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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湘学巨擘【李文炤】

2023-08-24  本文已影响0人  陈良心

第七章第二节

船山之后的湘学巨擘李文炤

光绪《湖南通志》称:李文炤学识博洽,多有成就,“尝释《易》卦象,订《礼》,正《诗》《乐》,解《春秋》,论纂宋五子书”,“著《学庸讲义》,其他子史百家舆地象纬,莫不淹贯,湖南自王夫之以学术闻天下,文炤继起,名与之埒”。(卷一百七十六)此言诚是,李文炤以理学名家“继起”船山,“名与之埒”,实为清初湘学巨擘。

一、生平与著作举要

李文炤(1672—1735),字元朗,号恒斋,湖南善化人。少年好学,有希圣成贤之志,且“寓目成诵”,十四岁成秀才,号为“神童”。康熙二十九年(1690)赴乡试,结识善化熊超、邵阳车无咎等学者,此后便以周、张、程、朱之学为“入学之门”(《李文炤集·李恒斋先生墓志铭》,第230页)。又从沩山张鸣珂、邵阳王元复等人问学,“自后潜心理学,其于科举业淡如也”。虽在五十二年考取举人的功名,但绝意于仕途,婉拒了所授予的谷城教谕一职。五十六年,湖南巡抚李发甲聘为岳麓山长,令善化县训导陈际鼎兼摄馆政,共襄院务。期间,李氏阐扬程朱理学,制定《岳麓书院学规》,“四方闻而景从者,不减百人”,成就人才甚众。六十一年冬,应聘次年江西南昌豫章书院山长,后因变故而未赴任。雍正年间,居家著述,直至终老。

李文炤对入仕为官无甚兴趣,而终生沉潜于学问,于经、子、集三部皆有撰述,可谓学术大家。主要著作有
《正蒙集解》九卷、
《朱子语类约篇》、
《近思录集解》十四卷、
《太极解拾遗》一卷、
《通书解拾遗》一卷、
《通书后录解》一卷、
《西铭解拾遗》一卷、
《西铭后录解》一卷、
《周礼集传》六卷、
《周易本义拾遗》六卷、
《家礼拾遗》五卷、
《家礼丧祭拾遗》一卷、
《仪礼经传通解集注》四十六卷、
《感兴诗解》一卷、
《训子诗解》一卷、
《春秋集传》十卷、
《大学讲义》一卷、
《中庸讲义》一卷、
《楚辞集注拾遗》十七卷、
《恒斋文集》十二卷、
《古文醇》、《续古文醇》、《圣学渊源》、《四书详解》、《道德经解》一卷、《古诗的》、《地理八书》等。
又有雍正刻本《宋五子书集解》,收其集解《通书》、《西铭》、《正蒙》、《近思录》六书及感兴、训子《诗解》二书。乾隆间刻本《李氏成书》,收其集解《周易》、《周礼》、《家礼》、《春秋》四书及文集。今《湖湘文库》收《李文炤集》。
以上这些著作中,《宋五子书集解》对周敦颐、张载、朱熹等理学家的代表作进行了梳理与诠释,李文炤在此书中固守程朱理学的道统观念与义理旨趣,彰显了李文炤作为理学家的思想特质;《周易本义拾遗》、《周礼集传》、《春秋集传》都是说解经学的专门之作,代表了其经学研究的最高成就;而《恒斋文集》则收录李文炤的诗文作品,是研究其生平学行的重要文献。

二、学术旨趣

关于李文炤治学的旨趣,前贤的记叙或研究中有两种略微不同的意见。清人唐鉴《国朝学案小识》卷八,将李文炤与方苞等人并列入“守道学案”中,并对其生平有简要介绍。民国时期,李肖聃《湘学略·恒斋学案第八》、杨树达《〈恒斋文集〉提要》中皆指出,李文炤以朱子之学为宗。近年来有关李文炤研究的著作中,方克立、陈代湘《湘学史》,陈代湘《湖湘学案》,杨旭的硕士论文《李文炤礼学思想研究》都认同李、杨的观点。

而刘师培《近儒学案序目》列“姜斋学案”一目,以王夫之、罗泽南为传主,附列李文炤、邓显鹤为“别出”之学者。刘氏的划分虽有新意,但未能说明理由。徐世昌所编《清儒学案》则称:

