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9-02-17  本文已影响0人  关耳君524

关于读书本身的思考:读这本书的过程是漫长的,从假期开始,到今天,兜兜转转,近两个月。书不算很长,但信息密度很大,像《红楼梦》似的,一次读的多了,大脑接受不了,但又十分耐读,无论从哪一页翻起,总能反复品味。回望过去的一两年,我已忘记上次读这类大部头的名著是何时间。静静想想,我好像把时间都放在了一遍又一遍地刷虎扑、刷知乎、刷豆瓣和追剧上了。这种零碎的读料,可以打发时间,因为读他们不用动脑子,音频比文字省力,视频比音频省力。这种省力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快,快到不用思考,快到尽是情绪的表达,快到接受的信息越多,思想就越浅薄。身逢这个时代,周围信息之多,流动速度之快,正在极大限度地让我失去耐心,放弃深度,流于浅薄,乃至人云亦云。这是很可怕的,不过意识到这点,说明我还有药可救。回望过去,最令我舒适的读书方式是抄书,把书中的文字抄下来,让我的接收信息的速度变慢,无意中思考的多了,信息犁下的沟痕也更深了,接下来的一年里希望自己能变得更有耐心,读更多有深度的作品,减少信息垃圾对大脑缓存的占用。


关于本书:上次读马尔克斯的书,还要回到高三那会儿。那是个午后,坐在补习班的小教室里,教室很小只能盛下两个人,我习惯于在那偷闲的时光中读《百年孤独》。那种被人命支配的恐惧到现在依旧如新,不过马尔克斯那种瑰丽而奇幻的文笔亦让我着迷,甚至在日后的写作中,我也曾多次模仿过。回到本书,其中让我惊叹的有两点。第一,马尔克斯用可以说是朴实的语言描绘了那段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文笔少了魔幻,但多了更深的情感。第二,不仅是马尔克斯,对于作家我是服气的,不知道他们的大脑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书中那些人物、那些情节、那些心理变化和那些周围环境,是如何在纸上生长出来的,这种复杂与浩大让我既震撼又着迷。

回到内容本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三人演绎了一出屌丝、女神和高富帅的爱情纠葛史。其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求而不得的五十年间,他与无数个寡妇约会,甚至不放过只有14岁的阿美利加•维库尼亚。但他和这些寡妇约会是为了等到费尔明娜·达萨成为寡妇时好把她追到手积累经验,当然过程中也是有真情流露的。他和养成系情人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纠葛,是因为阿美利加几乎有着费尔明娜·达萨有的一切,小姑娘只是达萨的替代品。五十年来,唯一不变的,就是她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吧,可是他爱的到底是真实的费尔明娜·达萨还是经过大脑无数次美化过后想象中的费尔明娜·达萨呢?费尔明娜·达萨堪称是故事的主角,让两个男人为之转了一辈子,她就像太阳,捕获了这座城市里最闪耀的两颗行星,她的敢爱敢恨,倔驴似的脾气和有分寸的克制是她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至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一出场,便带着上流社会才有的碾压似的魅力捕获了达萨的芳心,婚姻中,如友人预言到的短暂的出轨则是其性格中长期压抑部分的释放,临死前,为救一只鹦鹉跌落,却显得些许荒诞。

小说在描述三者爱情纠葛的主线中,近乎穷尽地描写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的确,称之为爱情的百科全书,绝不为过。书中对爱情、婚姻、出轨、情人等元素的描述,对幼年、青年、中年、老年时期爱情的思考是启发人心的。另外,从知道本书名字开始,到一页页翻读的过程,我无时不刻不在想为什么叫霍乱时期的爱情?直到文字的尽头才发现其含义,会心一笑之余,不禁感叹,“马尔克斯这老头坏得狠呦”。


摘录

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她们渴望那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

那是衰老刚刚显露征兆的时期,每当听到下雨前的雷声,她就觉得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不可弥补的事。那孤独的、石头般冷酷、准时准点的雷声给她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创伤。十月里的每天下午三点,雷声在维利亚努埃瓦山上响,流逝越来越历历在目。

她举止自如,优雅地与众人交谈,笑声就像烟火一样,在晶莹的大吊灯下,她的美更加光彩夺目。

他们生活在两个背道而驰的世界里。每当他竭力想要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时,她决不会向前迈进一步,而是步步都朝着相反的方向。直到很长时间以后,他才斗胆设想,那种冷漠也许不过是抵抗恐惧的保护壳。

