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的爱情史:从另一侧面看小混混的逆袭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底气十足。
我们现在称汉族,讲汉语,写汉字。这一切,源于2000多年前刘邦建立汉朝。
刘邦原本是个小混混,养家糊口的活儿不想干,好喝酒,好交朋友。
大概40岁时当了个亭长,相当于副乡长吧,然后娶了媳妇。
48岁时一件差事没干好,逃到山里当了山大王。7年后建立汉朝,由草根一跃成为皇帝。
刘邦可说是草根逆袭的典范,其雄才大略大家耳熟能详,今天专说说他的爱情故事。
七零后学者谷园的《秦汉简史》,脱胎于国学励志脱口秀节目,写得有料有趣,因而让我注意到以前忽略的一个方面:刘邦的感情史。

一、大帅哥
刘邦“隆准而龙颜,美须髯”,也就是高鼻梁,大胡子,有棱有角的瘦长脸。
不仅帅,还有才。那首回老家时唱的《大风歌》,他自编自唱,还亲自培训了120人的乐队一起演出。
大风起兮云飞扬……这带着上百人一起吼,有没有点摇滚歌星的感觉?
刘邦性格上还有点放荡不羁,不但吸引姑娘,也吸引同伴,有当大哥的潜质。

二、初恋情人
刘邦的大儿子不是他媳妇吕后生的,而是一位曹姑娘。
他对这个儿子很偏爱,封为齐王,封地仅次于嫡子。
曹姑娘相识于刘邦婚前,不知为何有情人没成眷属。
当了皇帝还有那么多无奈事,何况当时还只是个小混混呢。
三、吹牛得媳妇
县长设宴欢迎吕公,带1000钱以上贺礼赴宴的上座,不到1000钱的下座。
刘邦空着手,却在门口高喊贺礼1万钱,并且直接走到了县长和吕公那一桌。
吕公一看,这家伙,豪气啊,上赶着把姑娘嫁给他。
敢说大话是秦末英雄的共同特点吧。项羽见了秦始皇,说“彼可取而代也”,刘邦则说“大夫当如此也”。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说大话没去做,叫吹牛皮;做了,那就是雄心壮志。

四、刘邦“别姬”
霸王别姬悲壮,刘邦别姬后果悲惨。
他宠爱戚夫人,想废太子改立她生的儿子,大臣们不支持。
他对戚夫人说:没有法子了,来,你再给我跳支舞,我再给你唱支歌吧。
不久去世,戚夫人被吕后做成人彘,儿子也被杀了。

《秦汉简史》不仅写了刘邦,还写了秦始皇、项羽、陈胜、韩信等,那是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
而其胜出者,拉开了强盛的序幕,为我们民族留下了“汉”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