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困难救助
2017-12-18 本文已影响4人
王耀亿js
厚铁村的周来发今年已经68岁了,他1966年在参加本县水库修建时被架子车撞伤肚子,造成肠粘连和不完全肠梗阻,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当时是否得到补偿不清楚。1995年他29岁时,他的媳妇杨瑞上访要求政府给予救济。县政府责令水利局和所在的黑集乡政府给予救济,由县水利局一次性出5000元救济金,由黑集乡政府每月补助30元至周来发终生,另外免除周来发家所有义务工和应负担的提留款。同时为了生存,周来发一家到县城租房生活,其媳妇杨瑞在县城做环卫工,另外找一些手工活在家干,周来发也能做一些轻活,照顾三个孩子在县城上学。
2006年秋季,杨瑞又一次上访,反映家庭经济困难,以前的照顾款太少,要求提高照顾款,黑集乡政府将每月30元救助款提高到60元,并为其家庭办理4人份低保。
十多年过去,孩子们也大了,大儿子跟别人学做玉货,技术不错,手里有积蓄后自己单干,几年后买了房子,结了婚。小儿子外出打工,每月几千元收入,在外地与打工妹相识相爱也成家结婚了。女儿也已经出嫁,家里的负担越来越小,周来发两口子的笑脸也越来越多。
唯一不满意的是今年春季,厚铁村委将他家四人份的低保取消了,为此周来发的媳妇杨瑞又一次拿着99年的县政府会议纪要找县政府上访,要求黑集乡政府恢复自家的低保名额,同时要求黑集乡政府每年给予周来发15000元的医药费照顾,理由是周来发是因公受伤致残,年龄大后又新添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突出、脑萎缩等疾病,家庭开支较大。
对此,你有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