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不怕,关键得吃对药

1.
丁兰芳华二十八,她常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十六,二八一十六怎么不对?她是真想回到十六,那时还没有遇见他,也就没有青春的阵痛和后遗症。
老妈一把揪住丁兰的耳朵,“我管你二十八还是十六,十六放在过去也有孩子了,二十八放到现在也有孩子了。”
丁兰揉着自己被揪红的耳朵,“您那么喜欢孩子,完全可以和我爸再生一个啊!您要发挥晚年娱乐精神,积极投入到锻炼身体的大军中,床上运动也是一种运动。再不济,孤儿院也有的是啊。”
丁兰嘎嘣脆的说完后,在老妈举起九阴白骨爪袭来前迅速溜出门外,没办法,迫于老妈的淫威只好认命地去相亲。
没想到却遇见了她长这么大,最不想见到的人。她再也不愿意想起那个令人骚动的夜晚!
2.
生活似乎在眨眼之间就可以颠覆,而我们却不知道未来已来。
一个月前,丁兰还是和往常一样,信步走进一间叫“愉悦”的酒吧。
“你又卡文了?”于娆看了眼懒洋洋的趴在吧台上的闺蜜,冲调酒师媚眼一抛,“来杯迷迭香。”
刚七点一刻,丁兰看着已有三三两两的人群涌入酒吧。江南的小城,生活步调没有一线城市那么紧张,这就是她毕业后不肯外出闯荡的原因。她怕世界太大,一不留神把她淹没。
丁兰几乎每周都会来愉悦逛一晚,聊以慰藉她即将干涸的少女心。
在调酒师把迷迭香端过来时,她瞄见调酒师尴尬的闪躲着于娆勾魂的眼神。跟猫嗅到了鱼腥一样,丁兰一把来了精神,她把手缠在于娆的胳膊上,压低声音兴奋的问:“快和我说说最新睡情。”
于娆受不了的,轻推了一下丁兰饱满的额头,“你就打算干喝白水听我讲故事吗?”
“帅哥,给我来杯卡布奇诺,别忘了加糖。”丁兰冲着调酒师大喊了一声。
声音的穿透力让于娆眼嘴直抽,她真想一掌拍死此刻笑着和调酒师喊话的人。“老娘开的是酒吧,酒吧知道不?喝酒谈情的地方。”
丁兰眨着她那迷蒙的双眼,“知道,你喝酒,你谈情。”
她的闺蜜于娆,是个野路子。抽的一手好烟,玩的一副好牌,打的一手好架,睡的一水男人。于娆曾说,她要是能睡女人,第一个想睡的就是丁兰。
于娆看着经常到自己开的酒吧没心没肺的喝着卡布奇诺的闺蜜,若有所思起来。
她和丁兰从小一起长大,高考决定了两人不同的命运。丁兰顺利考入一本,而她失意落榜后拒绝复读,拒绝随便上个大学应付了事,她选择卖酒为生,几年前开了这间酒吧,成为千杯不倒的酒国玫瑰。
而丁兰这朵空谷幽兰在大学毕业后,直接做起了苦逼的码字工。作为资深宅女加腐女的她,唯一外出的消遣,就是来她的夜店里观察形形色色的人,为笔下的主角注入灵魂。
如果没有那件事,不知道她们今时今日会有什么不同?!
丁兰每回混迹在酒吧时都骄傲的表示,有于娆在,她只管放心盯着帅哥瞄就是了,反正不怕被算计。于娆自会负责她的人身安全。
不过,今日气氛似乎哪里不对,这个新来的调酒师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而且他总是若有似无的偷瞄她们这边,当和于娆眼神相撞时又会快速躲闪开。
于娆点燃一根烟,“你总在我这店里孵着不腻吗?”她用凌厉的眼神制止了几个眼睛在丁兰身上打转的男人后,开口问着那个一脸花痴相,猛盯着调酒师看却毫无知觉自己正被人当作猎物准备蚕食的卡布奇诺女孩。
丁兰带着疑虑收回审视的目光,无精打采的说:“我倒想去别的店了,我怕遇到鬼啊。酒鬼、色鬼,哪个都不是我能玩得起的。”她自嘲的想,她的病还怕鬼吗?恐怕是没人敢和她玩吧!
于娆灵机一动,“要不我领你私奔吧?”
