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地产

【产业地产】#803—城投公司的十字路口(2/2)

2018-09-17  本文已影响4人  弘语微言

本文力图通过城投公司新政策分析城投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共两部分,此为第一部分,约2400字,阅读时间8分钟。

一、主要相关政策规范

2010年开始,中央政府就意识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增长过快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开始出台各种政策对其进行规范,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时间/编号 发文部门 文件名称 简析
〔2010〕19号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面性政策对城投公司进行规范
〔2017〕50号 财政部、发改委等六部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
〔2017〕89号 财政部 《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 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内,发行项目收益债。
〔2017〕1358号 国家发改委 《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企业新申报发行企业债券时,应明确发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实现发债企业与政府信用严格隔离。
〔2018〕194号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 严禁将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信评机构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严禁申报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2018〕23号 财政部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融机构向城投融资做了直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给城投融资时,要确保城投满足资本金要求,而且有能力偿还

另外,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二、城投公司何去何从

站在如此重要的时间节点上,部分城投公司不得不面临选择,究竟何去何从?

以上部分内容摘自邓京新、吴佳景的《地方平台的未来分化转型》一文。

有人认为以上分析可能过于悲观,政府不会拿出断腕的勇气对亲儿子下手,但是十九大报告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其中的重点之一,201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重申要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城投公司作为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来源,对其而言确实是一个十字路口,城投公司走向何方让我们拭目以待!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