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场外个股期权的骗局谁是局中人,被骗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有投资爱好的朋友应该都听过一个词“杆杠”,假如有幸您可以看到这篇文章,那么你要多花三分钟看看了。在杠杆交易里,金融界的宠儿场外个股期权买卖风靡整个市场,某些公司依靠网络平台根据网站、自媒体、直播间、群聊等方法拉拢普通投资者参加场外个股期权买卖,本质上是与投资人做对堵使用,顾客交纳的期权费沒有安全系数可循,应造成警惕。迄今为止证监局就早已喊停了大部分机构,个股期权禁止对个人投资者開放,可是如今网上还是有太多打着个股期权为旗号骗投资者血汗钱的骗局,个股期权是钱入进去了你的期权费就不可能轻易退还给你了,想着个股上涨也是痴人做梦!
前提摘要:
据正义之光了解到近几年股市低迷,许多投资人的眼光开始瞄准了个股相关的投资理财产品,比如场外个股期权的参与性异常火爆。那到底个股期权是否能做,怎么样赚钱?正义之光的显然回是:能稳稳挣钱谁还带著你做?天上不会掉陷饼,总是掉陷阱。
近期,深圳的陈女士向正义之光咨询期权被骗问题,下面为陈女士的真实自述:
开始3月份时有人加我威伈自称是股票分析师,并让他助理小陆拉我进群,并会每天给我发股票报刊,后来给我申请进入分析师的直播间,分析师在直播间说让我们为他投票,他假如胜出,主办方将会给胜出者5亿资金操作股票基金的使用权,在这期间我听从他们的一直为他投票!后来分析老师拿到冠军。
老师和我说:让我跟他操作带我们赚钱把之前在股票上赔的钱赚回来,说有庄股,调研股,內幕股,带我做。之后老师就让他助理发交易平台二维码让我下载,还发公司账户让我入金,我当时不会入金,她说让打到对公账户上,于4月7日到4月10日之间我分4次转入资金30万元人民币,老师叫我满仓买入他们调研过股票,叫我分别叫我买入4支不同的股票,我当时也不太敢买有点担心,但是我看到助理拉进去的那个群里人截图出来有买入同样股票金额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所以我也听从老师的意见,跟他买入4支股票共计115970元人民币,叫我买入周期为3周,老师说在3周内主办方将会投入大额资金拉升这几支股票,我对他的深信不疑。由于我急用钱,我又从账户里支取部分资金出来,后来老师和助理说有调研股,老师及助理都叫我准备资金重仓进,我又再次入金38万,老师推荐重仓买入他的调研股,后期主办方会投入500万人民币在2周内拉升,我也听从老师的重仓买入老师推荐的1支股28.8万元人民币,几天后我看这支股的账面金额33万多,于是我就问助理我是不是赚了,助理说那都是你赚的,在这之前我也曾多次问助理,她都说是我赚的,于是我就卖出了。结果卖出了那支账面金额33多万元的人民币股票只剩5万元人民币,我当时就懵了于是我就问助理,她说你的本金买的是名义本金,我说你为什么不告知,我多次问她都说是我赚的,她纯粹就是忽悠,哪有盈利小于本金何来的赚,而且之前他们叫我们买的那4支股票没有按他们允诺的周期内涨起来,反而全部赔完一毛不剩,受损金额共计34万多元人民币。
相信朋友们都已经看明白了,哪有什么调研票,咨询群,一切不过是为了骗陈女士设下的“局”,都是“局外人”,只有陈女士一人蒙在其中。
为什么个股期权大部分都是黑平台?
一、投资者无需开通证券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以看涨期权为例,若行权日个股价格高于约定价格且上涨金额大于权利金,则投资者盈利;若上涨金额小于权利金或个股出现下跌,则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权利金。
二、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
三、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
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请投资者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那如果因为一时鬼迷心窍被骗了,正义之光在此明确的告诉大家资金是完全可以挽回的,工.重.号“正义之光唯权”!但是需要保留以下证据:
1、实际亏损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
2、和平台相关人员的多有聊天记录,这些聊天记录能充分反映受害者被骗的整个过程
3、在该平台的相关交易记录,受害者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从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
4、平常台相关的入金记录,能够反映出受害者实际被骗的金额(平台正常运营,正出入金的情况追回几率更大)
正义之光结语:
对投资者而言,一定要加深对个股期权的骗局认识、远离黑平台,提高警惕,不要受人蛊惑。不要相信什么稳盈的话,没有百分百赚钱的投资,不要让利益蒙蔽了你的双眼!擦亮双眼及时认清骗局!远离陷阱!被骗之后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亏损追回就在公众号“正义之光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