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和“县令”一字之差,有何区别?
“知县”和“县令”一字之差,有何区别?待遇其实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其实不管在今天还是在古代,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这一生能遇见的官员都是微乎其微,更别说是什么高官达人。在现如今,最低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便是乡政府镇政府。而在中国古代,最低的国家行政机关便是县衙。
但是无论是在电视剧还是在一些历史刊物上,我们能经常听见“县令”、“知县”的称呼。这两种称谓有什么不同?大家可能认为并没有啥区别,我们也没有细细追寻其中的差别。
其实在追溯到县这一区域划分的制度,我们在听到县这个区域划分制度时,首先想到的便是秦朝的郡县制。确实,秦朝在统一六国后,设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将土地划分不同区域进行管理;但是这种郡县制其实在秦朝建立前就已经存在了。
在春秋时期,秦、晋、楚等一些国家在新兼并的土地上便开始设置县,进行统一的管理。在逐渐的发展中,这种县的管理模式逐渐向以前的土地扩散,于是逐渐形成了国家内所有土地的划分县来进行管理。并且是将县的长官称为令。故此县令的称呼便已经形成。
在春秋时期,此时仅仅设有县这一级行政机构,县直接隶属于国君进行管辖。但在于国家的领土过多,难免管理上有的不能面面俱到。在战国时期,郡这种行政机构的形成;由郡管理县,县令称为了郡守的下属。在之后的秦朝,汉朝对于之中郡县制不断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逐渐完成的土地制度。
其实县令在发展到一定的时候,这种称呼得根据地区的人口数量来决定。例如在秦汉时期,当时的人口数量经常繁衍,达到了一定的兴盛时期。将万户以上的人口的县长官称为县令,将万户以下人口的县长官称为县长。
但是在历史的混乱之中,例如在三国时期,不断地战乱中,死去的人口逐渐加多。这一系列的战乱直接导致了人口数量的锐减。于是在此时的郡县制度中,将千户以上人口的县长官称为县令。可见人口的数量会导致县的长官在称呼上的不同。但是知县这种称呼的出现却是在唐朝。
知县这一名称的第一次出现是由于当时的县令职位空缺,为了维护县的管理秩序和日常工作,便暂时任用别的官员代替县令一职。在后来的逐渐变化下,由于地方政府可能暗自积蓄实力,会对于君王统治地位产生一定的威胁。
于是,此时的朝廷决定不再地方选拔官员任为当地的县的长官。统一由朝廷选拔派送,这样直接避免本地官员与当地的豪族勾结,威胁自己的地位。这样的由朝廷统一选派的县的长官称做知县。
由于知县是朝廷从中央直接选派过来,相对于之前的县令手中的权力自然是要大一些的。知县不仅要负责县衙的日常事务,还要担任当地兵员的管理任务。可以这样说,知县拥有着政权与军权。在职位上的权力来说,知县比县令的要大得多。但所担负的责任也十分的巨大。
但是两者的待遇却是很大的不同。县令是属于正五品官,俸禄也是高达六百石到一千石。这样的职位和俸禄可以说是一份很不错的差事。但是作为权力更大的知县,他的官职却只有正七品。也就是常常说的七品芝麻官。更让人不敢相信的就是他的俸禄不足三百石,更甚的是在清朝,俸禄仅仅只有22石5斗。
从县令到知县,在职位的演变过程中,不同的朝代都有着自己的变化。但是总体上看,虽然知县的权利变得大了,在政权和军权上都是比县令要大的多。但是无论是在职位还是在个人的俸禄上,知县都是无法与县令相互比较,可谓是差距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