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实感

我的最爱——《傲慢与偏见》

2017-07-17  本文已影响0人  环游世界的鱼

每次看到“你最喜爱的一本书”之类的问答时,总是会浮现小学时从图书馆偶得的《傲慢与偏见》。那是人民大学出版时93年首版的插图本,封面最上头是绿色的,印着“傲慢与偏见”五个大字,占据中间大面积的则是一副素描图。

傲慢与偏见

在许许多多硬皮、精装版本中,这个版本可以说是最不起眼的,而且挺薄的。曾经怀疑过是否这一版本被偷工减料地翻译了,才比其他精装版要薄这么多。

但看到这个封面,看到这幅画,就会想起小学四五年级时,每天晚上偷偷在被子里看这书的画面。好几次爸妈推开房门想为我掖被子,意外发现我居然还没有睡觉(当时10点还不睡仿佛接近熬夜),非常惊奇。再发现我居然是在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连忙把灯给我直接关了。

不记得关灯后自己有没有偷偷摸摸又把灯打开继续看,但是《傲慢与偏见》确实是人生中第一本让我如痴如醉舍不得放手的书。

也许也是人生中第一本言情小说。

时隔多年,犹记得当时翻开第一章便被第一句话所吸引:

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

接着读下去就是“高富帅”与“灰姑娘”的情节了。而且还是那种一见面就相互看不顺眼,几乎剑拔弩张的那种老套剧情,哈哈。今天看来老套,但是在简奥斯汀那个时代,这种模式几乎可以说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开山鼻祖了。

毕竟《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一见钟情的基调,尔后便两情相悦,互定终身。

《简爱》虽然男女主也是颇费周折才看清彼此的爱意,但感觉较为沉重,不如《傲慢与偏见》来得轻快。

《飘》中白瑞德虽然挺招斯嘉丽讨厌的,斯嘉丽最终也认清了自己的所爱,但是故事的结局还是偏向于悲伤,看后让我心情沉重,常常假设“如果不怎么怎么就好了”。颇多遗憾。

但是亲爱的《傲慢与偏见》就明快有趣得多了。伊丽莎白虽然是“灰姑娘”,但并不是“傻白甜”,更不是可以被人搓圆捏扁的“包子”。在被那些不怀好意的贵族小姐取笑时,她不卑不亢地回击。在凯瑟琳夫人居高临下的诘问中没有丝毫退缩与羞怯地反击,甚至表达自己的心意,哪怕不久之前才刚刚拒绝了达西的求婚。

在此不得不提一点,伊丽莎白在意识到自己爱上达西后,坦然地在外人面前承认,不羞不怯,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这一点给了我很大震撼。尤其是达西在听说此事后便调转枪头找伊丽莎白,两人自此走向美好幸福的生活,爱情圆满的结局更让我对伊丽莎白的行为持赞赏态度。

以至于多年以后,在拒绝了我老公四次告白后的某天夜自习,意识到自己已经喜欢上他时,我竟一刻也等不及地跑到男厕所门口“逮”他,虽然不好意思但还是跟他说自己好像喜欢上你了。

哈哈,要不然很难说在屡次的打击下我老公会不会继续追求我,那也就没有今天的婚姻啦。

也是直到现在敲下这段话才意识到,原来当初我会这么“奇葩”地向一个被自己拒绝多次的人“告白”竟是可以追溯到小学时读的《傲慢与偏见》!之前都没有追根溯源得这么彻底。看来读过的每一本书都塑造了我们的内在灵魂。读好书,成为更好的人。

至于为什么这部“俗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小说可以登上世界名著的宝座,并且在各种类似情节的小说泛滥的今天还能长盛不衰,我想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是这类言情小说的鼻祖。

《罗密欧与朱丽叶》也算是一种身负血海深仇却相爱的模板老祖宗,但是看了一遍原著,不得不承认比之《傲慢与偏见》幽默而简洁的语言风格,莎士比亚冗长的各种排比、咏叹实在是有点让我吃不消。也许这在当时非常受欢迎,但是现在只觉得空洞且夸张无趣。

而《傲慢与偏见》则脚踏实地,贴近生活。其中人物的心理描写细腻而不拖沓,人物语言的用词虽具有时代感但不觉晦涩难懂,而且很富有口语化,读来朗朗上口。

此外《傲慢与偏见》几乎每一章都有高潮点,随手一翻便是一页精彩的话剧,设置了许多矛盾冲突,然而又不给人刻意之感,因全是生活中发生的小事、小情景。

其次,《傲慢与偏见》中男女主角的爱情一开始经历的曲折并不会给人一种为了彼此讨厌而故意如此的做作。两人之所以在一开始便彼此看不顺眼,皆因彼此性格所致。

尔后为什么男主对女主渐生爱意,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情或者作者精心安排的“酒店只剩一间房子”等不现实的原因,就是在日常的接触中,被女主渐渐吸引。而男女主的性格自始至终都非常连贯,并不存在性情大变的突兀转折。

厌之,因其人。
爱之,亦因其人。
其人并未改变,皆因看到其美好所致。

达西跟伊丽莎白告白的时候,还是一副趾高气昂、高高在上的神情,这自然触怒了伊丽莎白,于是遭到一通不留情面的拒绝。

之后达西态度大为改观,伊丽莎白也渐渐看到达西的好,不知不觉也喜欢上了达西。之后两人终于走到一起,也是互相完善自身后的结果。

如果达西没有改掉自己的傲慢,伊丽莎白没有抛弃心中固有的偏见,两人也是不可能在一起过上幸福生活的。

看过《傲慢与偏见》的很多年里,每每想到此书人物,都不禁微笑,心中充满温柔。直至我看到了简奥斯汀的传记电影《成为简·奥斯汀》。

成为简奥斯汀

安妮·海瑟薇演得确实很好,但是詹姆斯·麦卡沃伊不愧为“一美”,看完电影后久久不能忘怀他神情而忧伤的眼眸,感觉要融化在他悲伤的眼神中。

原来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原型竟是简·奥斯汀自己悲伤的爱情故事。之前热火朝天的《爱乐之城》看完后没有什么感慨,因为他们分手分得刻意,仿佛是为了分手而分手。

但是《成为简·奥斯汀》却不同,虽然两人也是迫不得已分手,但是是在抛弃一切奋不顾身要在一起之后,确实是没有办法自私地只顾自己快乐而弃亲人于苦难深渊不顾,无可奈何之下不得不分开。

共鸣,就是哪怕过去了几个世纪,哪怕是在地球的另一端,哪怕是另一个时代氛围,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依然会和剧中人物作出一样的选择。这才是震撼人心之所在。

明知选择放手意味着悲伤的结局,但即使再给我们一百次重来的机会,我们依然只能选择放手。是我们选择分开,但是是命运让我们不得不分开。

简·奥斯汀终身未婚。

看到电影最后,简的手上并没有戴婚戒,终身未婚,而字幕写着汤姆·勒弗罗伊将自己的第一个女儿命名为“简”时,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即使现在敲下这一行字,双眼也是充满泪水。

有一种爱,爱,而不能。
因为责任。

当知道真相后,却再也没有勇气重读欢乐明快的《傲慢与偏见》。因书中有多幸福,就会想到简写作时是有多痛苦。是有多痛苦,才给书中人物设计了幸福的结局,让他们,代替我们去幸福。

即使抛却一切文法、结构、故事情节,就凭这一点,我也敢说简·奥斯汀是伟大的女性。

我的偶像。

唯愿她来生来世、生生世世都能像伊丽莎白一样,遇到爱,拥有爱。

简·奥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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