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大智慧:生存与死亡竟然可以取消吗?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解读与补充》(21)
《生存和死亡可以取消吗?》
感知论提出取消生存与死亡,这看起来纯属天方夜谭、痴人说梦,生死乃自然规律,怎么取消?感知论认为:生命与死亡概念都是人的主观意识,是根据存在现象而建立的对存在本质的误解,这些主观概念误导了人的行为,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痛苦与灾难。生死观是人类对自身存在的初级认识,是愚昧无知的非理性行为。
生存与死亡观念,几乎主导了人类的一切行为,人们在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三观,既扭曲了世界又扭曲了自己,这是人类认识上的最大误区,如若不抛弃这些观念,人类将永无出路、永无宁日。但生死观能取消吗?我们一腔情愿就无生死了吗?生死不变,仅仅改变观念有什么用?感知论认为,事物的存在形态是由感知决定的,人主观的精神意识是感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感知内容和感知结果与人的精神意识有极大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人有什么精神意识就构成了什么样的存在形态,生存与死亡的具体存在就是人的精神意识造就的结果。人们竞争生恐惧死的行为来自于自我生成的精神意识,这种生死相间的认识与行为并未给人类带来益处,相反,促进了人间的种种罪恶的产生,种种紧张、恐惧心理的生成。人们在忧生惧死的观念下生存,生活的重心无疑是生存与否,一切行为目的无不与生死关联。在这样的前提下,人们选择什么、使用什么和进行什么活动都受到生存目的的影响和左右,事实上,生死观不但改变了生活的性质,也严重败坏了人的存在形态,使人进入生与死的恶性循环之中。
如果我们放弃生死观,人类采用另一种方式存在,不但完全可能,而且焕然一新。感知论指出,人回到感知体的本质上来,人作为感知体存在,其开始和结束都以感知为准。生与死是个体自己的事,与其他个体无关,而感知体在感知与否,影响到感知的共同结构,即感知的内容形态与感知对象息息相关。不以生死论,人们会关注于感知到什么,会关注于生活的内容,会在意于生活的质量。生活本身成为目的,不再以生活为生存服务,更不以人的死亡为终结,人们的生与死的意义完全不同,人活着就是感知在此处运转,人死去就是感知在他处运转。感知与生命不同,感知是共同存在和相互存在的,感知是连续的,不会像个体生命一样面临死亡的毁灭。此处感知停止,他处感知继续,感知的开始和结束是感知规律的正常运行,丝毫不影响感知运动的正常进行。人从感知运动中得到什么呢?得到感知的种种享受,得到感知的愉悦。人若为生死累,得到的也是种种感知信息,不过这些信息受生死观的影响与扭曲,变成了焦虑、恐惧与痛苦,死亡让生的意义丧失,以生死为据,人岂能安在?当人从生活中纯粹获取感知信息,也就是将生活当目的,生活就不会再成为苦难的现场,人们会将生活改造为理想的形态,人们会从当下的生活中获得一切,因为人再无其他别的目的。
放弃了生死观念,生死的现象不变,但意义与行为过程都不同,当生命的概念取消,身体的生理运转继续,人的身体本质上就是感知设备,人维持身体设备的良好运转是为了获取各类感知信息,这个道理和个体生命的道理就不一样了,身体是感知的工具,良好的身体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感知,感知才是身体存在的目的。人有了这样跟身体的关系,会像爱护设备一样爱护身体的生理系统。人取消了生命意识,其存在态度、立场、心理、情感、思想将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人会更纯粹、更理性、更幸福愉悦地生活。不为生命活着的生活,才是人类最终的生活;没有死亡的生活,才是最美好的生活。