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青春

后来的我们,怎样了

2018-04-25  本文已影响0人  差你三岁

在我不算短暂的高中三年里,有些人的出现只是昙花一现的旧时光,而有些人的出现,却在我的回忆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刚开始

一个是高一时相看两生厌的团支书。

一个是高一时趴在床头互说心事的同铺。

然后

一个在高二换班的时候就分开了。

一个在高考后也分开了。

起初都想去西安的三个人,最后去了三个不同的城市。

一个出了省,去了重庆,另一个和我一起留在了省内,她在宁波,我在湖州。

后来的我们,怎样了?


一个叫玉米,三天后我们就要见面了。

刚认识的玉米有点像张皓宸笔下的刺猬小姐:没什么能打倒她,即便戳到她的痛点,她也会靠那三寸不烂之舌和老娘无所谓的决心损得你一无是处。

高一军训的时候,我们的训练服很大,所以大家喜欢在裤子里面再穿一条裤子。军训的日子里,经常下雨,稀里糊涂的就到了最后检阅彩排的日子。那天的天气格外的好,任务也格外的重,我们在操场上一圈圈的走着方阵。在原地休息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对教官喊申请脱裤子,理由好像是太热了,里面穿了紧身牛仔裤迈不开腿。重点是,她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在操场上脱了裤子(别想多,脱了最外面的训练裤)。在一阵惊呼声中,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对教官大声喊了一句:关我屁事!直接让教官黑脸走掉。

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她。

玉米除了有让教官气到说不出话来的时候,还有能让数学老师上课上到一半,笑趴在黑板上的能力。她上课喝特仑苏,边喝边玩,最后牛奶就从鼻孔里喷出来了。为了堵住数学老师的嘴,还没少去办公室。

我们从军训开始,就一直在一个班,中途分了四次班,我们也没分开,真是一段孽缘。

真的是孽缘。

高一的时候,我们相看两生厌。我管班的时候,她整我,轮到她管班的时候,我就故意找周围的人聊天。也因此,高一整整一年我们都没什么交集。早知道后来的我们会这么好,当初就应该对她再过分一点了。

很快就到了高二,我们是新高考的小白鼠,选课的时候,除了纠结,还有迷茫,谁也说不好以后会怎样。我们学校秉持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原则,把物理和化学捆在一起,如果想继续留在好班,就得选物化X的模式。当时的我们总是把好与不好,看得很极端,以为留在好班就会有前途,去了普通班就会没有未来。高一的物理和地理给了我谜一样的自信,在很讨厌化学的基础上,还是选了物化地。那天在物化地的班级里,我又看到了玉米,这回连寝室都在一起了。

可能是我们俩的生活节奏很像,经常是最后一个出寝室的;可能是玉米在寝室里卸掉了铠甲,会穿粉色的睡衣,会带可爱的兔耳朵,有时候还会(很油腻的)卖萌;可能是我们俩名字很像,经常被新班级里的同学联系在一起;也可能是我们俩都很爱吃……我也想过很多可能,但不知道是哪一种可能会让我在后面的两年里,对这个女人这么依赖。

在她这里,所有我安慰别人的道理都说服不了我自己。看到她吃完晚饭拉着别人逛操场,我就吃醋,在兵荒马乱的高三,我会因为她,生一个晚自习的气,如果回寝室的路上还不把我哄好,回寝室接着生气。自私的我还不允许她找男人谈恋爱,以至于她现在老跟我抱怨,导致她到现在还单身的原因就是我。我自己有时候也感到奇怪,其他好朋友交新朋友了,我就很开心,她有新朋友了,我就吃醋,这莫名其妙的占有欲是什么情况。

可能是她不像个女孩子吧(看到这里千万别打我,夸你夸你呢)。她身上总散发着气场,给人一种这一切我都不怕的感觉,敢爱爱,敢恨恨。惹她生气了,我撒个娇,再不行,就加个冰淇淋(这个女人有几次撕开冰淇淋的包装纸,一口没吃,就掉地上喂狗了)。有时候我受委屈了,就趴她床上大哭一场,马上就好了。

“有个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也替代不了”,还原了我们的高中三年的青春。


一个叫媚子,刚跟我分享完她的故事。

媚子是军训之后认识的。一个跟我很像的姑娘,我们性格不太一样,但喜欢的东西却差不多。跟何况,我们是同铺,那些夜里在床头交流的小心事,都已经慢慢发酵成属于我们的故事了。

她是一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高中三年,每一个重要的节日或者是特殊的日子,她从来不会缺席。好姑娘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一定会有一个人,穿过茫茫人海,走到你的面前,笑着对你说:余生,我养你吧。

在重庆,媚子遇到了那个他,他给了她想要的仪式感。

他叫丁子,她叫媚子。

一个名字里有“锵”这个字,一个名字里能组成“锵”这个字。

2017年10月22日,丁子在媚子的空间里,留下的第一条评论:思念不如见面。

两天后,丁子又写下了:当思念已成。一句很熟悉的话,高一时,媚子不止一次对我说:我真的好喜欢这句话!我也默默地记在心里。而在丁子的小心思下,一不小心成了他们俩的小情话(媚子的网名叫思念成城,她的名字里有这个“铖”)。

六个月的时间,丁子在媚子的空间里留下了近五十条的留言。

有日常撒糖:

  早呀,空间的木马

  老子知道

  Muamua

有小插曲:

  你的臭傻逼再也不让你伤心了。

有甜蜜情话:

世界上莫过于你最让我欣喜。

媚子生日那天,丁子零点送上祝福:

  嗯,你是可爱的小女孩,而我是可爱。生日快乐!

媚子妈妈生日那天,丁子祝福:

  祝咱妈生日快乐。

他们的100天,丁子在媚子的空间留言:

  To 100 days for love

他们的150天,丁子制作了相册“她和她的臭傻逼”

前两天,媚子告诉我,总有一个人的出现会让你觉得之前所有的经历都不算什么。

媚子是一个很喜欢唱歌,并且唱的很好听的一个姑娘。

周杰伦那首引发全民回忆的新歌,媚子发了条说说:等你下课,一起走好吗?

丁子在下面评论:等你回家。

一夜刷爆朋友圈的那首歌,媚子发了条说说:纸短情长,诉不完当时年少,我的故事还是关于你啊!

丁子在下面评论:一纸素歌,何为思念,只因故事里面的关于你的比我还多。

听歌最怕应景。

那天丁子表白,在操场上放着媚子唱的“最重要的决定”这首歌。丁子在足球架前,用灯拼成了一个大大的爱心,爱心的里面,是媚子名字的缩写。那天晚上发生了和小说里一样的桥段。媚子被人骗取足球场,丁子捧着花,从黑暗的夜色里,慢慢走到媚子的面前。

媚子说,不知道有没有未来,但觉得不辜负相遇,拥有的时候用力一点。所以,她有空的时候,会为了一杯奶茶的理由上山去找他,哪怕山路有蛇,可还是愿意上去(我没去过重庆,不知道这种每天上课要上山下山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为了一个人可以为了任何的不经意的理由去见,这就很美好。

媚子和丁子

刚刚翻日记本,看到了媚子给我写的一张明信片:

  多年后你提着老酒,我还是你的旧友。

记不起是什么时候给我的了,因为我也挺喜欢这句话,就一直在日记本里夹着。你给我讲了你们的故事,那我请你喝酒吧。特意去某宝的一家个人很喜欢的酒铺里,挑了一款和适合你们的酒。现在,你不缺饮酒客了,敬一杯风尘岁月,愿你们对饮一生。要幸福啊。


后来的我们,都还在彼此的故事里。

有幸你来,不负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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