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审判的严谨性与司法制度实践面临的问题探讨  ——《十二怒汉

2020-04-24  本文已影响0人  雨中葳蕤

法律审判的严谨性与司法制度实践面临的问题探讨  ——《十二怒汉》影评

华东政法大学 文伯书院 王雨葳

首先简要介绍《十二怒汉》这部拍摄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电影。《十二怒汉》(12 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制作的一部黑白电影,影片讲述一个来自破碎家庭、成长于贫民窟的十八岁男青年被指控谋杀亲生父亲,案件的人证物证齐全确凿,而此案陪审团中的十二位陪审人员须在案件结案前于陪审团休息室中探讨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这部影片的法庭戏节奏利落,剧情结构紧凑,主题严肃,虽然全片只有一个场景,但却不因为故事场景的局限性而显得沉闷,影片运用不同的拍摄技巧,演员们展现精湛的演技,人物形象立体饱满,体现出这个深入探讨陪审团及司法制度利弊的故事的强烈戏剧性,全片细节丰富,结局让人深思,回味无穷。

接着笔者就观影后的几点有关法律的思考展开讨论。

第一,审判过程中合理怀疑的重要性。影片中的陪审人员提到,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是司法制度中及其珍贵的一部分,这是司法程序严谨性的体现,更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正是这种合理怀疑态度和对疑点细节的重视,影片中的“杀人犯”、“罪有应得者”被免于死刑,绝不等于让罪犯逃过法律的制裁,而是在本次审判中消除了让好人被冤枉的可能。

第二,司法制度中在定罪上中西方的区别。第一点提到了西方在定罪上的坚持的“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的观念,这涉及到西方法律学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认识和规定。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到“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与西方法律的罪刑法定原则强调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有所不同。二者的区别在于从法律上是先考虑给人定罪还是不定罪、不处罚,即侧重入罪还是出罪。国内强调“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而西方法律强调“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相较之下,我国司法审判中不利于被告人的现象屡见不鲜,比起出罪的依据审判中更重视入罪的根据,且这往往建立在被告人已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下,因而误判、冤案时有发生。当然,在我国司法实践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发现不足,因此补充了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来加以平衡、中和。

第三,罪行均衡原则的体现。影片中有部分绅士提到,这个男孩在贫民窟长大,穷到甚至请不起像样的律师,他生来就是低等人、是多余的人,他本就该死、不值得怜悯。这种观点是无理的、自负的批判和歧视。资产阶级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罪行均衡原则明确提出刑法前人人平等,被告的身份、生平不允许被作为审判依据,因此贫民、小混混的身份不能证明影片中的被告人有罪。

第四,陪审团的责任与态度。电影中陪审人员们的态度值得深思,其中有一段对话,“You’re talking about a matter of seconds! Nobody can be that accurate.”

“Well, I think testimony that could put a boy into the electric chair should be that accurate.”

陪审人员应做到谨慎对待判决,重视存疑细节,不可随意玩弄他人生命和未来,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严肃对待存疑案件、审慎进行审判,是对案件本身、被告原告权利及相关人员付出的尊重,更是对法律、司法程序的尊重,这也正是法制社会所倡导与强调的。相较于平民愤,司法公正显然重要,切忌被群众情感轻易左右。

第五,刑侦能力的进步。影片中出现许多人证物证存在缺漏、不确定的情况,法庭过于重视证人的证言,却没有对证言进行全面考证。例如,被认定为“别致稀少”的折叠刀,在贫民窟随处可见;行凶房屋前火车产生的噪声及经过的时间,与证人“清晰”听见争吵声、“亲眼”看见行凶过程存在出入……这些不确定性在十九世纪中叶频繁出现,参杂许多个人情感,而在科技发达和的当下,侦察取证的设备不断升级,获取证据、排查疑点的技术在进步中走向成熟,随着司法刑侦制度的完善,刑事侦查愈加严谨全面,国内外刑侦能力明显发展。正如影片中说的,“The facts are supposed to determine the case”,证据及其背后的真相在司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起着决定性作用。

第六,联系到国内司法制度产生的启发。这部上映于1957年的美国电影体现出的司法程序及审判精神至今仍值得思考与借鉴。电影展现的部分内容较我国司法现状仍有超前之处,如我国公民质素亟需提高、法律意识亟需加强;我国刑法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上依然存在瑕疵,需要通过一定数量的司法实践来补充完善。

说到底,还是法律与人性如何磨合、如何和谐相处的问题。法治社会中,国家能够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公民积极履行义务,形成协调的关系。但这不意味着冷血社会的结局,我们仍须保有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情的守护,还有对健全法制、建立和睦社会的理想。影片结尾投无罪票的人数从最开始的一人变为了十二人,正是因为陪审团、那素不相识的十二个人,面对案情的审慎态度与法律意识 ,令人敬佩,展现了对法律与生命的敬重,给那位身世凄惨的男孩重获新生的机会。

结尾引用北京日报2016年5月26日的评论:编剧雷金纳德·罗斯在缜密、理性、充满力量的剧作中,提出了一个伟大的命题: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应当如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隐藏其后的是更高层面的哲学思考:在艰难的环境下,我们仍应力图保持对生命的尊重。罗斯的剧本,人物刻画饱满,悬念冲突迭起,起先是涓涓细流,中段是波涛汹涌,最后排山倒海一般的戏剧力量,至今仍有力地撞击着半个世纪后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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