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陈果教授的“两论”
近几天复旦大学陈果副教授讲课的两则短视频在疯转,一则是“道德无用论”,一则是“黑暗和解论”。
关于“道德无用论”,陈教授是这么说的:道德有用吗?人格有用吗?道德能给你面包吗?人格能给你面包吗?道德是无用的呀。同样,人格也是没有用的,友情也是没有用的。
关于“黑暗和解论”,她是这么说的:当你跟黑暗和解的时候,黑暗也就变得不那么黑了。
由于没有看到陈教授讲课的完整视频,我无法知道她是在什么场合或背景下讲述这种观点的;也不知道她是表达自己的认识还是引述他人的观点;也无法得知她在后面的讲解中,是批驳、反对还是进一步论证、赞同这种观点;或者她只是在调侃,也说不好。
对于陈教授所说的“道德无用论”,我不想多说。因为道德本身很复杂,对它的有用还是无用,千百年来就在争论,几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陈教授如果赞同道德无用论,那是她的喜好。不过,如果她是赞同道德无用论的话,且论证也是她本人一贯沿用的话,那就太叫人跌眼镜了,对于一个知名大学的教授来说,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道德不能给你面包,所以道德是无用的。”这是神马逻辑啊?由于陈教授的专业是哲学,我又不太愿意相信,这是来自她的逻辑思维。
陈教授的“黑暗和解论”,似乎有些深奥,我有些理解不了,不太明白这里的意思究竟是什么。出于上述相同的原因,我也不能随意揣度她是否赞同这样的观点,也不能去推测她是要教学生“与黑暗和解”还是不要“同黑暗和解”。这里我只想谈谈她所说的“黑暗和解论”本身。
第一,这里的“黑暗”是指什么?其一,“黑暗”,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和状态,指的是“没有光”,既没有太阳光、月光、星光,也没有灯光,就是我小时候经常感受到的“伸手不见五指”的自然环境。其二,“黑暗”,是指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环境,且主要是指因政治腐败而出现的社会严重不公,那种剥削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就是过去经常说的“万恶的旧社会”和“垂死的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
第二,能不能“同黑暗和解”?如果“黑暗”是指“无光”的自然环境,人是能够与“黑暗”和解的。当我们突然陷入黑暗状态的时候,特别是从光明走进黑暗时,需要紧闭眼睛站在原地不动,几秒钟后,我们就可能看见伸出的五指。不过,这时的“黑暗”不是“没那么黑了”,而是依旧“那么黑”,只是我们使用了原始的本能。如果“黑暗”,是一种社会状态,那是不能同“黑暗和解”的。因为这不取决于想“同黑暗和解”的一方,而是取决于“黑暗”本身。“黑暗”之所以是“黑暗”,就在于是建立在对一切美好的污辱、践踏、残害之上的,它怎么可能会与正义、光明、善良等人类的一切美好和解呢?如果“黑暗”能与光明、正义和解,那么“黑暗”就不成其为“黑暗”了。如果一个善良的、正直的、光明磊落的人去拥抱“黑暗”,与之“和解”,那这人已经失去了光明、正义、善良,而成为了“黑暗”的一份子。因此,除非你本身就已经变黑了,“黑暗”才能与你和解,不然,“黑暗”是不能与你和解的。
第三,要不要“同黑暗和解”。如果“黑暗”是自然现象,人当然要与它和解。如果“黑暗”是指黑暗的社会政治,那么就不要与之和解。因为它不能与善良和热爱光明的人们和解!
政治需要妥协、需要让步。妥协、退让是现代政治的一个主要特征。从一定意义说,民主政治就是一种妥协政治,当然,也是一种竞争政治。只不过现代政治的竞争是明争而不是暗斗。也正因为民主政治是明争,它就需要妥协,需要和解。因为民主政治下,不同的政治和社会势力,或利益集团正是通过明争和妥协、和解来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来争取甚至扩大各自的利益的。
宫廷政治则相反,没有明争只有暗斗,所以是黑暗的。正因为宫廷政治是黑暗的,所以它是不要妥协、不需和解的。对立的政治力量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于是,残暴就构成了宫廷政治最黑暗的部分。面对这样的“黑暗”,妥协、“骑墙”都是无用的,只能成为牺牲品。善良的农夫是会被毒蛇咬死的,东郭先生也难逃厄运。
光明只能同光明和解、善良需要同善良和解,因为光明、善良包含着和谐,隐含着和解与妥协。光明与黑暗、善良与黑暗,是不需要和解的,因为黑暗根本不能和解,也根本不需要的和解。黑暗中根本就没有和解的种子。
如果我们是善良的、是光明的,即使身处腐败黑暗社会,也不要与之和解。如果不能在黑暗中呐喊,不能在黑暗中点亮火把,宁愿在黑暗中沉默,也不要去与社会的黑暗和解。如果要与黑暗和解,除非此时黑暗已经从宫廷的恶斗风云里走出来转变成为了光明。
不过,不论黑暗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只要是黑暗,不论与之和解或不与之和解,黑暗依然是那么黑!所以,陈教授所说的“黑暗和解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不对的!这是毫无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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