湖湘之间,自船山王氏后,多潜修其著述。可称学术纯正者,推恒斋李氏。同游诸人,皆恪守程朱之说。当时未大显,镜海唐氏乃表章之。

《清儒学案》认为船山之学代表了清初湖南学术的最高成就,虽在清初的特殊环境下无法光大,但在湖南境内却有一批“潜修其著述”的学者。《清儒学案》一方面认为李文炤“学术纯正”、“恪守程朱之说”,与唐鉴等人的观点相同;另一方面,又指出了李文炤等学者研修船山著作的“事实”,试图说明船山之学对李文炤等学者的影响。

上述两种判断,“李氏学以朱子为宗”的论断更为准确。朱子作《周易本义》、《太极解》、《通书解》等,李文炤在朱子的基础上略有补充完善,故李氏相关著述均题以“拾遗”,以示尊崇之意;朱子对于《周礼》的研究没有专书,李氏则仿照朱子《诗集传》、蔡沈《尚书集传》之体例,旁采宋明儒者的解经成果,撰成《周礼集传》。从义理方面看,李氏更多的是复述朱子的理学观点,如《恒斋文集》卷三《论》中《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论》、《五气顺布四时行焉论》、《仲尼颜子所乐何事论》诸篇,诠释“太极”、“无极”、“气化”、“孔颜乐处”等概念,皆以朱子之说为准的。相反,李文炤的文集中,只有在《楚辞集注拾遗序》中提及船山的《楚辞通释》,并无更多论述船山之学的言论。在文献不足征的情况下,刘师培、徐世昌等人关于李文炤之学颇受船山学影响的观点是无法成立的。尽管如此,但并不影响李文炤在湘学谱系中“继起”船山而卓然成为理学大家的历史地位。

三、理学史观

考辨与评骘历代学术源流,是学者研究学术史的重要一环。学术史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者在解经时的材料选取、价值评判等问题。在李文炤看来,六经无疑是经学史的源头,而汉唐至明代的经学诠解之作则是流衍。在汉唐到宋明的学派中,李文炤对宋明理学最为钟情,尤其推崇从二程、朱熹到薛瑄、胡居仁的理学成就。李文炤在评论前代经学源流时曾有一种粗略的划分,他说:

汉注唐疏,管窥蠡测者也。宋儒传注,神会心得者也。然度数之纷赜,可考而知之;义理之精微,可思而得之。

在李氏的观念中,汉唐经学讲求文字、音韵、训诂、名物制度,其主要的为学取径在考证;而宋代(至于清初)的学术以理学为主,更重视学者自身的思辨与体认。经学史上的考证派与义理派之间,虽然研究对象不同、入学门径有异,但均属经学的重要流派。同样,考证派与义理学均有自身的缺陷。李文炤在评议明初所修《春秋大全》时曾说:

汉儒解经而经亡,明儒遵传而传晦,厥罪惟均而已矣。欲望其一道德而同风俗也,岂不难哉?

汉儒以固守师承家法而使得经学走向中衰,明廷因偏尊胡安国《春秋传》而使学术弊病丛生。在经学史上,一旦某种研究范式被过分推崇,那就无法避免沦入僵化与衰落的局面。因此,在李文炤的经学史观中,汉唐经学与宋明经学两派,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明末“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风气盛行,而到乾嘉之时却形成了“家家许郑,人人贾马”的学术取向。如果将李文炤的这些论断,置于明清之际的大背景之下进行考察,便可知这些论断在当时确可视为不偏不倚的通贯之说。

李文炤在通论经学史时虽有较为通贯的认识,但他对每朝的经学思想与经学成就的具体评价还是有较大差异的。李文炤尽管称赞汉唐经学为“管窥蠡测”之学,实则他的学术著作与文集中,对汉唐的经学注疏不甚措意。以《周易本义拾遗》为例,李氏在此书中较少直接引述汉注唐疏。《拾遗》采用“本卦六画冠首”的诠释角度,虽与贾公彦《周礼疏》中的相关论述暗合,但李氏亦无提及贾《疏》之处。相反,《拾遗》更多的是吸收了程颐、归有光等人的观点。《周礼集传》、《春秋集传》均以采录宋明儒者之说为主,李文炤显然更倾向于宋明经学的为学路径。李文炤对宋代经学评价较高,宋代程朱理学所昌明的道统,便是儒家的正宗。而朱子在李氏心中便是道学的宗主,其所编《语类约编》的序言说:

宋之道统,先知先觉,周子以之,其斯道之元乎;有典有则,程子以之,其斯道之亨乎;无内无垠,朱子以之,其斯道之利贞乎。

这种论断与李氏的治学旨趣是颇为一致的。而对程朱之学并轸而驰的宋代诸学派,李文炤也有较为详细的评价:

藉六经以文奸言,托三代以饰虐政,蛊中于君心,毒流于生民,是王氏之学也;尚纵横之诡习,养嵇阮之余波,其文适足以灭质,其博适足以溺心,是苏氏之学也;恃履忠蹈信之资,蔑知言穷理之学,醇大而疵亦不细,功多而过亦不少,是司马氏之学也。以佛乘为道岸,以禅悟为儒修,肆淫诐邪遁之辞,攻螟螣蟊贼之技,是张氏之学也;昧心性之大原,务德业之崇广,九层之台不积于累土,千里之行不谨于举步,是胡氏之学也;讥问学为榛塞、诋思辨为陆沉,聚精会神而以为德性,任情率意而以为天机,是陆氏之学也;择善之不明而托于浑厚,立己之不固而流于通融,博学多闻固有之,守约穷源则未也,是吕氏之学也;即器而谓之道,即物而谓之则,侈心于制度之末,凿智于文为之繁,是永嘉陈氏之学也;义与利双行,王与伯杂用,枉己而思以直人,诎身而思以伸道,是永康陈氏之学也。

李文炤在此批评了王安石、三苏(苏洵、苏轼、苏辙)、司马光、张九成、胡宏、三陆(陆九龄、陆九韶、陆九渊)、吕祖谦、陈傅良、陈亮的学说。在这些评价中,有些论述较为准确地概述了该学者的学术特色,如张九成之“以禅悟为儒修”、吕祖谦之“博学多闻”而未“守约穷源”;也有一些论述是李文炤的主观臆断,如王安石“托三代以饰虐政”、三陆之“讥问学为榛塞”。李文炤之所以对宋代诸学派都有所批评,其目的在于彰显程朱理学在道统谱系中的至尊地位。相应的,他对明代宗朱学者的评价也较高。《恒斋文集》中虽在多处力辟湛若水、陈献章、王阳明之说,但对薛瑄、吴与弼的理学成就颇为推崇。

需要指出的是,在李文炤所理解的理学史中,只有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到薛瑄、胡居仁的理学主张最为醇正。而李文炤也主张“经学”与“理学”不能判然两分,也并不将程朱理学当作完美的教条加以崇奉,而是在认同程朱理学的基本框架下有所补充完善。李文炤在于同乡黄琰(上珍)论学时曾说:

盖朱子之于圣学,譬诸李沆、韩琦,安社稷则有馀,拓边境则未暇。盖四子之精蕴阐发无遗,而六经之名物度数,则未免于阔略也。

以往的研究者,多未注意李文炤对朱子学的批评意见。尽管自明初以来,不少学者以述朱为能事,对朱子的理学推崇备至。而李文炤虽墨守朱子的理学观点,但对朱子有关名物制度的研究有所保留。

四、经学思想

李文炤尊崇程朱的性理之学,也重视考察六经的本原义涵,试图还原原始儒家的义理规范与名物制度。既重性理之学以自修,又重经世之学以济民,这是李文炤治经的重要特点。因此,李氏将“经学”与“理学”绾而为一,统归于礼学。“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顾炎武《亭林文集·仪礼郑注句读序》,卷二)之说代表了清初儒者对礼学的共同体认。李文炤的经学成就与思想,集中体现在他有关《三礼》学的著述上。李文炤所作的《周礼集传》、《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家礼拾遗》旨在补充与修正朱子的礼学,试图发挥儒家的社会功用。