稀稀落落的房子淹没在树木繁茂的花园之后,过去那种伸出屋外的旧式阳台变成了镶嵌工艺的露台,仿佛故意要跟偷情的恋人过不去似的。

她想找到真相,心里既焦灼又恐惧,两种感觉几乎不相上下。她被一股无法控制的劲风所驱使,这风比她与生俱来的高傲,甚至比她的尊严更强烈:一种教人心碎的折磨。

唯一能让自己免于痛苦而死的办法就是在正侵蚀着她五脏六腑的毒蛇窝里放一把火。

她是个黑白混血姑娘,个子很高,仪态优雅,骨骼宽大,皮肤的颜色像蜜一样,质地也像蜜一样柔软。那天早上,她穿着一身红底白点的衣服,帽子也是同样颜色,帽檐很宽,阴影一直遮到眼睛,看上去比任何人都更具性的蛊惑力。

林奇小姐躺在麻布桌上,穿着一件柔软的丝绸衬衣,美到了极致。她浑身上下都丰满而结实:美人鱼般的大腿,仿佛经文火炙烤的皮肤,惊艳的乳房,以及一口洁白完美的牙齿,整个身体都散发出健康的气息,也就是费尔明娜·达萨在丈夫衣服上嗅到的那种气味。

一点点陷入林奇小姐那无法回避的湿热丛林,沉溺于她躺卧的那片林中空地的蒸汽,堕入她的死亡之床。

她又哭了起来,不是像起初那样低声抽泣,而是泪如泉涌,咸咸的泪水从脸颊滑落,在她的睡袍里翻滚沸腾,灼烧着她的生命。

她迈着她那母鹿般优美的步伐,昂着头,目光熠熠,翘起迎接挑战的鼻子,心中充满了对命运的感激,为能回家而感到无限轻松。

对老人相互搀扶着穿过街道的情景。那是生活给他上的课,让他得以隐约窥见自己年老时的境况。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看电影那晚的那个年纪,男人仿佛焕发了第二次青春,最初的几根白发使他们看上去更为庄重,充满智慧和魅力,尤其是在年轻女子的眼中,而与此同时,他们枯萎憔悴的妻子不得不拽着他们的手臂,才不至于被自己的影子绊倒。然而几年之后,丈夫的健康便突然一落千丈,身体和灵魂都迅速耻辱地汇入河的唯一渡口。

在河上漆黑的夜色中,只听见草鹭在沼泽里扇动着翅膀,鳄鱼甩着尾巴,鲱鱼惊恐地跳到陆地。

他已经完成了生活中所有能想和能做的事,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而这一切都源自那个刻骨铭心的决心,那就是要活着,健康地活着,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达萨庇护的那一刻。

他孤身一人置于码头的人群中,突然发很似的对自己说:“人心的房间比婊子旅馆里的客房还多。”

自从青年时代就完全献身于这项胆大妄为的爱情事业以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连这一刻最微小的细节都预想到了。为了她,他不太计较手段地得到了名誉和财富,为了她,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为了什么人或事物像他这样等待:片刻也不曾气馁。

他立即认出了湿漉漉的信封上那高傲不屈的字体,生活中的无数次波澜并没能改变它。他甚至相信自己闻到了凋谢的栀子花的夜间芬芳

他们坐在露台上,面对广阔的大海,望着光晕几乎占据了半个天空的月亮,欣赏着地平线上一条条轮船的五彩灯光。

她带着居心不良的温柔,一块块地把他肢解,按照她的喜好撒上盐、胡椒,再放上一瓣蒜、一片月桂叶,倒进切碎的洋葱和柠檬汁,在盘中腌制恰到好处,而炉子里早已调到合适温度,一切都准备妥当。

她那未施粉黛的脸颊发出一种雪花石膏般的光芒,柳叶形的眼睛在正殿巨大的吊灯下显现出特有的勃勃生机。她走路的时候,腰板是那样的笔直,神情是那样的高傲,姿态是那样的优美。

感到自己衰老、凄凉、无用,有一种想哭出来的急切渴望,以至于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在被各种预感犁出一道道沟壑的沉默之中,他们喝完了第二杯茶。

那一片燃烧着的、青春萌动的红晕,仿佛拥有自己的生命似的,搅起费尔明娜·达萨心中的不悦:她为这种失态而怨恨起自己来。

那是汪洋大海中一个孤独的声音,但听上去是那么的深邃,一直传到遥远的地方。

城市的灯火已消失在地平线上。从漆黑的瞭望台上看去,平缓而沉寂的河水和一轮满月下两岸的草丛,都变成了一片泛着磷光的平原。偶尔可以看到一间间茅屋,旁边点着熊熊的篝火。

他们仿佛一举越过了漫长艰辛的夫妻生活,义无反顾地直达爱情的核心。他们像一堆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因为他们已在一起生活了足够长时间,足以发现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他问。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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