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超越》第九章

2020-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素锦之年

1.犯罪心理

罪犯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他们只有有限的合作能力,超过这个限度时,他便开始犯罪。当一个问题难得他无法解决时,他的合作限度便崩溃了。

个体心理学告诉我们,生活的问题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是与其他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友谊问题。

第二类问题是包括与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

第三类问题包括了所有的爱情问题。

贫穷也很容易使人对生活产生错误的解释。在这种环境中的儿童很容易发生误解,以为得到优越感的方法就是对金钱的不劳而获。

2.罪犯的类型

罪犯可以被区分成两种类型。有一种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所谓的同胞之爱,对它也完全没有经验。这种罪犯对别人有一种敌意的态度;他的外貌充满敌意,并且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敌人看待。因此,他根本不会发现有人欣赏他。另一种类型是被宠坏的孩子。

3.合作的重要性

罪犯只对他自身和自己的观点感兴趣,他有他自已观看和倾听的方式,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他对和他自已生活解释不一致的事物,一概不予注意。因此,除非我们能获知他各种解释背后的意义,和他各种观点的成因,并发现他的态度最初开始时的方式,否则我们就无法劝服他。

当父母在子女面前抱怨生活艰难、世道险恶时,他们也会妨碍孩子社会兴趣的发展。

防范犯罪的最佳方法就是适当程度的合作。

4.如何矫治犯罪行为

我们发现,在形形色色的罪犯之间,在各种不同的失败者之间,他们最主要的共同点就是缺乏合作精神,缺乏对别人及对人类幸福的兴趣。

2020年第6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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