“咳咳,你不是对女的不感兴趣吗?难道睡男人睡腻了?”丁兰一副怕怕的表情,故作惊恐的看着于娆。
于娆有时候和丁兰说话,分分钟有想掐死她的冲动。
自那事后,她睡过一群男人,而丁兰没被一个男人睡过。她想帮丁兰打破心理障碍,来改变丁兰并不是母胎里自带单身的问题。
丁兰内心的小纯情,于娆懂。可不是每个男人都懂得珍惜,配得起拥有这份纯情。
她内心嘲笑自己,他回来又能怎么样,彼此就装作不认识好了。她调她的情,他调他的酒,她继续喝着他调的酒风流快活去。
趁于娆一晃神的功夫,已经有一个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士站到丁兰的身边,正欲把手搭在丁兰的肩上。
没等丁兰开口,于娆厉声让他靠后,滚开。没想到此人却置若罔闻的更加亲昵的贴近一身白裙飘飘的丁兰,似乎无论多大年纪的人都喜欢看似学生时代的梦中情人。
于娆急得要跳下高脚椅,却被椅角勾住了蕾丝裙摆。
当中年油腻男人的手搭在丁兰的藕臂上时,一声惊叫响彻云霄,刚才温和带笑的丁兰跟疯了似的,手脚并用的连打带踢抓她的那个男人。
那个不停躲闪、谩骂的男人,在扬起又被丁兰尖利的指尖划开一道血口的脸时,嗜血的拿起吧台边的酒杯砸向疯狂的丁兰。
“不……”,于娆一边厉声喊着,一边急得连裙带椅一起拽倒,扑上去用身体护住丁兰。
场面一度失控,又一度静止了。丁兰被于娆护在怀里,于娆却被一个充满凌冽酒香味的男性气息包围着。
接着,一声又一声的闷哼声响起,于娆看着那个刚才护自己在怀中的男人一拳又一券的打在油腻男人的脸上,直打的他血肉模糊。
3.
酒吧闹事的第二天,于娆就带着丁兰去自驾游了,一是想让丁兰换个环境,恢复心情。二是她的心太乱了,她现在脑海中全是男人疯狂打人的画面和记忆里那个决绝的背影。
于娆自从看到酒吧经理带着这个新招的调酒师来到自己面前时就开始烦躁,她表面故作轻松的乱抛媚眼,内心却无法排解那种苦痛。她想疯狂的放纵,让爱恨一切随风。
这些天两人漫无目的的游玩,好似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她们默契的回避旧日时光里的伤痛,对之前在酒吧里突然爆发的混乱场面也绝口不提。似乎幸福就在路上,她们只想尽情享受当下的旅程。
欢乐时光总是过的太快,眼瞅明天就要返程了,临走之前,她们决定好好消遣一下。
伍佰回酒吧,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丁兰和于娆选了个离舞台不近不远的角落,听着轻柔舒缓的音乐,丁兰舒适的眯了眯眼睛,好奇的问于娆,“这间酒吧和你的愉悦比怎么样?”
于娆当初开愉悦酒吧时,就为了取悦自己。夜幕下的人们,透过欢闹纵情的夜场,掩藏白日在职场厮杀的疲惫。她的夜场以歌舞升平为主,而显然这个伍佰回是以勾人调情为主。
丁兰并不想点破于娆的越热闹越孤独,每个人藏在心底的伤,即使结痂也不会随意触碰。正如于娆也回避着丁兰烙下病根的原因,她试着让丁兰自己主动去接触男性,总要勇敢尝试才能坚强跨越的。
两人窃窃私语着,成年人的酒吧,不就是为了艳遇吗?她们互问对方找准目标没?
于娆当时诱惑丁兰和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就建议道,丁兰总是在她的酒吧里观摩,殚精竭虑的各种想象男主角,却连个恋爱的毛都没拔到,不如一起去旅游艳遇一场。
让丁兰心动的原因就是艳遇二字,她希望于娆在旅行中能够遇见幸福,而她也在想是不是要抓住芳龄十六的尾巴,补送自己一份成年礼。
没想到刚落坐没五分钟,于娆就隔空和远处的一个清俊男人互撩。这两人还都是速度控,确认了眼神后就消失了。
丁兰反观自己实在是有贼心没贼胆,只好不停的喝酒来抵挡心中的烦躁。没错,她这回喝的确实是酒,于娆进门前颇为正式的对她说:“你要是敢在我身边喝一晚上卡布奇诺,你就死定了,姐带你出来玩,可丢不起人。”
丁兰想起十年前于娆初露锋芒的勾人媚态,想起记忆中的那个清秀少年,嘴里蔓起丝丝苦涩。她开始大口大口的喝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个不停,在喝到第三杯时,有些醉眼朦胧的看到身边好似多了一个男人。
“陶森,我艹你大爷的,你真把丁兰给我带走了?我告诉你,你要敢随便碰她,我把你淹了你信不信?”于娆打一进伍佰回酒吧,就看到和门对着的最里侧那桌的陶森,看见陶森和一个外国熟女嘻嘻笑笑的聊着天,她也就没过去招惹他。
没想到自己就出去浪了一会儿的功夫,丁兰就丢了,她见过陶森看丁兰的眼神,她的直觉告诉她,丁兰的失踪和陶森有关。
当陶森无意间撇到醉态撩人的丁兰斜靠在沙发上,身边围绕着几个蠢蠢欲动的男人,忽暗忽明的灯光投射在她亮丽的小脸上,他诧然了。
记忆中的她应该是骄阳普照、灿若星辰的明媚女子,而不是此刻像一个酒鬼一样不停的往嘴里灌酒的疯妇,她不是只喝卡布奇诺吗?
