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03: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Skin in th

2021-02-26  本文已影响0人  butter棠

按照我读塔勒布系列的习惯,读完一本一般中间会穿插看点别的。一个原因是塔勒布本人博学多才,写书写得很发散,有的时候还有数学推导,很费脑子;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一个悲观的古典主义者,他看问题的角度犀利,文字很毒舌,可以指名道姓批判人的时候完全不会含沙射影,这种“不宜人”的性格某种程度让我觉得每读完一本,我都需要缓缓看点不那么严肃的文字。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诚实和毫不掩饰的棱角,对自己理念的绝对自信和非常高的道德感,让人无比钦佩。

这本书中文译作《非对称风险》,可能英文名更能表达作者的观点:躬身入局,风险共担。

在之前的《反脆弱》的最后一卷里面从道德层面上讨论了不能牺牲他人利益来增强自身反脆弱的能力。简单的说,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匹配,风险在不同的承担主体中呈现极强的非对称性,久而久之会导致系统严重的不平衡,进而导致整个系统的毁灭。

拿交易领域里面说:在赚钱的时候,交易代理们会利用客户的钱赚取巨额利润落入自己的腰包;亏损的时候,他们归咎于“黑天鹅”事件,让客户的钱来替自己承担损失。当系统里的风险被交易代理掩盖起来或者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时候,其结果就是系统内的“黑天鹅”风险迅速积累,然后炸毁。

而避免这种极端事件发生的情况,就是作者提出的“skin in the game"的概念。简单的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Do not treat others the way you would NOT like them to treat you.

这个观点不仅仅适用于投资领域,它适用于人类参与的任何领域,任何需要公正,诚信和荣誉的领域。想象一下如果有人拼命像你推销一样产品,一直说这个东西的优点,很大程度上你和对方就处在一个非对称的情况下,很显然他这样做可以获得巨大的好处,即使没有也毫无损失。另外,我们购买主动基金的时候,也会参考一个主动基金里面的内购份额占总体的比例,由此判断基金公司或者经理是不是跟我们在同一条船上。如果基金机构只拿投资人的钱而自己一毛不拔,那就非常值得警惕了,显然这是个极其不对称的状态。

在古代我们是有约束机制来保证交易的双方风险共担的。我们常常说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是出自《汉谟拉比》法典的,它的本意就是如果一方导致另外一方的损失,必须得到相同的惩罚。  这种看起来简单粗暴的法律条款比我们现在的法律要高明多了。现在的法律非常多的条款,但最终的审判权是在法官和陪审团手上,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作者的观点是,与其相信法律约束风险共担的行为,不如从道德角度着眼,毕竟道德的要求比法律规定更强韧可靠,法律易改,道德难移。

让我们把视角从那些利用非对称性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而牟利的人身上移开,审视一下自己。我们是不是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又或者,我们是不是也曾经有意无意地利用这种“非对称性”去伤害过别人的利益?前者是fool,后者是骗子。

我觉得我应该是那个fool....

明天我来说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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