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超越》第九章
2020-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素锦之年
1.犯罪心理
罪犯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他们只有有限的合作能力,超过这个限度时,他便开始犯罪。当一个问题难得他无法解决时,他的合作限度便崩溃了。
个体心理学告诉我们,生活的问题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是与其他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友谊问题。
第二类问题是包括与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
第三类问题包括了所有的爱情问题。
贫穷也很容易使人对生活产生错误的解释。在这种环境中的儿童很容易发生误解,以为得到优越感的方法就是对金钱的不劳而获。
2.罪犯的类型
罪犯可以被区分成两种类型。有一种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所谓的同胞之爱,对它也完全没有经验。这种罪犯对别人有一种敌意的态度;他的外貌充满敌意,并且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敌人看待。因此,他根本不会发现有人欣赏他。另一种类型是被宠坏的孩子。
3.合作的重要性
罪犯只对他自身和自己的观点感兴趣,他有他自已观看和倾听的方式,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他对和他自已生活解释不一致的事物,一概不予注意。因此,除非我们能获知他各种解释背后的意义,和他各种观点的成因,并发现他的态度最初开始时的方式,否则我们就无法劝服他。
当父母在子女面前抱怨生活艰难、世道险恶时,他们也会妨碍孩子社会兴趣的发展。
防范犯罪的最佳方法就是适当程度的合作。
4.如何矫治犯罪行为
我们发现,在形形色色的罪犯之间,在各种不同的失败者之间,他们最主要的共同点就是缺乏合作精神,缺乏对别人及对人类幸福的兴趣。
2020年第6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