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者职场行为“三不取”(上)
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团队中的大多数中高层管理者都是靠能力上位,凭业绩升迁。能力有多种,或许是对一客群的深入了解、或许是对一学科的多年研习、或许是对一领域的独特眼光、又或许仅是对一代码的灵光乍现。由于眼前的物质生活与职场地位等“原财富”皆因具备此种能力而得,人们往往对它格外珍视,其中一些则表现得过度虔诚,坚信一旦拥有这份能力便可为所欲为,为独享这份能力也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有趣的是,这种自我蒙蔽的情况在中高领导层屡见不鲜。
能力仅占一票
公元前361年,秦国君主孝公写了一封致国人公开信。信中他感慨于江河日下,并声明:来吧,非你莫属!快活啊!如果谁能让秦国强盛,高官、封地你要的我们都有。如此具诱惑力的广告很快飞出国去,传到了隔壁的魏国。这里有位能人,阴差阳错没见到自己效力的君主魏惠王,于是来到秦国。在宠臣景监的引荐下他见到了秦孝公,此时他的名字是公孙鞅(因姓氏)或卫鞅(因出生地)。
卫鞅一番关于治国理念的言论让秦孝公大喜过望。在与朝臣一通关于国家改革必要性的互怼之后,秦孝公用一个字“善”认可了卫鞅,并用加封左庶长的官职告诉卫鞅:怼得好!公元前359年,这位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变成了秦国头号军政大臣。秦孝公也因自己的不拘一格降人才收获了国家的未来。
卫鞅首次变法的主要条目是:将国民编为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互相监督,犯法连坐;举报奸谋与杀敌立功获同等赏赐,隐匿不报与临阵降敌受同等处罚。这让秦国人民整齐划一。立军功赏爵位,善耕织免徭役;斗殴内讧依轻重量刑,不务正业降奴隶惩处。这让秦国人民个个争先。王亲国戚无军功不享宗族地位;各级官员按等级配给田产奴仆。这让秦国人机会均等。在卫鞅以前,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将人民蕴含的能量开发得如此彻底,卫鞅对国家机器的运用能力令秦军决胜千里。
但卫鞅变法的问题在于它的适用范围是秦国上下全体,这在任何社会都非顺势之为。面对秦国数以千计的控诉,卫鞅置之不理;面对本国触犯法律的太子,卫鞅刑加其师。如果这些可以解释为坚持的执着,十年后他的行为则完全出于刻薄。新政推行十年,很多当初控诉变法的人看到国家路不拾遗、乡野和平后纷纷转变了态度,交口称赞。而卫鞅以“乱法”为名将这些人发配边疆。他所以这样做是在向世人宣告:“我的能力你们不配议论”。两千多年前,这已经是成功人士膨胀的表现之一了。
公元前340年,在依靠欺诈俘虏了自己的好友公子卬,从而击败了曾经效力过的魏国之后,卫鞅得到商地十五县封赏,自此荣获商君称号。然而仅仅两年后,孝公去世。那个老师曾经被商鞅刑罚的太子如今是秦国新君,他就是秦惠文王。商鞅的下场很凄惨,本人车裂分尸、子嗣无一幸免。讽刺的是,此后的大秦依然遵循着商鞅的种种新政,这足以见证他的能力,只可惜能力仅仅为他在生死簿上赢得了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