陶森霍然站起,离开身旁诧异的女伴,疾步走向丁兰,冷酷的黑眸严厉地扫射一圈,迫使想狩猎的人收回了目光。
他走到丁兰身边沉默几秒,“我带你走。”陶森占有欲尽显地拥着她,冰冷的目光将某些仍不死心的男人冻成了冰棒。
丁兰眼色朦胧,软软糯糯的说:“你想带我去哪啊?”这一刻妩媚、清纯在她身上交相呼应,陶森眼神微眯,薄唇轻扬,似笑非笑地说:“带你回家!”
陶森面对于娆的指控,站在床边看着此刻躺在他床上的女孩,原来她叫丁兰,像兰花一样淡雅的女子。
他坦然承认了丁兰在他这里,并diss了于娆,“你把一只小白兔扔在一群狼堆里,独自去风流快活时怎么没想到危险?”
“那不是看见你了吗?可你不是走熟女路线的吗?”这话说的三分试探陶森的真心,五分想要确定丁兰的安危。
“嗯,是啊,那你就不用担心了,玩你的去吧。”陶森直接切断电话。
丁兰醉眼朦胧中,感觉这个男人有点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她努力聚拢精神细细的想,却没注意到,有人已经爬进了她的被里。
她感受到她的唇被人激烈的咬住,感觉有双光滑的手在自己身上像弹钢琴般的游走着,她感觉自己的腿间不知被什么东西咯的生疼。
陶森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见到丁兰喝的烂醉,被旁边几桌不怀好意的男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时,就怒火滔天的起身快步走到丁兰身边,不由分说的将她带走。
好在喝多的丁兰还算听话,并没有太拒绝,只是埋在他的怀里深深浅浅的呼吸着,搔的他心痒难耐。他本想带她到酒吧外面吹吹风清醒一下,后来竟鬼使神差的带她来了他开的酒店。
他清楚的明白自己此刻在这个醉酒女人身上做的一切,可他控制不住自己让身体停下来。他也奇怪,一向疲软的“它”,今天怎么精神抖擞的好像有自主意识般冲向那迷人的漩涡。
丁兰被吻的天旋地转,她感到胸腔缺氧的快要死掉,不知哪来的神力,猛然推开身上正吻的投入的男人,凭着直觉快速奔往卫生间呕吐起来。
吐完的丁兰清醒了不少,刚才的一幕幕像倒带一样放映在脑中。她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衣衫凌乱的自己,以及被蹂躏到红肿的唇瓣,还有那脖颈上深深浅浅的吻痕。丁兰揪着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心里发出脆弱的呻吟,鸵鸟的蜷缩在坐便器上,不愿意走出卫生间面对残局。
丁兰左等右等,在卫生间里踌躇着,直到听见房门咔嚓一声,她又侧耳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确定没有什么声音后,迅速出了卫生间。
她找到包包后拿出手机,边给于娆打电话边快速往门口走去,还没等碰到门把,房门就开了。当看见一个帅气阳光,笑容不羁又带点痞坏的男人迎面走进来时,她有一瞬间失神,然后慌张的直冲冲跑出去和他擦肩而过。
陶森微微扼腕,却也没做挽留,一夜情总之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丁兰在酒店门口见到急匆匆赶来的于娆时并没有哭诉经过。
于娆气的咬牙切齿,心想这孙子下手够快的。又见丁兰闭口不提经过,她也就在丁兰的催促下犹犹豫豫的开车载着丁兰离开了。却没想到陶森这个混蛋,居然还敢去愉悦找她。
4.
