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应该有的写作底线

2021-03-13  本文已影响0人  石溪梅

生活是作家的创作之源,无法想象,脱离了生活的创作,即使是魔幻或科幻,会是什么样子。
可是,创作不是生活的实录,即使是纪实性的散文,也有材料的选择取舍,也就是说,你有创作的权利,别人也有隐私保护的权利,一切伤害到别人的创作,哪怕是无意的,在今天通讯发达的时代,都可能是一场无妄之灾。
常见有些成功人士,大谈当初的林林总总,或是小人当道,或是爱情刻骨铭心,且不说是非常因当事者的立场不同,结论也会不同。即使是众所周知的情史,悲欢离合虽然吸引眼球,当事者至今不能忘怀,可大庭广众之下,将对方至于大众的视野,不知哪位佳人,今后何以面对家人?
真实是创作的生命。但创作的真实不等于生活的真实。人的形象是他立身存世的名片,因为结识了一位作家朋友,结果,过去的不堪,卑微,或者极力忘却的伤害,被写作者生花妙笔一渲染,公之于众,岂不痛哉!
愚人老师的文章,给热心写作的人提了醒,从小里说,是创作者分不清生活与创作的区别,从大里说,则是修养甚或人品有问题。今生有缘结识,希望是善缘,切莫管不住手中笔,善缘尽毁,害人害己,写作者能不应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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