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是个大坑
长篇小说是个大坑
我常常想,人的一生中,会在什么节点上,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都有定数。上天好像自有安排。所有的安排都是一环扣一环,当你身在其中的时候,不知道,其实这一环,扣着下一环是什么。常常你以为,自己读了开头,就猜到结尾,根本不是。
现在动笔的这篇随笔,其实现在写,还未到时候,毕竟我也没有写出什么名堂。可是,想写的心,都要蹦出来,命令我,如果不写,不许睡觉。
好吧,既然如此,权当写下来,了一个心愿。
2017年8月底的一天,我接到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有一个欣赏我文风的人,几天之后就要到温哥华,如果我有时间,可以去见见他。他是一个前辈,无论从创作的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彼时的我,正热衷于眼前的苟且,忙于日出日落的营生,原本,对于这种诗和远方的追求,不是特别热衷。
欣赏我的文风?我暗暗偷笑。
我居然还有文风?不就是喜欢写字,有事没事写两笔。认真的时候,写完还会看和修改。大多数的时间,就是随便写来玩。
这个欣赏我的人,如果不是前辈子就是知音,那一定是看我小文章那天,没休息好,眼花了。不过说回来,他喜欢的那篇,是自己非常用心写的一篇,虚构小说,小小说。其实也不能说虚构,因为的确是根据自身的亲身经历写的。
人生在世,能有几个知己?有这样一个搞创作的前辈欣赏,头脑马上热起来的我,抽空在工作的缝隙中,又精心构思了一小篇。为什么是小篇?因为在那个时候,写不来长的。能写1000字左右,又能讲明白的文章,已经是搜肠刮肚。
几天之后,如约去见知己。
那次聚会的地点,在一个幽深的山谷里,恍如世外桃源。我怯怯地敲开一扇门,这是一个现代风格的独立屋,开门的人,不是我朋友,我笑着小心翼翼打招呼。轻轻走进大厅,看到厅走到后院有一个法式拉门,透过这个门,你可以看到美得让人心醉的无敌海景。后院很热闹,一边有两个躺椅,上面睡着两个人,戴着墨镜。另一边是一个长条的桌子,几个人正在围着桌子,高谈阔论。看到了朋友,他坐在长凳边。我开心地挥了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这是我朋友琳达。”朋友向其他朋友介绍,并招呼我也坐在长凳边。朋友好像看穿我的心思,对我说,“他中午喝多了,正在休息。诺,躺在沙发椅上的就是他。”
我转过头去,认真地看看。醉酒的他熟睡得像个孩子。阳光正猛,他又戴着墨镜,我不好意思仔细地反复看。总之,没看清知己的模样。最搞笑的是,我为了见他,专门开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而从始至终,直到我离开,他都没有醒来。中午的酒不知谁灌的?太没有酒品了。把他灌得如此之醉!以至于耽误了伯乐和千里马见面的时间。
那么,我写长篇小说,同他有什么关系呢?
关系大着呢。
首先,如果没有他的赞赏和肯定,我根本不会,也不敢直视我的写作才能。相反,很多时候,我都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乱写一气,然后又怎么样?当然,我也没想着怎么样。写作这件事,离我实在太远。虽然曾有当作家的梦想,那都是拿“坐家”来开玩笑,说立志要可以坐在家里办公而已。
其次,他有一个想法,要拍一部反映温哥华情感的电影,而我一直想写一个关于温哥华的爱情故事。在这件事情上,两人有契合。电影要拍出来,需要剧本,而剧本的基础,不就是长篇小说吗?我曾写过短篇故事,但是自己都觉得意犹未尽,所以,在故事这件事上,我们的目标一致。
去年7月,自己挖了一个坑,想写一个发生在温哥华的情感故事,也是我上课的作业。我充满激情地把梗概,大纲写好,构思全在脑海里,也孜孜不倦地更新到了第三章。然后,就拖到现在了。
这次写《爱在太平洋两岸》,原本压根没想写成中篇,机缘巧合下,越写越长,索性不限制对字数的要求,力求把故事说好,人物关系理顺,不出现逻辑问题。
鉴于上次的教训,以防自己又再犯下中断的错误,这次我下了狠心,日更!每天更新。如果每天更新2500字,一个10万字的小说,只用40天,就可以写完。
简直完美。
现在要我写2500字,不是什么难事。
难处在,如何设计冲突,如何掀起一个又一个的小高潮,让人物立起来,性格饱满,鲜活生动。
开通长篇连载后,我居然有7个粉丝,关注我的连载。为了这7个粉丝,我一定好好写,起码不要断更。
完成,比完美更重要,我天天这样安慰自己。
至此,不写了,要去填坑了。
多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