丁兰见到相亲对象是陶森时,很是纳闷妈妈怎么会和他认识?她站在那里努力回想了这几天发生的事,发现了可疑点,她的妈妈就是在于娆去她家后,才开始催促她来相亲的。
陶森看见丁兰站住不前,以为她又要逃走。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去拉住丁兰,半亲昵半强迫的搂着她坐到预订位置。
丁兰碍于餐厅人来人往不好发作,又看着陶森坦然的在自己身旁坐下,似乎并没有坐到对面的打算。
她转头对上陶森晶亮的双眼,用手指指桌对面。
“我就想坐在你身侧,怕你再向那晚一样,用完后扔下我就跑了。”说这话时,陶森是贴近丁兰的身体,对着她耳朵,呼着热气说的。
“我们没有……”丁兰不想回忆起那个火辣的夜晚,鸵鸟的用手捂住耳朵,一个劲的往窗子的方向躲去。
她看见陶森伸开双臂,一只搭在她的椅背上,一只放到她面前的桌子上,她被他虚拟的包围在怀中。丁兰让他离远点。
“看过动物世界吗?当狼盯上猎物时,还哪有放开的道理。”陶森继续欺近。
丁兰迫不得已的伸手隔在陶森的胸前,“你还想怎么样?”
当听到陶森说让自己对他负责时,丁兰有一瞬间发懵,暗自腹诽,长着一张斯文面皮,却裹着无赖的灵魂。
陶森进一步加油添醋的说着,“你感受过我的身体,就要对我负责。”
饶是泥人也是不能忍了,“陶森,你说这话还能要点脸吗?是你先招惹我的!”
一场耳提面命的相亲不欢而散,丁兰含怒带怨的直奔于娆的酒吧。
下午两点,也不知道她在不在那里。推开酒吧虚掩的门后,一阵天旋地转。
“于娆,别带坏我女人。”陶森是紧随丁兰其后赶到愉悦的。
丁兰从震惊中恢复神色,然后开始挣扎,她用力拍打箍紧自己腰身的男人,“别胡说,我才不是你女人。”
丁兰和陶森两人在酒吧外面拉扯,里面两人似乎又接续着贴身肉搏,迟迟不出。
丁兰讽刺的想,场景和十年前惊人的相似,不同的是,此刻抱着自己的男人眼中没有贪婪之色,而她似乎并没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坦然接受了这个温暖的怀抱。
丁兰甩甩头,那个调酒师,好像在哪见过。
当于娆满面春色的出来拉丁兰进屋时,看到丁兰就那么安之若素的待在陶森的怀中,她取笑道:“这病,果然是分人呢!”
丁兰和陶森两人皆是一震,都为自己不可言说的秘密感到丝丝羞赧与欣慰。
丁兰和于娆把两个大条的男人留在吧台边直接去往二楼的单间。没等丁兰质问,于娆就坦白道她们旅游回来的第二天陶森就来找过她。
于娆说她不信陶森能近的了丁兰的身,原来丁兰十年前就患有异性触摸恐惧症。经过多人试验,均无法跨越。
陶森当时愤怒的咆哮,指责于娆这个妖女带偏丁兰,并问丁兰以前和谁试过?
于娆抿嘴偷乐,“只摸手就不行了,一声惊叫谁不软,不太监了就算好的。
陶森眉眼缓和了,骄傲的说丁兰在他这,只有小猫叫的份。
“靠,真上手了?”于娆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
看到陶森不甘的把嘴抿成一条直线,于娆就满脸明了的表示她就知道丁兰不好触碰。
陶森告诉于娆,他可以免费给愉悦酒吧供应一年红酒。
于娆却坚持道:“如果条件是把我家小白兔往你怀里推的话,我可不干。你以为一年的红酒就能把一张白纸染色了?”
陶森颇为不屑,他要想直接染色还用得着和于娆在这里磨牙吗?!
于娆说完起身拍拍丁兰瘦削的肩膀,似乎想要传递某种力量,“他让我想办法弄场相亲宴,并说他的老婆他自己追,只要能让你到达相亲现场,他就给我的酒吧提供一年红酒免费喝。”
丁兰听后磨着后槽牙问于娆,“所以最后就成交了!把我再次往火坑里推?”
“兰兰,陶森的条件很好,有自己的酒店和酒庄,人品也不错,调情但不滥情。嘴上流氓,下身君子。我觉得他很适合你,关键是你不拒绝他的亲密。”于娆从那天在酒店里陶森没有成功下手,就断定他是动了真情!
