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梁惠王下》08:权宜之计与苟且之间

2022-06-16  本文已影响0人  花石冈

《孟子·梁惠王下》08:权宜之计与苟且之间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

曰:“好了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曰:“可得闻与?”

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

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

“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据疾首蹙额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据疾首蹙额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

“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

真正的“道”,恰如日月星辰的运转一般变动不居。一旦固化下来,难免变成僵化的教条。

关于“乐”,孔子做过不少的论述。

比如让后世学者反复揣摩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比如对弟子颜回的肯定“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仁义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比如对仁者下的断语“仁者可以长处乐”,比如自己闲居时的写照“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简而言之,孔子谈及的“乐”是由内而外产生的对于所感美好的回应,更像是一个阳光的人自然而然散发出的阳光的味道。

孟子在这里与齐宣王深谈的“乐”,更多的是物质世界带给人的刺激与情感体验。特别是齐宣王所自诩的“好乐”,实际上是他个人对于音乐、田猎所带来的感官刺激的欢喜和依赖。

对于好音乐,孔子也是欢喜的。《论语》中讲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与此同时,孔子又在给颜渊提出的治邦建议中强调:“放郑声,远侫人。郑声淫,侫人殆”。也就是说,对于孔子而言,即便是欣赏音乐,也有着明确的目的——修养自己的仁心。对之有益的,虽百听而不厌,对之无益的,坚决“放”与“远”。

从某种程度上讲,齐宣王也是孔子的学生,当然听说过“放郑声”的道理,所以,在孟子公开谈及他欢喜于“乐”时,他不好意思的特别强调——“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我所喜欢的不是先王的经典音乐,而是世俗世界传唱的流行歌。孟子对之的回应是“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

很显然,这是孟子的权益之计,老人家当然清楚孔子对于“乐”的判定才是乐之正道,只是这个“正道”可以用来规范自己,却不宜用来框定他人。与其与齐宣王理论“乐之正道”,不如因势利导,将“好乐”的齐宣王引导到与民同乐的“大乐”“众乐”上。

真正的“道”一定是灵活的,它常常游走于权宜之计和苟且之间。只要不苟且,权宜之计反而能最终取得“直道”所难以取得的效果。

下面的论述,几乎就是孟子的常规套路了:

一、反问以证情理

见齐宣王开始接受自己的观念,对自己的话题感兴趣时,孟子连用两个反问句,引导齐宣王回到情理常道。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自己一个人嗨皮好还是与人一块嗨皮好?

“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与少数几个人一块嗨皮好,还是更多的人一块嗨皮好?

这两个问题指向的是人之常情、常理,齐宣王当然也出不了这个常情、常理的框架,都给出了与常情、常理一致的回应。

二、正反两方面论证——路你自己选

常情常理掰扯清楚了,接下来,孟子描述了正反两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王鼓乐,民悲苦;王田猎,民离散。也就是不与民同乐的情形。

第二种情形是王鼓乐,民得闻王无疾病;王田猎,民得见王无疾病。也就是与民同乐的情形。

两条路摆在哪里,常情常理摆在哪里,至于选哪条路,作为王者,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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