清初礼学的兴起,既有统治者积极提倡的因素,也是经学史自身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前文已揭,李文炤于群经之中,最重《三礼》。故李氏在经学研究中,礼学的成就最大。其所撰《周礼集传》、《家礼拾遗》、《增删仪礼经传通解》在观点与方法上多师法于宋明儒者。

在李文炤看来,《周礼》是体国经野的大经大法。故在《三礼》之中,对《周礼》用力尤勤,所撰《周礼集传》也是他治经成就最高的作品。《周礼集传》虽被著录于四库全书存目之类,但四库馆臣对《周礼集传》评价颇低,以为此书不过是宋明礼学之余绪而已。馆臣的论断,自有其预设的背景。如果回顾到李文炤本身的撰述理路来审视此书,则此书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

第一,《周礼集传》的体例与取材。每卷之前均有解题,在解释具体名物制度之时基本上是随文衍义,先讲求训诂,再阐发经文大义。根据杨旭的统计,《周礼集传》征引前代学者的治经言论达九百余条,而其中采录宋明儒者之说尤多,连被李文炤视为逆臣的王安石的《周官新义》也被时常引用。宋明儒者更侧重从义理的角度解释《周礼》的制度安排,这种治经取向对李文炤有较大的影响。

第二,《周礼集传》对《冬官》的处理。《冬官》缺亡既久,后世儒者亦往往深以为憾。如李文炤便感叹:“冬官之职亡,而天下之废事多矣。”自宋代俞廷椿以来,补述《冬官》之作相继出现。而李文炤对俞廷椿、何乔新等人割裂“五官”中以补《冬官》的做法不以为然。李氏认为,要补《冬官》,当“旁搜官名于传记之中,以志其梗概”。从《周礼集传》来看,李文炤补《冬官》的取材主要在《国语》、《逸周书》、《四民月令》等书。相较宋明以来的补《冬官》之作,李氏在取材上亦稍有新意。不过在馆臣看来,这也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师心自用罢了。

第三,对《考工记》的相关论断。厘清《考工记》的作者与成书时间,是清代不少学者关注的问题。李文炤在《周礼集传》与《十三经源流辨》中曾说:

《考工记》乃周人省试百工之书,观其国号有秦,殆东周以后之作乎?详于车制而不及舟,则必出于西北人信矣。杨树达在上世纪40年代为李文炤《恒斋文集》作提要时,曾称赞李氏此说与江永之说相同,并且成熟更早。李文炤以《考工记》不详于舟,便判定《考工记》的作者是西北人;而江永则通过《周礼》郑注断定作者为齐人。李、江二说实则有较大差异。江永的意见为后来大多数礼学家所接受。而李氏申辩未详,只是在此提出了某种猜测。这种治经的取向,在李文炤其他的经学著作与文章中有所体现。

此外,李文炤尚撰有《家礼拾遗》五卷。李文炤认为《朱子家礼》一书虽为朱熹年轻时所作,所论也不尽准确,但《朱子家礼》对元明清时期的化民成俗有重要作用。而李文炤撰写《家礼拾遗》的目的是通过《仪礼》与《家礼》的互证,彰显程朱理学的伦理观念,将《朱子家礼》中所涉及的名物制度解释得更为详细精确,同时力辟佛老之说。

综上所言,李氏在治《礼》时仍是深受宋明儒者的影响。从清代前中期湖湘经学的系谱中看,李文炤治《礼》的最大的成就是将程朱的性理之学与有关《三礼》的名物制度研究绾而为一,使程朱理学中伦理的神圣性与规范性透过礼制落实在践履之中。

五、教育思想

李文炤虽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婉辞谷城教谕一职,但于五十六年接受湖南巡抚聘请,任岳麓书院山长。主教岳麓期间,他颁订学规,编写经史讲义,培养了大批人才,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育理念。这些思想与理念集中体现在《岳麓书院同窗年谱序》、《岳麓书院学规》等文献中。

李文炤在《岳麓书院同窗年谱序》中,强调了人才对于书院的决定意义。能否培育出人才,决定了书院的存亡;而书院培育出来的人才往往引导了书院学风的发展方向。李文炤说:

