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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女性的人究竟是咋想的

2017-07-16  本文已影响41人  安全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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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的章莹颖案和日本的两姐妹被害案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女性遭侵害的案件越来越高发,大家可以先看一看下面这张表:

那么,侵害女性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呢?他的根源来自哪里?

来听听权威教授李玫瑾为我们揭秘:


犯罪心理分析_腾讯视频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她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犯罪心理研究,是国内第一批进入这个领域的学者。罪恶究竟来自哪里,究竟什么样的人会犯罪,他们又为何会犯罪?李玫瑾教授为我们揭秘真实的犯罪心理。

犯罪人群主要分成“危险人格”型和“危险心结”型,“危险人格”型罪犯多是先天或者幼年心理发展出现问题所致,“危险心结”型罪犯也是源于某一个时间点上的心理刺激,埋下犯罪心理隐患。

在犯罪人群当中,大约有40%的人他们会属于重复性地作案。

反社会人格是我们最危险、最可怕的一类犯罪人。

我们预防犯罪的时候,很多被害人就要想办法拖延时间,然后跟他去拉近距离。最开始是的方法就是调整心态,不要喊叫,因为喊叫带来对你的危险是非常大的。

第二类在人格当中应该算最少的,这类人很简单了,他们早年正常,所谓正常就是老实巴交,也能够去很有礼貌或者是去上学,但是第二个特征,就是家庭有残缺。

第三类是缺陷人格。这一类在生活当中特别常见,这种人他的特点就是早年心理正常,他为什么早年正常,因为他的家庭是完整的,从小是有宠溺抚养背景的,这些人大多数家庭正常,平时看上去是个好人,可是坏起来非常坏。

滥杀案件中大部分犯罪人在40岁左右。

那么,更受女性关注的强奸一类案件呢?

强奸犯罪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般来说,人们在进入青春期后就会产生性欲要求。如果缺乏排遣性冲动的正当方式(如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又受到渲染色情暴力的淫秽物品的不良影响等不能自控,就可能刺激正常的性心理向性犯罪心理转化,导致强奸行为发生。

强奸犯可分为攻击型、恐吓型、淫欲型、冲动型4类。

前两类一般都是预谋性的,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做了精心选择、周密思考,危险性较大。

攻击型以暴力性质严重而较罕见,行为人仇视女性、心狠手毒,往往致受害人严重伤残,甚至杀人灭口。这种人多因婚姻生活受挫、曾追求女性未果等不能正确对待,而产生强烈的性变态报复心理,以极为残忍的暴力手段作为羞辱、贬低、征服女性,补偿个人损失的特殊方式,其强奸的目的主要是损害妇女。

淫欲型强奸犯较常见。他们具有性需求超常的特征,性欲经常处于亢奋状态,以单纯追求性享乐作为人生最大的幸福。与攻击型不同的是,他们在作案时的态度色厉内荏,一般不采用严重损伤女性的手段,而企图以恫吓或较小暴力达到性交的目的,尽量享受性乐趣。

冲动型往往缘于偶然因素引起的性冲动,一般具有临时起意等特点,如行窃时发现熟睡的女主人而顿生邪念。这种人胆怯心虚、意志脆弱,在受到被害人反抗时就可能放弃侵害行为而逃走。

李玫瑾教授提供的两个典型的成功逃脱的案例:

杭州曾经有一个聪明的女车主,她做了一个方法,也就是说她把手机放在110上,然后当出事以后,她按了这个110键,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她没有跟警方对话,但是车上所有的话都被110听到了,那么110当时就锁定这个车的线路,很快救出了这个女车主。所以我想告诉所有的女性,如果你外出上车的话,发现危险的话,赶快要拨好110,然后你不用跟110对话,你只要让他听到你全部的对话就可以,所以这些建议希望你能够对我们,如果处于危险当中的人有帮助。

浙江有一个小女孩被绑架,特别聪明,她在车上跟这三个就叫叔叔,三个人绑架了她。她说叔叔,你们家是不是也有孩子,您家有没有女儿?您家女儿是不是很可爱,然后聊到最后,这仨叔叔说算了吧,咱把她放了吧,这小女孩最后回来了。(不针对反社会人格的罪犯)

夏季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期,所有的女孩子都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

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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