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诞美国
7月3日,美国俄亥俄州一名10岁的女孩要求堕胎被医疗系统拒绝。因为她已经怀孕45天,超过了该州所规定的6个星期以内的合法规定。仅仅超过法律允许范围3天,这个10岁的孩子就被迫继续孕育另一个孩子,禁止堕胎!俄州法庭甚至还认为,对于这个被强奸而怀孕的10小女孩来说这是一次“生育的机会”。*这么小的儿童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面临的生育风险比成年女性高出很多,容易罹患由生育造成各种严重疾病,例如子宫破裂、先兆子痫和贫血。
无耐,孩子的父母只好在医生引荐下,带她到相邻的印第安纳州去接受流产手术。接待这个孩子的诊所近两周来流产人数激增,很多都是从其它州赶来做堕胎手术的妇女。印第安纳州对于流产问题目前尚持中立态度,该州议会月底才能出台对堕胎问题的最终法律。所以,很多有意中止妊娠的妇女都趁着法案出台之前纷纷赶来堕胎。这一事件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媒体辩论不休,民众们继续上街抗议。
然而,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受害的10岁女孩身上,却没有人关注究竟是哪个恶魔把毒手伸向了这么小的未成年人?!类似事件在美国并不少见,仅仅两个月前,同在俄亥俄州的一个11岁女孩也是因为被强奸而怀孕,法律依然禁止她接受堕胎。如果对这些孩子施暴的凶手不被曝光和严惩,只是一味把焦点对准受害者,就像水库不停开闸放水,任凭下游村庄被淹而视若无睹。未成年的儿童何罪之有?她们之所以怀孕是侵犯她们的凶手。受到摧残的羊羔在众目睽睽下瑟瑟发抖,任凭命运在风中摇曳,无能为力,而施暴的恶人却在喧嚣中隐匿起来,受害的、受辱的、受罪的全是弱小和无辜!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给女性控制自己身体的权益,不让女性有权选择自己是否愿意生育,与此同时却让施暴者躲在幕后,藉口是保护其隐私。更过分的是,如果怀孕时间尚在法律允许的周期内,甚至还要求施暴者来签字表决:是否同意被侵害的女性堕胎。给施暴者赋予这种决定权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度?只能说怪诞不堪!
https://www.indiatoday.in/world/story/abortion-ban-us-rape-victim-forced-to-cross-state-lines-1969872-202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