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看社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看文化创新与保守

2017-10-12  本文已影响98人  glgglg

      文教科向第18次主任办公会提交了《西罗园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新闻服务方案》,会前(10月9日)主任与我沟通提出服务方报价偏高,并以角一社区服务号每年的服务费做参考,建议再寻找合作方洽商并做出不予上会的决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除硬件设施外,还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建设、机制体制建设、服务标准化建设、信息宣传等。目前街道的公共文化服务散落在各科室、各社区,没有形成文化服务的合力;辖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也没纳入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范畴。你问文教科全年搞了多少公共文化活动,肯定是个糊涂帐,计生,残联算不算,万芳亭算不算?为整合街道各部门、社区和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形成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合力,文教科拟购买创开绿享文化服务中心提供的文化新闻服务,构建街道公共文化新闻服务平台,实现社区与单位新闻共享。因为是探索和创新,拟每周一次,一次100元,加上管理费、税费全年总共7123元,这里还包括每周一次半天的新闻摄影服务。

        年初,就给文教科布置了街道文化整合的任务,一直也没有实现,这次通过文化服务中心服务的形式探索实现街道文化整合。起初科里一直没有上会,因为经费不足1万,我一直坚持上会,不是钱的事,是因为这件事重要,涉及街道各部门的整合,从新闻宣传到新闻服务理念的转变,连续督促科里3次才提交主任办公会,本来这次应该上会,在会前却因为预算评估不合理未能上会。理由是角一社区也做了一个公众号,每年的服务费是3000元,你这个服务号要7000元,明显超出市场价位,认为不合理,需要从新洽商。乍一看很合理,更何况中心是你高主任一手扶持的,这么高的报价难免会让人产生利益输送的嫌疑。

       这就是创新与常规的冲突。因为对创新认识不足,用常规思维去思考创新工作就会产生分歧。此公众号(文化服务号)非彼公众号(角二公众号)

        角一公众号基本属于互联网技术服务型,只提供互联网技术和非社区信息服务。从社区了解,社区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公司每周提供一期公众号的运营服务,按照社区要求编排栏目,每期社区最多提供7篇反映社区稿件,其余由公司统一采集统一发布。

         文教科与中心签署的服务协议除做好公众号的内容编辑和发布工作,还要协助文教科做好面向16个社区、街道具有文化服务内容的相关科室和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整合、沟通、协调、统计服务,协助文教科采集市区部门的公共文化政策和公共文化活动、协助做好文化活动的发布、报名工作;协助街道做好居民文化服务需求的调查工作;今后还要承担文化新闻平台发布规则、监督审核的工作,为资源单位提供新闻培训的职责,总之,通过购买服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使之逐渐具备承担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实现政府部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逐渐过渡到由社会组织承担服务的目的,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会。故此公众号除具备角一互联网技术服务内容外,未来还要探所协助街道做好地区的公共文化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合作与磨合,才能彼此相互信任和相互了解,社会组织也是在与政府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针对政府的需求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

        按照领导要求可以在市场找到若干家提供公众号服务的专业公司,服务价格也可以谈到低于3000元。但是能否找到一家既提供互联网技术服务,又能承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公司呢?只能是一个问号。

       为什么扶持社会组织?要实现居民服务居民的理念,引导居民有序的参与社会治理,这是公司无法完成的。成立文化服务中心的目的就是搭建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平台,用中心的组织规范去引导、约束和监督居民个体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实现居民有序的参与。

          街道每年外包工程几百万,与街道合作的企业数十家,这些企业从政府获益,理应参与街道的环境、公益、救助等公共活动,但由于缺少机制,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无法履行,下步就是通过成立协会搭建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

            在不了解创新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之前,在不了解此公众号和彼公众号的区别之前,简单的用市场规律的价格标准去套用社会组织的服务,明显犯了经验主义错误,是一种保守的懒政行为。

      文化创新任重而道远......

主任办公会审批单 议题材料说明 方案1 方案2 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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