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分享
各位亲爱的伙伴们晚上好!今天是阳历12月22日,冬至,大家有没有吃饺子呢?最近看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想分享一些自己的读书心得。
各位有谁读过这本书吗?或者有看过电视剧的也算。我以为,书要远比电视剧精彩多了。
《尘埃落定》读书分享本次分享,我从小说介绍(创作手法), 作者阿来(写《尘埃落定》起因)及个人感悟三个方面来重点阐述。
小说介绍
一、内容介绍: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随着傻瓜被仇人杀死,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小说人物里,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老麦其土司,书记官翁波意西和傻子二少爷。本书中有对藏民部落生活的描写,有对土司制度历史的描写,有对爱情亲情友情的描写,有对命运的荒诞,人生的虚无的描写。
二、创作手法:可能受阿来从小在藏区长大,受藏文化的影响,无论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创作方法的借鉴,语言的运用,都和藏族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 小说约31万字,12个章节,380页。作者以第一人称做叙述,是记叙类的小说文体。没有特别华丽的辞藻,字里行间行云流水,挥洒自如。我个人非常喜欢读这类小说,读起来感觉非常自然,无矫揉造作之感;故事脉络紧凑自然,有种想要一口气读完的快感。阅读刚开始的两天,每天读30来页,等读到中间时,就被故事深深吸引,后面以每天100多页的节奏快速读完。比起贾平凹用词的讲究和精炼,阿来的这种平铺直叙中略带诗情画意的强烈画面感更让我受用。
作者阿来
一、生平事迹:说到本书作者阿来,在我了解过阿来的生平以及看过他的一些资料之后,对他是无比的崇拜。是他让我相信,在文学领域,是有奇迹存在的,是能寒门出贵子的,是可以证明低学历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一个满腹经纶的高素质的文化人。
阿来出生于四川西北部藏区只有20多户人家的小山寨,初中毕业后,因为当时知识青年下乡,阿来没有考高中,而选择了回乡务农。恢复高考以后,阿来的初中老师捎信让他报名,随后阿来便考入马尔康师范学校。中专师范,是阿来迄今为止最高的学历。他毕业后被分配去当小学老师,一年后因他出色的教学,被调入马尔康县第二中学教初中;后来又被调到县中学教高中。阿来曾担任过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主席。他的《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等文学作品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阿来也是茅盾文学奖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得者。
阿来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朗读者》,董卿问他:“尘埃落定里有一个二少爷一个傻子,他是一个被嘲弄的被边缘化的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人,那个会有您的一些童年的影子在其中吗?”他说:“ 我童年时代那种东西,的确在二少爷身上多一些。一般来讲,苦出身的孩子不该那么敏感,但恰恰我就那么敏感。我家出身不是很好,人民公社时期,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已经被告知说,这个世界上的好事情与你没有关系,你不想成为一个旁观者,其实你已经成为了一个旁观者。”看到这我不禁鼻子一酸,对他的喜欢又增加了几分。
二、写《尘埃落定》的起因:阿来从小就对文字敏感,小时候爱读书,条件有限,常常站在路边,过往车辆上掉下来的废弃报纸,他捡起来就能兴趣盎然的看很久。 从八九年到九四年,他一个字都没写过。有一次他去省里开一个青年作家座谈会,开完会大家都上中巴车了,阿来背着双肩包从车上下来,没有任何预估,就沿着大渡河边往河的上游走,他的家乡也在上游。结果这一走,他差不多将近走到大渡河的源头,走了七八百公里。这一次走下来,他觉得他好像领悟到点什么,他开始严肃的对待文学这件事情,有时候一天就能走上十公里地,清晨,黄昏,暴雨之前,暴风雨之后......他说,“那种美给你的震撼,会慢慢内化到你的情感精神里面去,重新书写的时候,你发现你的语言,好像都受过那些影响。”
《尘埃落定》第一行字就是“冬天下雪了”,但他说其实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夏天,他家窗前的白桦树很清晰,刚刚发芽,突然一下就好像想写点什么东西,然后《尘埃落定》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写到秋天,故事人物一个个都走向结局,那些白桦树也开始落叶,开始凋零,等到他写完的时候,他抬头一看,窗外的那些白桦树的树叶早都掉光了。
他想着这本书肯定会火,过几天就是“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了”,结果,跑了很多出版社,去一家说不行,去两家说不行,一直去了十几家都说不能出版,出版社说不行的原因是:“虽然这本书写的还可以吧,但是太高雅了,今天市场化,读者不喜欢这样的东西,读者喜欢更通俗的东西。”阿来觉得没人出就算了,现在不出,迟早也会出。就这样长达四年,这本书屡次被各出版社退稿,1998年的时候,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慧眼识中,找到他为他出版。就是这一出版,《尘埃落定》立刻获得了巨大的反响,并被翻译成15国语言畅销海外,一直到现在,这本书一版再版。2018年9月,《尘埃落定》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年最具影响力小说。
个人感悟
生活中,你愿意当聪明人还是傻子?你愿意做自以为的聪明人还是别人眼中的傻子?又或是当别人眼中的聪明人私底下的傻子?
