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小学
文|玉米粒niblet
序言
80年代,山东半岛的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一所村办小学。大一些的村子办的小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设置完整,叫完全小学,简称完小。而有的村子小、人口少,小学只有一到四年级,叫做“不完全小学”,我上的就是不完全小学——口后王家小学。
不完全小学的布局方方正正。北侧自西向东一字排开的是三间教室和一间仓库。最西边一间教室是学前班;中间两间是小学教室;最东头是一间小仓库。东侧是教师办公室,办公室内间是一间教室宿舍。西侧是男、女厕所。南侧是院墙,院墙外长着一排笔直的白杨树。中间围起来的是课间活动的院子,校门在西南角。教师办公室门口是一个小花坛,花坛正中竖着一根旗杆。学校北面紧挨着村子里的打麦场。
除了学前班孩子,小学四个年级的学生总计40人左右。两间教室一、三年级共用一个,二、四年级共用另一个。一共三名老师,一个学前班老师,教一些拼音和简单的加减法。另外两名是小学老师,一个是民办的、女的、本村的,一个是公办的、男的、外村的。两名老师都各管一个教室、两个年级的学生,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都教。
我6岁进入学前班,8岁开始上一年级,12岁离开这所小学,到离家三公里外的宅科完小去上五、六年级。在这所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小学里,度过了6年美好的童年时光,留下了很多深刻的记忆。就是这样一所不完全小学,却是我全部教育的起点,在这里我学会了坚忍、朴素、勤劳、好学,为我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的求学生涯奠定了品格基础,使我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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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不少孩子不上学前班、直接上小学。我比他们幸运,上了将近两年的学前班,这为我日后在学业上总是能够拔尖打下了基础。学前班的课桌比小学教室用的要差一些,大小、高矮、模样各式各样。模糊记得,我用的那张课桌黑黢黢的,没有抽屉,桌面很宽但不平整,已经蹭的油光发亮,也许是用的人太多了的缘故。
学前班老师不是专职的,家里农忙的时候就顾不上我们,常请她妹妹来教我们。我们分别称她俩为“大老师”和“小老师”。“大老师”在的时候,我们很规矩,跟着学拼音和加减法;要是只有“小老师”在,我们就彻底解放、无所顾忌、闹翻了天。记忆中比较深的场景是,比赛看谁折的纸飞机能够从屋顶的大梁上飞过,所以屋顶上总是倒插着不少尖嘴的纸飞机;或者是用纸折一种叫做“喷子”的小玩具,装上粉笔灰互相攻击。每当我们吵闹的厉害,隔壁小学老师会气呼呼的冲进来,把我们大骂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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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哈哈中,学前班结束了。8岁,我换到了隔壁教室上一年级,教我的是那个民办的女老师。二年级和三年级是公办的姜老师教我, 50岁上下,经常穿一身灰色中山装,口袋里插着钢笔,脸上总是挂着十分和蔼的笑容。他喜欢跟孩子们一起各种疯玩,尤其是玻璃球弾击神技十分了得。他会拉二胡,经常在课堂上拉给我们听。四年级时候,姜老师调走了,换来了严肃很多的陈老师,调皮捣蛋的孩子都很怕他,见他都躲的远远的。
教师办公室门口有一个铃铛,上下课老师就是通过敲铃来告诉大家。其实铃铛根本没必要,校园很小,就这么多学生,随便喊一声就都听见了。
两个年级共用一个教室。老师一会儿站在一年级这边讲,一会儿又到三年级那边讲。黑板一分为二,左边是低年级数学,右边是高年级语文。学生们坐成两排,一年级的听不懂三年级的,三年级不屑于听一年级的。
小学课程对我来说很轻松,老师教的内容我很快就能掌握。课后作业,只要课间花一点儿时间,就能很快完成。直到现在,我还经常向熬夜写家庭作业的女儿吹牛,我小学压根儿没有回家写过作业。期中、期末考试,我始终是全年级9个人中的第一名,父母总是引以为傲。我有时候会想,我是不是要感谢这种课堂模式,一年级就学习了三年级的知识,二年级学习了四年级的知识。我经常能够背诵高年级的课文,或者似是而非得听懂老师给他们讲的数学题。我经常被老师喊起来回答高年级上课的问题,这让那些高年级学生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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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的时候,总盼望下课铃声快点响起,那是开启一段新的欢乐时光的信号。铃声一响,立马蜂拥跑出教室。