5.
当丁兰和于娆回到吧台时,两个男人已经熟识到称兄道弟了。
陶森像狗看到骨头似的迅速窜到丁兰身边,而丁兰却盯着调酒师,试探的叫出:“侯磊?你是侯磊?”
陶森看丁兰像瞬间炸裂的气球一样,奔过去揪住侯磊的领子,狂暴粗口,“你他妈还敢出现,我剁了你,坑了娆娆。”
陶森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看着自己的女人发癫,好似揪住负心汉一样的狂躁着。他试图上前拉开丁兰死死拽住侯磊衣领的手,却怎么也掰不开。他又不敢使劲弄疼丁兰。
他看着侯磊一脸我是罪人的表情,沉默着任凭丁兰发泄。而再一看于娆,早已泪流满面,犹如摇摇欲坠的风筝般在侯磊身边颤抖着。
侯磊欲把她搂在怀里好生安抚,却被丁兰平地惊雷的一声“滚”给吓住了手。
“你不配碰她,谢谢你让于娆变成今天的她。你可以滚了!”丁兰颓然的松开侯磊的衣领,手指着门口的方向颤抖着,依旧大声的说着,“滚~”
于娆跑过去抱住丁兰,她爱这个闺蜜,她们彼此心疼,彼此取暖,彼此去抗对方内心的秘密与伤痛,彼此见证各自青春里的疯狂与萧条。
丁兰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走出酒吧的,同一天,把十年一轮回的事上演了一遍,又让她这个“病人”遇到了“良药”,她不知道是喜是悲。
于娆待她足够好,她一直都知道。丁兰看着于娆的天真与堕落,脆弱与倔强,看着她从不认输,高抬阔步的走过那一路的泥泞,无畏人言。刚才,她哭着靠在她耳边轻声说:“听话,跟陶森走,他能给你幸福!这一次,是对的!”
丁兰知道于娆对她百分百真心,她们是可以拿后背面对对方的人。她也承认于娆为她相中的陶森确实不错。她心里更知道,十年前的那根刺,根本不怪于娆,反而因为于娆帮了自己而让她和爱人相分。她有什么资格骂侯磊?
丁兰应该感到庆幸,还好最后相爱的人,最终又找回了彼此。从此她心中的刺,于娆心底的伤,都可以拔除、抹平了。
她丁兰的确不是自打母胎里就单身的,她前男友朱西,可能由于少年血气方刚,总想和她发生点什么。丁兰内心是拒绝的,朱西指责她不够爱他。
后来高中毕业的暑假,他们一起去于娆打工的地方找她玩,却撞破于娆和别人亲热纠缠的场景。那时朱西的眼神让丁兰害怕,她更加拒绝他的进一步索求。
于娆曾以她刚混迹酒场的浅薄经验告诉丁兰,朱西并不靠谱。果真朱西想着玫瑰、青兰皆可摘。结果被于娆设计给涮了,让丁兰也彻底看清了真相。
当时的于娆和现在一样放肆,她穿戴整齐的光着脚丫,踩在已经脱个精光的朱西胸膛上,高傲的扬起尖尖的下巴,让他记住一句话,“媳妇友、莫要贪。”
丁兰却没想到在这句话后,被于娆刚交的男友侯磊无意间撞破这一幕。当时侯磊愤怒的走掉,并不给于娆和丁兰向他解释事情起因的机会。
不知是不是老天开眼,多年后的侯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聘了愉悦酒吧的调酒师,却没想到这是于娆的地盘。
丁兰不知侯磊是打哪知道了当年事情的经过后,开始有意无意的勾搭于娆,企图让她重燃爱火,并顺手清理了于娆身边的莺莺燕燕。
丁兰一直都知道于娆心里始终都有侯磊,所以原谅其实很容易。毕竟没有爱就没有恨,再迎风坚强也不过是一个为情所伤的女子。而她也终于可以安心的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6.
离开酒吧后,丁兰自言自语的说,真好,好似曾经欠下的债一下全还清了。
她回头看看陶森,由衷的感谢在那个她喝醉的夜晚,他没有趁乱把她办了。
丁兰心里想,正因为当时陶森怀揣一颗怜惜之心成全了她的退缩,才让他们的爱情从那一夜有了奇迹般的开始。
陶森却苦笑着告诉她,他当时出去是接于娆的电话,如果在房间里接,怕丁兰听到有了后援,更加躲避他。却没想,他的出去反倒让丁兰快速离去。
当他看到丁兰从他身边快速跑过时,他本想直接拽住,给她按到门上吻晕的。可最终他败在了丁兰小鹿一般的眼神下。无法更进一步,只能另谋他路,就有了当下的相亲宴。
其实,他在丁兰逃跑的一瞬间也犹豫过,要不要把事情变成既成事实,毕竟机会只有那一次。他玩笑着问丁兰,“什么时候再给他一尝所愿的机会?”
