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茜女士的日记-一段往事
他站在单位门口,像个孩子,红色的棉质夹克衫,衬得他的背影有几分顽皮幼稚,他年轻时很瘦,臂膀没有现在这般宽厚。他正和他的同事一起玩弄着冲天烟花炮。他用一只手上已经点燃的烟花去引燃另一只手上的新烟花,他颤颤着手,脸上洋溢着天真的笑。
他的嘴唇宽而薄,他的牙齿洁白整齐,在他的右边脸颊上,嵌着一个深深的酒窝,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在街边,我乘坐的车子正经过他的门口,我透过车窗,正心不在焉地欣赏的窗外的风景。当我看到他的存在,我差点要条件反射地站起来,我很想将窗玻璃推开,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只是无奈,车子是密闭的,我根本推不开。
我徒劳地垂下双臂,眼睛贴着窗玻璃,看着他在那里玩得尽兴,有点情难自禁。在我眼里,他永远都那么可爱迷人,一举一动,一笑一言,叩碎我心扉。
风驰电掣的一瞬间,我的车子奔腾而去,我再也寻他不见。
等到我的眼睛看得干涩,涩到发痛,我将眼皮阖上,眼泪,也就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我还是爱他,仅仅只爱他一个。
就在这一天的此前几天,我给丁丁寄去了一封“说明信”,已非常明确地告诉他我的情感去向,我只会嫁给自已一眼喜欢的男孩-最初的男孩,而不会跟半路结交的男孩,胡来。
半路结交的男孩,就是丁丁本人。
在我初来南方城市的那几月,情绪很不稳定,我担心自已,离开家乡一去一千里,没有亲人照应,没有父母兄弟,如果我跟他不能长长久久,不能共赴婚姻殿堂从而共度余生,我在积满一身忧伤之后,重又灰溜溜返回故乡,那我一定会脸上无光,我也没有资格再去追逐梦想,那我就是一个废人。
所以,我一定要有一份安定的工作,生活过得充实,也能在自已的空间里拥有一批新的朋友,这样,才不至于在他不在的时光里会过得寂寞,也不至于拖他的后腿。
但几番辗转,阴差阳错,后来,又偏偏把工作找到了博罗县的罗阳镇,那儿有一家水电工程公司,欠文秘助理,我可以去充当这个角色。
万事开头难,事事表象鲜,这份新工作也正是如此。难就难在罗阳镇隔惠州市区又有一段距离,而且,工作环境不如想象中那么单纯。
所以,我才去没几天,种种不适应接踵而来,我的忧郁显而易见,但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本能却又是与生俱来。
丁丁正是这家公司的职员,他留意到我的与众不同,总是找机会与我接近,他了解到我竟然与他是湖北老乡,更是喜上眉梢。
从他谈吐看来,他的性格应该很直率,但对我而言,他再直率,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他可不是那种一眼能吸引人的帅哥,相反,因为他的工种是线路安装这一块,整天在外面出工,遭受风吹日晒的,皮肤就很差,要不是给他复印身份证,我还真不相信,他真的就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
他在跟我搭讪的时候,我向他透露了我的户籍所在地和具体年龄,当他发现我竟与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岂止只是喜上眉梢,他简直要手舞足蹈了。
独在异乡遇乡客的那种欢乐一定是不言而喻的,然后,当他竟然大大方方地要走了我的手机号以后,就在当天晚上,他给我发来了一条问候短信,上面只有简单的三个字:我爱你!
这大概就是多情少男对异性的“一见钟情”。
自从对我“表白”以后,怀揣两张天时地利-既是同乡又是同庚的王牌,他天天像香口胶一样粘着我不放。因为直率,他敢说敢爱。他甚至不管不顾我已经有男朋友,却恶作剧地一开口便称呼我“老婆”。 为了逗我一笑,他搅尽脑汁想出押韵的段子发到我的手机上来。有一次,不知是故意还是不小心敲错了字,把一句“我是一个没有妈的孩子”写成了“我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妈”,让实在令人忍俊不禁;他还千方百计离间我与男友之间的感情,但所幸,他并不认识我的男友;他还唆使他的狐朋狗友开着那辆噪声震天浑身烂泥巴狗的破汽车在博罗县城将我追求,他打开那扇一打开便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的破车门,吊儿郎当地拍打着空洞的车门,说是请我上车去兜风,至于破门是一个破洞,不用担心,他会把他同事的夹克给扒了给我挡风。
他表达爱情的方式很叼,常常让我哭笑不得。
恰恰在他让我哭笑不得的时候,我的正牌男友,我追随他而去一心要成为他新娘的我最爱的男友,却在三天两头惹我哭。我不知道是因为恋爱多年的七年之痒,还是因为他的感情有了新的去向,还是因为我来到南方,给他带来了麻烦,他常常几天不给我电话,也不到我的居所来看我,我们一通话,却只有三言两语,我们一见面便是争吵,一直到最后没完没了,使人精疲力竭身心俱焚。
我想到过要分手,我想到过,要离开南方城市,逃回湖北。
但无论是分手后回到湖北,还是直接逃回湖北连分手也不必宣言,至少,我要先将这份糟糕的工作给了结了。
所以我递交辞呈,卷起家当,回到惠州市区的临时居所,我在走之前,先将“断交信”交给了丁丁。我之所以写信给丁丁,是基于善良的本能,因为我觉察出他对我的好,是真心真意,我觉察出他的真心,是基于一种纯朴的乡情,一种自然滋生的“感情”-在他那一方而言。我不能称这样一种“感情”为爱情,我也无法揣摩出他这样一种“爱”究竟有多深,因为,我并没有爱过他。我只是于心不忍他为我做得太多却得到的甚少,所以,临走,要给他一个交待。
我正是从博罗转战回来的大巴车上,途径过他的单位,看到他在门口放烟花。
这个放烟花的男孩,正是我追随而来的男孩,他是我的最爱。
我已经多日未曾见过他,是因为罗阳镇隔惠州有一段距离,平时我都住公司宿舍,想到过要回来跟他摊牌跟他分手,我心如刀割,但我一旦看到他的存在,看到他的音容笑貌,我又无法停止跳到他的身旁与他重归于好的念想。
念想一直都在,我才激动到想要推开车窗。
我依然爱他,我想与他重归于好,我想与他共赴婚姻殿堂,
但不知道他的想法怎样?
当我回到我的居所,赫然发现,我的房间被人整理过,在床沿边上放着一双崭新的粉红色拖鞋,那是他买来的。
等到我们重逢的那一日,他将我搂入怀中,温柔地说:
“冬天来了,得换双棉的,不然,你的脚会受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