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的变化

2022-05-19  本文已影响0人  李思服

在趣味形成的过程中,每当新的信息载体摧枯拉朽的掠夺用户们的注意力和时间时,随着用户在上一轮平台的疲倦,极具娱乐性、趣味性的信息会率先受到喜欢。

这是一个恒古不变的现象:随着用户对知识需求的厌倦,以及知识类信息的产出过程需要较为确定的环境,一般来说趣味性的受众更广,也有更大的概率令收获与付出成相应比例。

对于用户而言,娱乐性信息以一种复杂的方式掩盖了用户自己缺乏知识以及对知识需求的事实,而对于平台而言,娱乐给用户带来新鲜的刺激,给用户带来满足感和兴奋感,从而消除了他们其他的需求,而那些要求的满足对于平台来说是昂贵的、不易打造的。

通过“为娱乐而娱乐”的方式而制造出来的信息,最终都要进入一争高下的阶段,谁能更刺激用户多巴胺的分泌,谁能更搞笑,更有意思,谁才能留住用户,就像喜剧演员一样,你需要不停的创造段子,才能像给干渴的旅人提供甘泉一样留住他们,否则他们将毫无情面的上路,探索下一个绿洲。

如果知识类信息的制造者走上了娱乐类的道路,为了趣味而只要信息,无疑会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因为知识本就是严肃的,他它的目标是去伪存真,这是终点而不是出发点。既然如此,就决定了出发点要有大量的资料支撑,然后像剥去不可食用的外包装一样,留下对用户有用的东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娱乐是可以夹杂进去的,可意义何在?娱乐最终也会被剥离出去,才能得到纯粹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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