士各以其所趋向者为学,于是有间关而求师、越境而访友者。然而得其人,则为颍川之名德,为洛社之儒宗;失其人,则为西蜀之争党,为东林之虚声。在书院读书的士子,因其气质与才智的不同,在学术取向与政治理想上往往出现较大的差异。李文炤显然赞成在书院学习的士子能谨守程朱正学,恪遵儒家道德规范。清初统治者对朝堂的党争与民间的结社存在高度的警惕,李文炤在教育士子时特别强调以德为重、不结朋党,这与清廷的态度是一致的。

《岳麓书院同窗年谱序》从宏观的角度阐述了书院与人才的关系,而《岳麓书院学规》则要回答书院如何育人的具体问题。李文炤是理学名家,平时“注重于立身、敦品、养性,治业则注重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力行”(光绪《湖南通志》卷一百七十六),其学规基本上也就是这种精神的具体体现。学规共有八条,可以概括为珍惜光阴;交友以德;日讲经书一通;每月各作三会;研习朱子著述;读经重在博洽;读史以通世务;学贵力行等。李文炤所作《岳麓书院学规》同样强调了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同时也对书院学子的学习生活做了制度性的安排。在这八条中,“读史以通世务”、“学贵力行”两条都强调了学以致用的治学精神。李文炤虽以经学名家,但他在史学上也有一定造诣,杨树达为《恒斋文集》所作提要便称李文炤“论史亦为有识”。

李文炤是清代湖南继王夫之之后的大学问家,尊濂洛关闽之绪,而一以朱子为宗,主讲岳麓,悉以修己治人为训,强调《四书》,由《四书集注》到《四书或问》,再到《朱子语类》,多所讲究,其他则《太极》、《通书》、《西铭》、《正蒙》皆理学名著。所订学规具有浓厚的理学特色,此其一。其二,强调重经史,“通世务”,躬行实践,扶持人伦,凡“学问思辩,必以力行为归也”。其三,注重辩难、推详、质证、切磋的教学方法,月试以书、诸经及小学,主张“携原卷相商,以求至是”,但“不等第其高下”,其教学训练的方式方法颇有特点。其四,主张通经而习举业,凡作文、制艺、论诗皆有讲究。

总之,从思想义蕴上看,李文炤所订《岳麓书院学规》,强调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强调贯通经史、学以致用,这是湖湘学派一以贯之的学术特色。而考其具体内容,许多(如书院讲学制度、学者治学书目等)又被稍后的王文清所吸收与转化,对清代岳麓书院的学风影响至深。


附录:李文炤简介

李文炤(1672—1735)清经学家。字元朗,号恒斋。湖南善化(今长沙)人。生于1672年,卒于1735年。潜心程朱之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任岳麓书院山长。

年13为县学生员。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人。授谷城教谕,未赴任。从此潜心程朱之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任岳麓书院山长,与同邑熊超、宁乡张鸣珂、邵阳车无咎、王元复等友善,相与切磋问难,湖湘理学兴盛一时。著《学庸讲义》,论篡宋五子书,解《春秋》,订《礼》正《诗》、《乐》,释《易》卦象,皆有创见。通经史百家,舆地象纬、内经、参同契诸书,被称为继王夫之而后的大学者。雍正初年,朝廷令湖北、湖南分闱乡试,湘抚魏廷珍有拖延意。李作《南闱赋》以讽之,并代拟解决办法,事遂定。其后两省又以名额分配问题互争,李向廷珍建议,两省平均分配,魏廷珍据其意疏请朝廷,遂成定制。卒祀乡贤祠。著述宏富,尚有《周礼集传》(《四库全书存目》)、《家礼拾遗》、《春秋集传》、《中庸讲义》、《恒斋文集》、《道德经释》等多种。
李文炤编撰、赵载光校点的《李文炤集(湖湘文库)》点校的只是李文熠著作中的三种,即《恒斋文集》、《周礼集传》、《家礼拾遗》。李文熠著作只有一个版本:四为堂藏版。《周礼集传》与《周易本义》则收人《四库全书》。本次点校以湖南省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四为堂藏版为基础,《周礼集传》则与四库全书版核对(仍是四为堂版)。《周礼》经文部分则参校清代阮元主编的《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年11月影印本)。

附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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