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
在自我成长的路上,我把真、善、美列为了我前进的方向。最初,我为自己终于有了信仰、追求而欢呼雀跃。然而,对于什么是真、善、美?心中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是知道,追求这三个字的路上,经历一定不平凡。
而事实上,对于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其实每个人心中的定义、标杆都不尽相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我们仍用这三个词来代表那些值得我们追求的精神价值。
把精神价值概括为真、善、美三种形态。柏拉图把人的心灵划分为三个部分:理智、意志和情感,而真、善、美便是与这三个部分相对应的精神价值。
其中,真是理智的对象,体现为科学活动;善是意志的对象,体现为道德活动;美是情感的对象,体现为艺术活动。当然,我们应当记住,正像人的心灵本是一个整体,理智、意志和情感只是相对划分一样,真、善、美三者也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
真、善、美“真”即真理、真实、事物的真相。运用理性去认识真理,乃是人的优秀和尊严之所在。对于什么是真理,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认识真理,哲学家们有很不同的看法。不过,有一点好像是比较一致的,就是他们都提倡一种热爱真理的精神。
所谓热爱真理,首先是指对于任何道理都要独立思考,询问和考查它的根据,觉不盲从。所以,真正热爱真理的人必定是具有怀疑精神的,对真理的热忱追求往往表现为对传统观念和流行意见的怀疑乃至反抗。其次,一旦发现了真理,就要敢于坚持。亚里士多德曾说: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爱真理甚于爱一切,这是思想家的必备品质。
对于“真”的理解,我还在于做真实的我自己,自己对自己真实,承认接纳自己的一切感受。真诚对待他人。
真、善、美“善”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个人的善,即个人道德上、人格上、精神上的提高和完善。另一是指社会的善,即社会的进步和公正。这两方面都涉及到理想和价值标准的问题。
“善”的个人是好人,“善”的社会是好社会。可是好人和好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对于个人来说,理想的人生模式是怎样的,怎样度过一生才是最有意义?对于社会来说,如何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公正,社会进步的目标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并无现成的一成不变的答案,需要每个人和每一代人进行独立的探索。
我们只能确定一点,就是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要有理想,并且为实现理想而努力。没有理想,个人便是堕落的个人,社会便是腐败的社会。
真、善、美对“美”的理解分歧就更大了。尽管美感的发生有赖于感官,例如我们要靠眼睛感受形象的美,要看耳朵感受音乐的美,但是,如果感官的任何感受未能使心灵愉悦,我们就不会觉得美。所以,美感本质上不是感官的快乐,而是一种精神性的愉悦。正因为如此,美能陶冶性情,净化心灵。一个爱美的人,在精神生活上往往会有较高的追求和品味。
由此可见,真、善、美的确是不可分的。理智上求真,意志上向善,情感上爱美,三者原是一体,属于同一颗高贵心灵的追求,是从不同角度来描述同一种高尚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