答案不言而喻,人人都喜欢当聪明人,人人都不喜欢当傻子。然而现实告诉我们,傻子也有聪明的时候,傻子更容易被人接纳被人同情,傻子一旦聪明起来,就没聪明人什么事儿了。
小说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家一个祖先他说过,要做一个统治者,做一个王,要么是一个天下最聪明的家伙,要么,就干脆是个傻子。”主角二少爷就是一个傻子,他的哥哥因为他是傻子而爱他,他的哥哥虽然是个聪明人,但性格残暴,追名逐利,好胜心强烈;二少爷有时候虽然犯傻,可他善解人意,正义善良,顾大局,能看到聪明人看不到的东西。人人都觉得二少爷是个傻子,但二少爷为家族做出了许多贡献,用他的正义善良吸引到很多对他忠心耿耿的手下,娶了土司王国最漂亮的姑娘做老婆,在边防建立了土司历史上最繁荣的边贸交易市场,似乎好运气永远在傻子弟弟这一边。
当老土司提出傻子二儿子没资格做继承人时,二少爷的书记官说:“没有任何重要的事情证明小少爷是傻子,也没有任何重要的事情证明大少爷是聪明人。”是的,大少爷虽聪明,但他处处犯错;二少爷是傻子,却永远在做对的事情。
我们不愿意做别人眼中的傻子,我们处处争强好胜,不管在家庭里还是在事业上,我们时刻都想把主动权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总喜欢用居高临下的态度与人相处,往往到最后,受到伤害的总是自己。当自己身处泥潭遍体鳞伤时,曾经被我们低看过的人会冷冷地说一句:“呸,当初你不是很牛逼吗?不是很风光吗?现在变成了这个鬼样子!”没有人会心疼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
我们工作的单位,时常会出现这样一个现象:越聪明的,越优秀的,越爱出风头的人,大都不太受你的上司待见,升职加薪基本没有你啥事儿;反而平时看着畏畏缩缩,默默无闻,领导说什么他就做什么的家伙,在升职加薪的紧要关头,好运就会降临在他头上。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会装傻的人也一样。大智若愚,大抵说的也就是这意思了。
小说中描述了一个很有趣的名词“骨头”,书中这样写道:“我们在那个时代订出的规矩是叫人向下而不是叫人向上的。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家奴,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这一类人,土司要对他们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才好的感觉就行了。”
“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才好的感觉就行了。”说得真好。
整本书看完,使我感同身受的不是尘埃落定,人生的荒诞,生命的虚无,而是这一句“只要不让他产生拿你怎么办才好的感觉就行”。这一句话使我茅塞顿开,眼前忽然一亮。
我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在家里,亲人包容我忍让我;生活中,永远特立独行,我行我素,颇有几许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在职场上,清高劲儿也是十足,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说拜拜,不参与团建,两耳不闻窗外事,领导提出的要求,认可就执行,不认可就做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但就是因为自己的个性太鲜明,总容易让人产生距离感,让爱我的人产生不知道拿我怎么办才好的感觉。
看完书当天,我给爱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并撒着娇问他:“亲爱的,我是不是有时候会让你不知道拿我该怎么办才好?”他在我额头上重重吻了一下,深情回应道:“这种感觉会有,不管你好坏,我永远都给你公主般的宠爱。”
在先生眼里,我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即便如此,他也一如继往地给予我包容。
我想我应该学会低头,学会顺从,学着接纳一切好的坏的,学着装傻,试着用孩童的眼光去看世界。
人生一世,谁人不孤独?傻子二少爷的身边永远围绕着一群人,可他永远都孤独。
我们每个人都孑然一身,踽踽独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们一生都在为名利所牵绊,到头来仍是空空如也。
尘埃,总会落定。
生命的起起落落何尝不是一粒尘埃?
漂浮的时候不刺眼,落定的时候不绝望,
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