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和 JavaScript 的区别
很多人看到 Java 和 JavaScript 都有“Java”四个字,就以为它们是同一样东西,连我自己当初也是这样。
其实它们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种东西。
Java,全称应该是 Java Applet,是嵌在网页中,而又有自己独立的运行窗口的小程序。
Java Applet 是预先编译好的,一个Applet 文件(.class)用 Notepad 打开阅读,根本不能理解。Java Applet 的功能很强大,可以访问 http、ftp等协议,甚至可以在电脑上种病毒(已有先例了)。
相比之下,JavaScript 的能力就比较小了。JavaScript 是一种“脚本”(“Script”),它直接把代码写到 HTML文档中,浏览器读取它们的时候才进行编译、执行,所以能查看 HTML 源文件就能查看JavaScript 源代码。JavaScript 没有独立的运行窗口,浏览器当前窗口就是它的运行窗口。
它们的相同点,我想只有同是以 Java 作编程语言一点了。
因为感觉如果一上来就是各种细节,我自己都会受不了,所以先来个笼统的描述,说下 JavaScript 与 Java 的不同之处。当然,是我个人的理解,基于个人并不渊博的知识和经验哈。
当然,因为要在一个环境里面执行嘛,所以可以打开记事本,写个 HTML 页面,把这个放到一个 标签中,然后再用浏览器打开这个本地 HTML 文档,然后....好吧,的确繁琐。
好吧,我来说个稍微简单的方法,请打开一个现代浏览器。哦,对吼,你现在就应该是开着一个浏览器,不过是否“现代”呢就不好说。通常,在前端领域,经常会吐槽 IE 浏览器(嗯,就是 Windows 操作系统自带的那个浏览器),由于版本更新时间较长,所以 bug 修复比其他浏览器慢,而且很多时候(主要是指老版本)自成体系,与其他浏览器阵营区别较大,以及等等原因,反正就是不被一些人喜爱。可又因为使用人群太广泛,特别是在中国,所以被吐槽得较多。哎,我本来不是在讲 Helloworld 的吗?回正题。
以我现在在用的 Firefox 来说,可以通过 Ctrl + Shift + K 来打开浏览器的控制台,然后你可以把上面的那个 JavaScript 代码复制到输入框里,然后回车执行。据我所知,Chrome 可以通过 F12 打开控制台,IE 也是 F12,不过低版本貌似不支持输入脚本执行好像。反正你有兴趣就自己试试吧。
喜欢折腾的朋友,可以装个 NodeJS(其实真心不麻烦的,从搜索开始吧),然后在 NodeJS 环境里也可以输入上面的代码执行的。哦,不对!我错了,NodeJS 下面会报错的!!!因为啥,因为 JavaScript 语言实际上就根本没有提供对输入输入的支持!!!而那个 alert() 函数(叫方法也行)实际上是浏览器的运行环境下通常提供的一个函数。那么怎么在 NodeJS 下输出 “Hello, world!” 呢,好吧,你直接输入带引号的 "Hello, world!"(这里我特意把引号换成了半角的,严谨,有木有)然后回车就好了....
咦,不是要说“类”的事的嘛,对吼。
JavaScript 也是面向对象的,是啊,现在谁要不是面向对象的都不好意思出门。但是 JavaScript 并没有提供类(尽管 JavaScript 中 class 是个暂时没有使用的关键字,而且下个版本的 JavaScript 中很可能就会用上这个关键字啦,但那是以后。PS:我为啥总是这么严谨,备注有些多啊。唉,处女座....),也没有那么正统的一套基于类的继承机制,以及什么 static, 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等等这些东东(尽管其中好多也是没有用到的关键字,也就是说不能拿来作为变量名)。所以,仅这一点就让 Java 程序员大跌眼镜了吧!你肯定想说,就这也敢说是面向对象?!不过,因为你已经写过 JavaScript 代码了,你更可能会说,啊,JavaScript 还面向对象?!
是的,学术上讲(咳咳),JavaScript 是面向“原型”(prototype)的,可以认为是另一支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家族吧。原型,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对象是另一个对象的原型,于是后面的对象就可以继承原型对象的属性、方法啦。呵呵,其实挺简单。不过,如果要是刻意模仿 Java 中的模式,在 JavaScript 中定义可复用的“类”,再实现继承之类的东东,就会搞得很累,很累。所以,倒不如一开始就接受 JavaScript 是和 Java 不同的,没有类,但也能实现面向对象的特性。
再次强调,尽管在 JavaScript 中有这样的写法,例如:
varnow =newDate();now.getFullYear();// 得到当前年份 2014
实际上,Date 不是一个类哦。认真点跟你说的话,它是个“函数”(Function)。
在设计 JavaScript 的时候,那个家伙故意搞了这种类似创建类的实例的语法,但实际上理解起来很绕。这里我就不再说这个梗(geng,还有拼音,多贴心)啦,应该会再写文章详细讲的。
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你问我为什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我也就是说说,好商量嘛)函数式编程语言,但 JavaScript 中的确是有很多函数式编程语言的特性,例如函数是第一性的。其实上一句话有点学术啦,我忘了从哪里看的了。总之,“函数”在 JavaScript 里面非常非常重要就是了,甚至可以说理解了 JavaScript 里的函数,也就理解了 JavaScript 众多千奇百怪的东东的核心啦。
因为是拿 JavaScript 和 Java 进行比较,所以我觉得最大的不同在于 JavaScript 中没有类,因为貌似类是 Java 中很重要的一个东西(说得偏差太大请参考第一篇的“免责说明”^_^)。但如果只是讲 JavaScript 本身,抛开你有 Java 背景这件事,我认为函数的确是 JavaScript 最重要,最需要搞清楚的东西。
把类和函数放在一起,JavaScript 给出了一种用函数来模拟类的定义的方式,例如:
functionPerson(name){this.name = name;this.toString =function(){returnthis.name; }}varme =newPerson("luobo");me.toString();// "luobo"
以上代码,你现在就可以复制到“现代”浏览器的控制台执行(或者输入到 NodeJS 控制台执行)。
我真的不想现在就来仔细说明上面这段代码中 Person 函数是怎么回事,因为这一段代码涉及很多:函数、原型、构造函数,一两句话说不清,就像我曾经花一两个小时思考也不会立马搞清楚一样(呃,现在算是有些明白了,所以才敢拿出来“现”啊)。不过,要记住,上面没有“类”,只有函数。
吼吼,写了这么多,打住。以上就是我理解的 JavaScript 与 Java 的最大的不同,诸如语法、语言特性等各种细节,慢慢再来说喽。
PS:感觉我写东西口气挺轻松吼,其实我是个严肃的人-_-。
文/luobo_tang(简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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