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说“干脆”
最近身边《玫瑰的故事》真所谓遍地开花,终于,即使没时间追剧,我还是给自己一个充分的理由也去看看。可惜的是,已经忘了这个理由是什么。不过,这不重要。看了大概50%,因为近期的事情关联,我突然想写点什么下来。
玫瑰,如花明媚的女子。有颜有才,还有魄力。她可以像真正的玫瑰那样,用利刺对付不爱的人和事,也可以只绽放芬芳,取悦自我,愉悦他人。在我看来,这是个很完美的女孩子。诚然,生活中这样的人物应该是不存在的。虽然我相信这个人物被艺术处理过,但并不妨碍喜欢她内在的一种特质——真实,敢爱敢恨。
熟悉的人都知道,我也有面具,但,谁又没有呢?
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思考问题和行事方式都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我选择在更多时候摘下面具,用我真实的一面去生活。朋友嘛,总是要担起些一般人担不起的责任,喜欢,咱就接着处;不喜欢也简单,除了为生活,其他都可以不必面对。所以,留在我身边的,和我愿意接近的人,都有一个共性——真实。或者说基本真实。毕竟有些“面”,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暴露在外的。
假设像玫瑰这样果敢、勇敢的女子真的存在,我猜自己也会愿意主动接近。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觉得她的态度让我明朗、明确。试问,有人会喜欢和那种主见不明,磨磨唧唧的人相处吗?且,这类人有天令你失望到实在不想耗费时间,想转身离去时,对方却拉住你的袖子,噘着小红唇,眼中流转秋波,娇嗔道:“你干嘛?人家什么时候说不喜欢你了?”
咦~~光是写这么一句,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有点恶心的感觉。
都说雾里看花好,朦胧是美,距离是美。但也得分事儿吧。首先吧,我觉得倘若放在男女朋友上,这事儿也只适用于得不到才是最好的阶段,一旦得了手,那就不行了。比如,明明确立关系,对方却在你激情洋溢时扯了百米的轻纱隔在两人当中,任凭你这边急得脑袋尖都冒烟,人家还在扭捏作态,你说咋个办嘛!再比如放在老夫老妻身上,这个理儿也是行不通的。想想看,都看了几十年了,好的也看腻了,更别提以前不爱看的那些。所以,啥子朦胧美?去你个大头鬼吧!
说到底,其实就是想夸夸自己的。因为我也曾经是个敢爱敢恨的人,虽然现在没那么利索了,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还是一直在坚守着的。
都是短短一生,真实点,干脆点,多好。你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