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财富,终究要被五家分走
《历史因果录》
崔和,北魏官员。
崔和曾经担任平昌太守,家中非常有钱,但他却十分吝啬,自己更是埋下了几百斛钱(一斛120斤,几百斛即几万斤)。
令人震惊的是,即使家中巨富又埋了这么多钱,崔和的母亲李氏在春天的时候想吃一口堇菜(野菜、可入药),崔和竟然吝惜钱财而不肯为母亲购买!
更讽刺的是,崔和的儿子崔轨,后来背地里从家里盗取了上百万钱财,又悄悄地避开崔和逃跑了。而崔和本人,在官任铠曹参军时,又因贪污受贿被赐死。
崔和以为不给母亲买堇菜就能省几文钱,以为把钱埋起来就能长保财富,以为钱在自己手里就一定是自己的。
可到头来,自己的不孝又成功教出一个不孝的儿子,自己一毛不拔攒起来的巨额家产,不是被盗就是充公,自己一毛也没享受到……
顺便说一句。
在佛教的经典中,就有“私人财富五家分”的记载,分别是:“水、火、贼、官、命尽。”而南怀瑾南师也曾多次在讲座中说道:天下财物五家共有——王者所有、盗贼所有、去病所有、灾害所有、恶子所有。
王者所有,即皇粮国税,天经地义不可或缺。若是非法所得不义之财,终生忙碌搜刮敛聚,最终又被罚没充公,归于国家。
盗贼所有,是指家藏巨富、贫富过于悬殊,必然引发盗贼觊觎,万贯家财极易遭人忌恨惦记,被盗被偷时有发生,最终不过是为盗贼而攒。
去病所有,生老病痛、长寿养生,终有一用。纵有万贯家财,病魔来时舍财保命,或损耗巨大,或倾家荡产,甚至有时根本无福享受,终不归自己所有。
灾害所有,纵是巨富土豪,也挡不住水火无情;纵是花光家产,也抵不过天灾无眼。
恶子所有,家中不肖子孙败尽家产,将父辈积累的财富挥霍殆尽。更有甚者,讨债逆子投生家门,不败光家产终不会走……
诚如南师所说,每个人都有用财富的支配权,但却没有拥有权。
如果以此而反躬自省,我们守法经营,努力布施,赈灾救济,修桥铺路,养身立命,勤教子孙,身体力行,会不会将这种财富的支配权支配得长久一点?会不会当“五家共有”上门索要之时,成功消灾解难,趋福避祸?
回到故事的开头,崔和的财富最终被几家分走?而你的财富,最终又会被几家上门索求?
(史料选自《北史·崔僧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