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不负——耕耘
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耕耘是收获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具体到个人,一个人表现出的能力,严格来说也是耕耘带来的收获中的一种。
只是,不只是耕耘,个人能力的大小还取决于很多因素,天赋、态度、机会等等。
多数事情只是按部就班就好,其实不需要什么能力,至少是无需特别的能力。遇到这样的事,经验可能比能力更重要。可是,经验本身就是一种能力,是能力的体现,不是吗?
如果一个经验有所欠缺的人要去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通常是需要做比较充分准备工作的,只有尽可能做好准备,才能弥补经验欠缺的不足。也就是说,想做好事情必要的耕耘是避免不了的。除非的确是天赋异禀,才高八斗,且心理素质超乎寻常。
不得不说周律师的心理素质的确是超强的,这不仅表现在他给人的印象中,同时还表现在他对我们着急心情的安慰上。
“没事的,来得及!”“没事的,我们有利!”遇到我着急的时候他总会这么说。说实话,这话出自于专业人士口中,我那焦虑不安的心自然平静了许多。
可是,内心深处的那份不安还是不能被完全掩盖。并且这种不安随着开庭时间一天天临近而变得越来越明显,而在开庭的前一天到了到达巅峰。
那天上午,刚从火车站一出来,心急如焚的我就暗自做了个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督促周律师把诉状写完。再不能忍受这种不确定带来的煎熬了,我觉得外继续我可能就崩溃了。
“我们先住下,把午饭吃了,然后找个地方把诉状写了哈。”我已顾不上客套,径直做了安排。
“好的!”周律师爽快应道。他是随和的人,通常都不会配合别人提议。只是他的主见也很强,因此大多也只是在表面附和而已。
为什么我要这么安排,其实很道理简单,因为去成都的路上我和他交流中知道了他其实准备真的不充分,答辩状还只是腹稿,不仅如此,我问他民法和合同法,公司法这些法律书带了没,他说不需要。
“不需要?到时候答辩状如果要引用怎么办?难道凭对法条的记忆?”哟越想越不对,必须在这开庭前最后的时间做点什么!
我决心已定。
早安,三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