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是不如人意的,却不能忽视了缺陷美
——评《反对完美》
反对完美(桑德尔)文/古稀Hyde
至此,桑德尔的三本书(公正、金钱不能买什么、反对完美)都看完了,对受他的《公正课》感化进而喜欢上他的我来说,也算是有了一种交代。
本书讨论的是基因工程引起的道德伦理问题,当然又涉及公平,不过以桑德尔的哲学,他更看重道德问题。
导论和导读真是太长了,中国的出版商是为了将书本加厚多赚钱吗?我是直接跳过了,来到正文。不过我想我这篇读后感极可能也会写成一篇导读——相比而言可能是糟糕的导读。
基因工程用于医学方面,我完全不反对,即我赞成《结语 胚胎的伦理:关于干细胞的争论》中桑德尔所做的辩护,并且正是他的说明,让我更坚信这种观点的正确性。以前我只是觉得只要利于医学、利于治病,能够使病人得到好的治疗恢复健康的措施,受到支持是天经地义的,仅此而已,从没考虑其他因素。如今一位哈佛教授给予我肤浅的考虑一些支撑。
书的中文译名叫做《反对完美》,但是不要忘了其英文名是《The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Ethics in the Age of Genetic Engineering》,我认为一个“Case”很重要,这表明书是在具体的讨论中,用具体事例论证自己的观点。这是我们该学习的,要讲证据,不是光讲述空洞的理论。
我们很多人都是如此,蛮不讲理,一旦认定了什么,便坚持信仰,将那个观点看做一种宗教,绝不改变看法,但是你若要他“拿证据来”,他便支支吾吾,反复强调他的观点,或者胡搅蛮缠:你那套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好比一个对男友有情绪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们中国是否实行过优生学措施,我只知道我们农村的墙壁上的宣传语——晚婚晚育晚生优生。至少“三代以内近亲不得结婚”的法律是“旧优生学”被实践的最好证明。以前总是以为这完全是为当事人好,毕竟生了有遗传病的孩子是家庭的不幸,连达尔文都曾遭这种不幸,我们真应该警惕。如今我倒是有些怀疑这项措施了,若是我坚决丁克,并且和表妹真心相爱,我们难道不能结婚吗,王语嫣岂不白白痴心一片?
制造一个生化运动员是有违运动精神的,体育赛事要奖励的不仅是运动员的技能,还有他为提高技能的种种努力。不过作为普通人,参加一些普通赛事,我想到一个邪恶的主意。拿校运动会来说吧,它没有兴奋剂检测,像我这种缺乏爆发力,耐力也不是很好的人,若是吃了兴奋剂,400 X 4 的接力赛我们绝对拿冠军啊,长跑什么的也不在话下。我怀疑真有人这么干过。那种增进记忆力的药物也是很好的,在期末考试前夕能够让我们狂背题,提供考试分数;集中注意力的药物能够使我们在英语等级考试中做得更好。
父母定做孩子这事儿,让我想起了大刘的《三体之死神永生》中的桥段,当地球人以为危机已经过去,科技取得一定进步时,所有人都长得一样好看(男人长得像中性美女),不愁吃喝,能够得到良好的精神享受。书中的女主人公从冬眠中醒来,是感到很不适应的。当下被调侃得最多的,大概要属韩国整容,有笑话:韩国选美结束,一位记着去采访,连续问了冠亚季军问题,最后发现采访的是同一个人,因为她们居然长得一模一样。
我支持父母在后天强制孩子学习某项技能,正如书中某位运动员说的,大意如下:若不是我父母强迫,我根本不可能为自己考虑,达到今天的成就。现在很多人批评中国的父母急功近利,逼着孩子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上课外班,不仅要提升校内成绩,还要掌握更多其他技能,比如钢琴、舞蹈、小提琴。其实这些父母没多大错,他们就做错了一点,让孩子学得太多太杂,还经常换。你看丁俊晖,一直打台球,老爸支持,卖了房去球房工作,他就在那儿练,也不读书,最终成为斯诺克大师。我们看新闻,很多父母让自己家的女孩学小提琴,但是家里很穷,自己家乡又不具备条件,于是倾全家财力来到大城市,和家中其他人长久不相见,专心在大城市学琴,终有所成,能够去外国表演。这都是决心,不是说有钱才能干。有人会说这样是抹杀孩子天性,为此将家里搞得赤贫也不值,再说丁俊晖是有那个爱好。请问凭什么孩子的天性就是爱玩,每天坚持学习某项技能也可能是孩子的天性啊!丁俊晖打台球是爱好,你的孩子、他家的孩子也有他/她自己的爱好啊!久而生厌,偶尔我们还不想吃饭呢,但是能不能长期不吃饭?所以在孩子想吐的时候,让他坚持下来,他将有大成就。若是大小威廉姆斯告诉你,她们后悔学网球,觉得空耗一生,那她们还没告诉你,当手捧大满贯的奖杯,她们心中无比自豪,觉得一切都值得。
没成导读文章,倒是借写读后感表达自己的观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