早上究竟遭遇了什么。
鲁迅先生在当年的《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里提出了一个八字成语“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用在当时一穷二白有自卑的我的身上,简直是量身定做。
首先,方同学和周同学是从小玩到大的同村,且四年的classmate;
其次,长期以来,关于学业成绩两人的确是难分上下;
第三,某年暑假的互助组里,也曾被分到一个学习小组;
最后,为了保持中学时代的出类拔萃,两人暑假同时补了中学英语。
鉴于此,我坚决不能袖手旁观,尽管中学时彼此不在一个班,其实两个班也就目测不到20米的距离。
如果我不说,至今没有人会知道为了打肿脸充胖子,为了在你同学的面前露一手,我硬是挪用了母亲省吃俭用筹措的资料费。
记得很清楚,那天不光送了你水果罐头,还被你的同学逼着唱了一首歌——郑智化的《我愿意》。妳仿佛坐在炕头一直低着头,好像始终绯红了脸。为什么在那时妳不站出来把他们的阴谋揭穿?难道那时妳确实期望一场“初恋”?
难过的是,本来还可以谈笑风生的同村同班同学,中学时代竟然真的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任何一次交集都会换来别人的闲言碎语……
时光荏苒,转瞬三年。方同学没有被农校录取,周同学也没有踏入美院。 「为缘而作」<女版>|妳在他乡还好吗?我以为在高中的校园咱们不会再见,直到你背了新书包分到六班
“恋爱”的传言竟然真的长了脚,难不成还要在这里蔓延三年?我把自己关在二楼的教室,不愿在窗口把你瞥见;知趣的你为了避嫌从不愿和我同路往返。
你退学的那一天我不清楚,只是感觉看不到你的身影,小心脏有那么一阵子生疼。走了好,走了真的好,只愿你永远是班级第二,我情愿不做全班第三。
我多么希望我们能像小学时那样无拘无束地相处……
原谅我嘴笨耳聋记性差,一不小心偏了题。
昨晚我喝了不到二两的茅台镇酒,原想图个安稳觉,谁知道二十多年没有见面的妳会在梦里出现。
妳唱着当年流行的《封神榜》的主题曲满脸堆笑
妳坐在向阳的家门口看我信步迈入闺蜜的黑漆门
妳舀了夏天最清凉的自来水依然绯红了脸饮用完
妳拿了那年暑假我们都爱玩的纸卡片嬉闹着要玩
妳捧了我某届青年文学作品大赛复赛的信函相送
妳羞涩地站在古城的街道低头告诉我有了男朋友
俱往矣!以前没有仔细看,没有发现你的美。这次在梦里,我终于鼓足勇气,抛开杂念,双手轻捧妳的脸——原来妳竟然貌美如仙。
如果,我只说如果,当时我再勇敢一点,是不是就能和你把手牵?
对妳的思念还没有表达完,我就被一双小脚踹了。睡眼朦胧地看表,哇塞,七点刚过,该给儿子打牛奶了。
门外的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的雪花里再看不清妳的脸……
老同学,多年不见,妳在他乡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