女孩子最擅长的是跳皮筋。年龄小的学生被拉过来老老实实的给年龄大的撑皮筋,高年级学生尽情的享受着她们的服务,努力提高着跳皮筋的技巧。无论两条皮筋的间距多么窄小,无论皮筋被抻的有多么高,一双脚总能精准的找到位置,个别高手们甚至能倒立着用脚勾到皮筋,上下翻飞,无所不能。围观的孩子则配合着场上的节奏,齐声吟唱着“马兰花”等顺口溜。苦的是那些撑皮筋的小孩子,在大孩子们的威胁恫吓下,他们就像两个小木头桩子,丝毫不能乱动。焦急和可怜经常挂在他们的脸上,天气寒冷的时候,由于双手不能动,挂在脸上的还有多了两道快耷拉到胸前的长鼻涕。
男孩子热爱武术,靠着南边院墙练倒立,还有几个在互相切磋着飞腿神功,学着功夫片“武林高手”的样子,嘴里“噗嗤噗嗤”的模仿着功夫配音,靠墙的泥地都被他们的手掌和脚掌拍打的细腻、光滑而结实。小一点儿的男孩喜欢凑在一起玩玻璃球,口袋里玻璃球撞击的叮当响,那是他们的战利品。提到玻璃球,不得不说姜老师,他的技术又准又狠,力道之大甚至能够把对方的玻璃球一击致碎,真不知道他玩了多少次才练就了这绝活儿。孩子跟他一起玩,除了佩服他的水平,还要时刻担心自己心爱的玻璃球受损。经常有学生因为这抹眼泪,而站在一旁哈哈大笑的,则是那位神准的姜老师。
还有丢沙包的、踢毽子的、拾骨子的、打陀螺的,沙包、毽子、骨子、陀螺,这些都是自己亲手制作的,学校里实在没有现成的玩具。小学校最像样的体育器械,就只有一副羽毛球拍子,是卖掉学生勤工俭学上交的药材换来的。
新拍子起初是老师在打,后来才有学生的加入。那拍子质量一般,也经不起孩子们狂热的折腾,大约只一个多月的时间,网线就断了,线断开的地方又打结系起来,接着打,中间形成一个大漏洞,接球时羽毛球会从中间钻过去,特别搞笑。后来,球拍柄缠绕的胶带也脱落了,漏出了木柄,很是磨手,羽毛球也已经破碎不堪了,光秃秃的没剩下几根“毛”。但是打球的孩子仍然在排队,因为这是学校唯一的新式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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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中午,学生们回家吃完中饭,返回学校午睡。没有床,就在教室的地上打地铺,打地铺用的是从自己家里带来的麻袋、羊皮、狗皮或者旧被褥。高年级学生经常会带床单过来,把几张课桌拼在一起,用床单把四周围上,课桌下就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空间,然后钻到里面睡觉。其实根本睡不着,小孩子很容易因为营造出这种属于自己的空间而兴奋和激动,睡意全无。但这还不是午睡时间最大的乐趣。
炎炎夏日,中午最大的乐趣,还是偷偷溜去水库游泳,那里才是真正的欢乐海洋。水库边上几棵柿子树斜探着身子,向着水库中间生长,成为跳水的绝佳“跳板”。迅速脱掉衣服鞋子,光身赤脚,爬到树上,直通通的跳了下去,“扑通”一声脆响,溅起一大片水花,透心的凉爽,无限的欢畅,狂欢拉开序幕......。游姿不必标准,速度不必多快,身躯灵动,水花四溅,欢乐的呼喊声在水上和山间回响。调皮的孩子不知道从谁家果园里摘来青涩的苹果,直接扔进水库。苹果漂浮在水面上,成为孩子们互相打闹的子弹。游得累了饿了,这些苹果又进入了孩子们的肚子里。如此强烈的快乐诱惑,一两顿挨打怎么能够抵消的掉?
学前班时,我因去水库游泳,被老师用树枝狠狠的打了一顿,母亲也狠狠的给了我两巴掌,教训十分深刻,我就没再敢去水库游过泳。但是我的那些同学们无所畏惧,对他们而言,挨打挨骂只是家常便饭。
严厉的陈老师惩罚游泳有绝招儿。逮到去水库游泳的孩子,先是让他们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然后左手端一瓶墨汁,右手拿一支毛笔,饱蘸墨水,一气呵成,在每个人脸上都画上一个大大的黑圈儿。问清楚哪个带头去的,又单独给他的双眼画两个小圈儿,像是画了一幅黑边眼镜。每次遇到这个场景,围观的孩子都会笑的前俯后仰。墨迹不许擦掉,晚上必须带回家见家长。第二天早上不准洗脸,还要带回学校给老师看。这是多损的一招!让你整个下午在学校丢人不好意思抬头,让你放学回家无法直面父母。即便如此,禁而不绝。
