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引发杀人案件-理性看待刺死辱母者案件
关键词: 高利贷 黑社会 辱亲 杀人 执法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右),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南方周末记者 王瑞锋/图)案情经过很简单: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杜志浩,除了辱骂,他还脱下于欢的鞋子,让苏银霞去闻,并像逗狗一样扔出鞋子。他还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
路过的工人看到了这一幕,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随即离开。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下。暴力上演,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1.高利贷的问题
事情发生在山东聊.城的冠.县,伤人者(准确说法是重伤害致死)是一位22岁的小伙子,叫于欢。他母亲苏银霞是当地一位企业家,2009年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周转不灵,不得已向地产老板吴占学借了135万,月息10%。
来自超级学爸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法律保护24%内年化,允许24%-36%自愿支付,超过36%无效。
从2014年7月到2016年4月14日不到两年,按最高利息两年计算100X(1+36%)2=184.96万,如果按月息10%、22个月复利计算100X(1+10%)22=814万。。。。。。苏银霞前前后后还了152.5万,还有一套70万(有待证实)的房子作抵押,具体不知到底还要还多少,但这个数字绝对不小,所以说资本是贪婪的是肮脏的是血淋淋的。
2.黑社会要款惨案发生
苏银霞证词考虑到苏银霞和儿子于欢当事人的身份,其证词难免向着自己,因此我们从杜三及同行要款人的证词中大概还原案发现场情况。
么传行证词:
么传行证词马金栋证词:
马金栋证词李忠证词:
李忠证词张博证词:
张博证词:张书森证词:
张书森证词:从证词中可发现杜三一行人对苏银霞母子两的侮辱是毋庸置疑的,行为也极其恶劣。警察来之后,母子两就像要掉到悬崖下的人突然看见一丝曙光,可警察却又出去了,仿佛那一丝光亮也抛他们而去。警察是要出去问话还是离开还不能确定,不过当时的情形肯定给人错觉是正义在邪恶面前退缩了,杜三一行人也肯定更为嚣张,“看吧,警察来了也没用”。
在于欢眼里感觉警察这一根救命稻草也要断了。被侮辱至极、警察来了又不能主持正义、已经逼到无路可退的于欢拿出刀维护自己仅剩的一点安全。想来早已横行霸道多年的杜三哪会害怕一把水果刀,说不定还会嚷着往前凑,“小子你牛逼,来捅我啊”。连生而为人的尊严都没有的时候如何还能让人保持理性,心中一直信仰的公安都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如何还能忍气吞声,最终惨剧发生。
3.法律公正的缺失?
l母子被十一个人限制人身自由,殴打侮辱,而且侮辱行为相当恶劣,警察来了是怎么做的呢:
爬出所民警出去了。。。多人的证词中都提到这点,警察本来是维护正义的,来了却给受害人被抛弃的感觉,正义在邪恶面前的退缩,其恶劣影响确实太大。往积极处思考,警察来了之后可能没有意识到情况的严峻性,公安素质确实很差,罔顾十一人围困两人的事实,却回头去找报案人,但绝难辞其失职之罪。
再看法院的判决中指出防卫过当的原因有两条:一是未使用工具,二是生命健康权利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性较小。这应该也是引起群情急愤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难道说只有使用工具才能造成生命威胁?恐怕不是。另一方面难道只有生命健康被侵犯才能正当防卫,那强奸侮辱这些行为只能乖乖忍受?
马斯洛需求理论把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大部分人的生理安全社交需求已能基本满足,社会在这些方面的保障也很完备,但是现在社会已经发展为人对尊严的需求对自我实现的需求阶段,面对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却还有很大欠缺,往往还只依赖于道德的谴责,所以从这方面讲法院真的是只按着旧的法规去办事,所以人民日报评论-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确实也在直面这一问题。
但是这个锅是不是完全应该由警察或是法律来背呢?是不是处分或是依法处置一下这几个警察或是法官就够了呢?同样的事情以后还会不会发生?这个事件的真实起因是什么?我们各方面的政策、社会治理方式、法律法规的漏洞是否还在?这些应该是更重要的问题。实际上,这起悲剧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相继崩塌造成的恶性事件,它反映的绝不是警察或是法官一个环节的问题,是整个民间借贷链条都存在问题,我们应该更关注的是:
1.如何规范民间借贷,如何合理的控制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既能解融资之难又能限制资本的疯狂逐利性?
2.民间借贷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是通过自己或是黑社会上门去讨要还是通过相应法律途径,法律途径的时效性会不会太长等等问题都必须正视。
3.公安干警遇到这种问题为什么会退缩?警察的威慑力去了哪里?警察到了为什么还可以继续控制人生自由?
4.法官的权力如何得到合理使用?可不可以借鉴西方的陪审员制度或是进行一些更合我们国情民情的制度创新?
5.媒体报道的正确性如何控制?如何避免大众被虚假新闻或是不良舆论所误导?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都异常严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积累的小问题终会造成更大的灾难。灾难已经发生,但影响远未结束,希望大众能监督政府以这一案件为契机弥补漏洞,收拾大众对政府的公信力,还大众以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