丁兰唾陶森不正经。陶森却说好不容易遇到喜欢的女人,要正经干嘛?
不久后丁兰生日,陶森当众在酒吧大撒狗粮,他在台上献唱了一首:第一眼爱情。他说:“最好的相遇是现在,最好的爱情是我们。”
当晚,他搂着丁兰,满足而深情的讲述那不为人知的甜蜜回忆。陶森记得有一天他去于娆的酒吧里和别人谈事,当时酒吧的人还没有多起来,他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喊着要一杯卡布奇诺,记得加糖。
当时他无意识的回眸,注视了一眼那个要卡布奇诺的女孩,略施粉黛,干净利落,却亲密的搂着那个艳丽的酒国玫瑰。
他也算是愉悦的常客了,却从未见过那个酒吧老板娘对谁这么温暖的笑过,而那个卡布奇诺女孩认真的听着酒国玫瑰的说笑,满眼灵动的色彩灿烂了他的双眸。
没想到只是因为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从此便划落在他心间。后来陶森着急南下处理一单跨国生意,却意外撞见了烂醉的丁兰。
缘,不知因何而起。情,早已沧海桑田。
他把她带回房间,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欲念,就随着身体做了心中想做的事。结果,还没做足全套。
看着陶森幽怨的表情,丁兰躺在他的怀里嘻嘻笑着。她贴近陶森的耳边,魅惑的说着,祝他终于在她生日的今天得偿所愿了,到底谁是谁的生日礼物啊!
陶森久经商场,又岂会再次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有病咱得治,他就是她的药。
7.
孰是孰非,青春早已远去。退却稚嫩,心中还保有纯真。
丁兰和于娆约定要一起结婚,她们从彼此流光溢彩的眼神里,读懂了她们终于身处幸福的包围圈,可以放心的让自己沉浸在爱河了。
于娆常说她只是外表野,而丁兰是内心野。于娆这个妖女,现在被侯磊管着,不能随意撩男人了,她就开始撩女人。
她怕纯情的丁兰实操经验不够,有些事放不开影响兴致,便和丁兰大谈她的驭男心经。
丁兰表面上面红耳赤的听着,心里却食髓知味的回想起自己和陶森的亲密接触,从彼此第一次的慌乱,到后来陶森的驾轻就熟。丁兰倒是怀疑是否要听于娆的话,将感情再飞一个度。
陶森每天早中晚的请安电话响起,知道丁兰在于娆的酒吧后表示马上飞到她身边。他怕他的女人被貌似改邪归正的于娆带坏。
丁兰看着自己的好友于娆,对着自己的男友陶森,吹胡子瞪眼的嘚啵嘚,感慨着,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防线。
她的异性触碰恐惧症,说到底是因为她讨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男人以及那些身经百战的炮筒。
整个下午,丁兰和于娆的男友侯磊,就那么饶富兴致的在吧台边,看于娆和陶森斗嘴。他们发现,岁月静好也不过如此。有友情,有爱情,人生似乎从不欠予谁幸福。丁兰在心里悄悄的说,还好她和于娆的幸福来的并不晚。
四个人吃过晚饭,丁兰和陶森回家后,丁兰说要把陶森写成男主角,感谢他治了她的病。陶森支支吾吾的说:“彼此,彼此。”
有猫腻!陶森在丁兰威胁让他自行下床睡的严刑拷问下,说出自己之所以调情而不滥情,是因为他有勃起障碍症。没有遇见能让他真正动心的人,“它”就不给面的让他无法付诸行动。
丁兰听后笑弯了腰,甜甜的对陶森说:“有病咱得治,我就是你的药!”
…… ……
先爱后上,大抵如此。两害想加终获益,有病还得遇对人。
深夜,望着床上搂着枕头睡的香甜的男人,丁兰在小说的最后写下:我们都在流年里等待花开,所有的经过,时光都会记得。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漫旅,每一程的风景都有着独特的韵味。或好,或坏。唯念,心安!
(注:本文原创,感谢图片提供者。)
作者寄语:愿我的文能温暖你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