现在想起来,一个村子四五十个孩子,每一两年都会传来孩子溺亡的噩耗,这是多么大的死亡概率。老师对我们这帮不怕死的熊孩子们也着实没有办法,不光要绞尽脑汁,更要用尽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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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老师叫美容,长得漂亮,也很会收拾打扮,就住我家对面。我学前班的时候,两家关系很好,她对我也特别关照。她丈夫从大连买回来一台双卡录放机,我去她家玩,她就插上卡带,放歌给我听。对于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闭塞的小村子半步的我,听录音机的感觉真是太美妙、太神奇了!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在美容老师和她婆婆之间多了几句嘴,引起了两家的矛盾,先是美容老师哥哥动手打了我母亲,后是父亲教训了美容老师的哥哥,两家关系急转直下,为此有十多年彼此不说话。美容老师在学校也不再待见我了。甚至在不少学生眼里,我成了老师仇人家的孩子,不少小孩会拿这个数落我。美容老师儿子上学时,由于老师家孩子这一特殊身份,不少学生都围着他玩,我却只能远远的躲着他。我稍许内向的性格也许就是在这个时段慢慢形成的,不理解大人之间为啥要大动干戈,不明白为啥我会经常被莫名的疏远孤立。
小学校没有食堂。两个外村的老师离家远,就轮流在学生家里吃午饭。遇到天气不好,晚饭也在学生家里吃。大人们都十分尊重老师,对老师来家里吃饭都很重视,希望老师能够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这是人之常情,何况一两个月也就轮到一回。每次轮到我家,母亲总会认真准备,去集市上买些新鲜的肉菜,包点包子或水饺,还会买上一瓶酒,用最大的热情来招待老师。姜老师酒量特别好,陈老师不怎么喝酒。
有那么一次,姜老师提前一天交代我说,轮到我家里管饭了,我却忘记了及时告诉母亲。到了中午突然想起老师要到我家里吃午饭,紧张的不得了。上午一放学,就赶紧飞奔回家。可是母亲下田还没有回来。掀开锅盖,锅里除了咸菜和玉米面稀饭,其他什么都没有。我顿时赶到脑袋发懵,手足无措。正在这时,姜老师进了门,看到我的焦急样子,立马明白了。他一边看着我笑,一边自己动手盛了稀饭,拿起筷子就着咸菜在锅台边上吃起来。我仍旧耷拉着头不知所措的在旁边傻站着。母亲下田回来看到这个场面,急脾气的她立马咆哮着骂起我来,姜老师则宽慰母亲,说别怪孩子,这个吃饱就行。母亲对老师陪着笑脸,对我仍然是很生气。
陈老师虽然不喝酒,但我发现他一个特点,特别容易脸红,甚至比姜老师喝完酒的脸还要红。因为这,我还惹他生了一回气。老师布置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的老师》,恰巧我看到一篇指导写作文的文章说,作文首先要真实。我在作文里就写了“陈老师容易脸红,母亲说陈老师长了一脸的红丝肉”,他问我为什么这么写,我把杂志给他看,他显得很无奈,脸上似乎更红了。
陈老师的“红脸”我还见过一回。那一次,母亲带我去赶集。每次赶集,母亲都会给我买上一碗羊汤,再加两根油锅里刚炸好的油条,羊汤的鲜美、油条的酥香,小时候的好味道都在这里了,真的很解馋。这一次母亲照样帮我买好,让我在羊汤摊上坐下来慢慢享用。我从小就喜欢观察形形色色的人,一边享受着美味,一边观察着卖布料衣服、瓜子花生、蔬菜水果、年糕粽子、牛羊猪肉、鱼虾螃蟹等不同摊主。当我的目光落在一个卖鸡蛋的摊位上时,一个再熟悉不过的面容进入了我的视野,白衬衫、黑边眼镜、红脸,陈老师!他的身前是一个柳条编的大筐篓,里面是白花花的土鸡蛋。我的目光投射到他的脸上的同时,他也同时看见了我。目光对视,我又一次看到了他脸上的典型的红丝肉,这太突然,我没有想到我们尊敬的、极爱面子的陈老师竟然在集市上摆摊卖鸡蛋,这和他站在讲台上的形象大相径庭,我的脑袋有点发懵,这太尴尬了!我不该到处瞎看!我愣了半分钟,手中的筷子停在空中也有半分钟,筷子上还夹着一截子饱蘸羊汤的油条。我感觉陈老师好像对我笑了笑,又把头扭了过去,他的脸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似乎比秋天的红柿子还要红一些。我赶紧低头稀里糊涂的把碗里的剩下的羊汤油条消灭掉,迅速消失在集市上穿梭的人流中。
三位老师,我最喜欢是擅长打玻璃球的姜老师,最惧怕的是容易脸红的陈老师,最感觉心情复杂的是美容老师。
结语
村庄虽然封闭,小学虽然简朴,但对于幼小的心灵来说,已经有足够的人物角色让你去观察,有足够的故事经历让你去体会,虽然比不了今天网络世界的各种信息轰炸,却已经足以让你对人生有了很多初步的想法,从最初的起点上,这些启蒙都至纯至乐,让你不愿意成为一个复杂的人,让你更愿意成为一个快乐的人,这奠定了我一生的基调。在以后的成长历程中,偶尔会受到迷惑和纷扰,因为有这段经历,就很容易回归的原点,继续保持至纯至乐。
这就是1985—1991年我上的不完全小学。在我的所有求学经历中,虽然这段时间距离现在最久,但是,这六年的记忆在我的脑海中保存的最饱满、最清晰、最细腻、也最有画面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