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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遇知书〈六〉

2020-04-03  本文已影响0人  神明保柚
或许爱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态吧

“……我哪都不去,余令你就是赶我走,我也不走了。”

沈知书自己说完都愕然,结婚这么些年来,她第一次对他说这么多话。

偌大的余宅,被洗劫一空,仆人尽数被遣散。此刻的余宅寂静得连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

余令没有说话。

干脆侧身,闭眼装睡。

他曾是他父亲所有的骄傲,他是北平世家最不羁放纵的少年公子。

然而一场狂风骤雨来临,什么都没有了。

“余令,我随便你怎么讨厌我都好,但我不相信你作为你父亲的骄傲,会如此不堪一击。”

有时候讲的一两句话真的很管用。守孝的第三天,沈知书照顾好余念欢,就跪在祠堂念起了佛经。

快响午的时候,余令淤青未消,默默走进祠堂跪下来。昔日那个翩翩世家公子如今憔悴不堪,跟着沈知书念佛经。

两个人,一对夫妻,跪在祠堂,却恍若两个世界。

请不到主持葬礼的道士,沈知书事事都自己一个人来,她很累很累,有时也会想回到家乡。

一夜,沈知书梦里回到江南——梦里的江南草长莺飞,父亲从远处喊她“知书,快回家吃饭,母亲在等你。”

从梦里醒来时,眼睛微湿,她告诉自己,现在不能哭。

她不可以倒下去,下面的路更加难走那或许是深渊,

但无底深渊也要走下去。

十几岁那个在立秋傍晚,站在河边感受从河对岸吹来的风的沈知书,早已经千疮百孔,不复从前。

吃饭的时候,余令平淡的说:"知书,我打算把这个宅子卖了,赎回欢欢。”

他已经想好了,把宅子换成地契赎回陆欢欢,送她离开这里,去到安全的地方,也算给他们之间几年的爱与甜蜜做个了断。

“……好。”沈知书抱着余念欢,紧紧咬住筷子,从唇齿间磨出了“好”。只是碗里的米饭上变得湿润。

1931年的深秋,沈知书和余令几番周转从北平去了上海,住在筒子楼里。

所幸,他们的筒子楼正对着黄浦江。黄浦江上的晚霞分外美丽,傍晚时分,屋顶晚霞流云,筒子楼里的锅碗瓢碰,楼下的“卖报卖报!”还有余念欢的牙牙学语。

一切都那样平和,让沈知书几番以为是梦。

不真实。

没有了陆欢欢,也没有余家大少奶奶的头衔,沈知书和余令倒真有几分夫妻模样。只是他从不和她睡觉,吃饭时若不是有余念欢的折腾,可能一顿饭下来全程无语。

他爱与不爱都没关系,只要能留在他身边,沈知书就知足了。

只是每每想起那天边伯贤赎回陆欢欢,送走她后回来说的话心就好疼。

他说:“她去法国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孩子就留下吧。她一个女子,刚到那边,带着个孩子也不方便。念欢也算是弥补宣恩的遗憾吧。”

“从前我待你不好,今后不会了。”

这世界,风云流转有它变幻的魅力。而沈知书静静站在那里,不吵不闹,她接受上天突如其来的恩赐,即余令突如其来的宣告。

所有的晦暗都留给过往,我们从新开始,前提是我的爱也要冰封。

沈知书一想到这,心脏就隐隐作痛,即便她不停地告诉自己不可以贪心。

不可以贪心了,现在也很好了,

或许爱而不得才是人生的常态吧。

沈知书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现在挺好,现在真的很 好。就这样吧。

未完待续.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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